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8年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区重大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六)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七)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八)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
(十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测和预测辖区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三)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范围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所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拱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指导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诚信”活动。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行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坚持超前思考,深入调研,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有深入、操作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加强对全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发展状况的监测分析,及早把握苗头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坚持月月有分析,不断提高预警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力度。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加大为民服务中心、城中区石漠化治理等一批中央资金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市级统筹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进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核手续,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继续优化资源配置,努力突破要素制约。盘活存量写字楼,采用无土招商、腾笼换鸟等形式,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努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长效银企合作机制。理顺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和健全项目跟踪管理的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三)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是我区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认真抓好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按月对全区投资运行特点、投资增长因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走势进行预测,同时,进一步拓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信息渠道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以应统尽统为原则,加强项目统计,确保圆满完成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城中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柳州市城中区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设有二级机构物价局。目前在职13人,其中行政编制为9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58.27万元。同比减少88.57万元,同比减少35.88 %。2018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减少对项目的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27万元,同比减少50.53万元,同比减少24.2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58.27万元。同比减少88.57万元,同比减少35.8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9%;同比减少78.25万元,同比减少37.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同比减少2.35万元,同比减少18.13%。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同比减少5.95万元,同比减少44.17%。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5%;同比减少2.04万元,同比减少17.5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6 %。同比减少30.07万元,同比减少18.5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6%;同比减少13.13万元,同比减少10.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3%; 同比减少5.34万元,同比减少19.7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4%。同比减少58.5万元,同比下降68.8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万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同比减少58.5万元,同比下降68.82%。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15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93万元,同比减0.19万元,同比下降8.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同比减0.19元,同比下降8.96%,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21.65万元,比去年减少5.34万元,同比减少19.79%,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标准。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