城中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8年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区委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五)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政法队伍;
(六)协调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
(八)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立体防控为先导,深入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二)以信息研判为先导,加强反恐防范隐蔽战线工作。
(三)以矛盾化解为基础,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以促进公平正义为使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城中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城中区委员会的职能部门,直属于中共城中区委员会,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人员13人,其中编制为5人。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33852168.06元。同比增加1686877.7元,同比增长5.24%。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经费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852168.06元,同比增加1686877.7元,同比增长5.2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33852168.06元。同比增加1686877.7元,同比增长5.2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695977.1元,占支出总预算22.73%;同比增加776534.38元,同比增长11.22%。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5931233.80元,占支出总预算76.60%;同比增加1003710.12元,同比增长4.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941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少21646.2元,同比减少20.3%。
(4)医疗卫生支出预算63371.56元,占支出总预算0.19%;同比减少50812.88元,同比减少44.50%。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6644.6元,占支出总预算0.23%;同比减少20907.72元,同比减少21.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58186.26元,占支出总预算3.13%。同比减少300532.42元,同比减少22.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1662.1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2%;同比减少152045.48元,同比减少14.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6524.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8%; 同比减少50934.62元,同比减少22.3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793981.8元,占支出总预算96.87%。同比增加1987410.12元,同比增加6.4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25981.8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96%;同比增加24851933.8元,同比增加341.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68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4%;同比增加568000元,同比增加568%。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33852168.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5977.1元,公共安全支出25931233.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41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371.56元,住房保障支出76644.6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8600元,同比减少1880元,同比下降9.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18600元,同比减少1880元,同比下降9.18%,原因是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为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公车改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176524.10元,同比减少50934.62元,同比减少22.39%,原因是各项费用预算均下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2月5日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