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8年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委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及方针、政策,围绕党在各个时期中心工作,抓好干部、基层党的建设和教育、干部监督、区属科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发展新党员,统计报表及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城中区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组织设置方案、计划等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落到实处;
2.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
3.优化班子结构,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
4.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委组织部属党委工作部门,为行政编制机构,下设二层机构城中区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共有编制人员9人(含二层机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735.67万元。同比增加39.47万元,同比增长5.36%。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需要增加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5.67万元。同比增加39.47万元,同比增长5.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735.67万元。同比增加39.47万元,同比增长5.3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46.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2%;同比增加81.81万元,同比增长14.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44%;同比减少32.72万元,同比下降17.17%。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 %;同比减少7.98万元,同比下降37.15%。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7%;同比减少1.67万元,同比下降8.7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64%。同比减少21.95万元,同比下降8.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0.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9%;同比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0.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1%; 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3.6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9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35%。同比增加61.41 万元,同比增长12.3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5.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31.28万元,同比增长46.68%。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73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56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同比下降8.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同比下降8.68%,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39.40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3.7%,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