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城中区食药监局2019年预算公开
城中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行政办公事务工作;信息报送、安全、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两服务一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联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人事、干部考勤、队伍建设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党务、纪检督查工作;绩效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培训、宣传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2.食品监管股
负责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实际监管需要,制定食品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和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
3.行政审批股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六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行政许可及登记办理的解答、咨询等服务工作;下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4.药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携带证明核发审批、其他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事项;指导完成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业务监管网络系统、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行政许可发证、日常监督管理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用分级等级等信息并进行公示工作;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听、记录、转办及回复工作;管理维护局档案室及许可证档案的整理、装订、录入、归档工作;保密工作。
6.稽查大队
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抽检、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及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等工作;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局快检室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承担基层“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成第二批“为民办实事”4家超市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落实快检室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市场(超市)管理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做好已建成快检实验室的后续监管工作,要求各街道监管所每周至少完成一次指导和检查,确保快检实验室顺利运行。
2.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力争将校园食堂安全接入校园安防系统,让学生家长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监管,达到社会共管共治。
3.强化自治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案件办理实现信息化。加快平板电脑相关设备(如上网卡、蓝牙打印机等)的配置工作,按上级要求使用日常监管平台系统及案件处理平台系统完成“四品一械”的执法监管任务。
4.借助今年“创建文明城市”“创食品安全城”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大排查,开展无证专项整治。根据“创城”期间排查出的无证商家名单,逐户走访,了解商家未办证原因,对于有可能符合办证条件的,主动引导、协助商家办证;对于主观上不配合办证或实在无法办理证件的商家,坚决取缔,绝不姑息,巩固“创城”工作成果。
5.打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开展。以柳州市“打造食品安全城市”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更新监管模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在无证午托等难度较大的监管领域,选取有条件的商家作为重点,加强上门服务,打造出一至两个试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委托办案派出机构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下设六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潭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河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静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无下属二层机构。
2.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目前行政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6人;参公编制36人,实有在职参公编制人员34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万元,同比增长10.9%。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了预算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万元,同比增长10.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元,同比增长10.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76.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7%;同比增加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8%;同比增加31.10万元,同比增长64.12%。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8%;同比减少626.03万元,同比减少92.08%。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76万元,4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7%;同比增加3.26万元,同比增长7.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17.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61%。同比增加85.32万元,同比增长13.5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2%;同比增加76.65万元,同比增长14.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8.%; 同比增加8.68万元,同比增长46.0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9%。同比减少0.71万元,同比减少0.5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1.1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6.24%。同比增加7.67万元,同比增长6.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6%。同比增加7.92元,同比增加39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9.41万元,2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0%;同比减少16.29万元,同比减少63.39% 。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85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84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1.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3.84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4.76%,原因我局接待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4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128.23万元,119.5万元,比去年增加8.73万元,同比增加7.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通讯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城中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行政办公事务工作;信息报送、安全、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两服务一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联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人事、干部考勤、队伍建设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党务、纪检督查工作;绩效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培训、宣传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2.食品监管股
负责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实际监管需要,制定食品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和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
3.行政审批股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六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行政许可及登记办理的解答、咨询等服务工作;下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4.药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携带证明核发审批、其他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事项;指导完成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业务监管网络系统、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行政许可发证、日常监督管理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用分级等级等信息并进行公示工作;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听、记录、转办及回复工作;管理维护局档案室及许可证档案的整理、装订、录入、归档工作;保密工作。
6.稽查大队
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抽检、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及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等工作;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局快检室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承担基层“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成第二批“为民办实事”4家超市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落实快检室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市场(超市)管理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做好已建成快检实验室的后续监管工作,要求各街道监管所每周至少完成一次指导和检查,确保快检实验室顺利运行。
2.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力争将校园食堂安全接入校园安防系统,让学生家长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监管,达到社会共管共治。
3.强化自治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案件办理实现信息化。加快平板电脑相关设备(如上网卡、蓝牙打印机等)的配置工作,按上级要求使用日常监管平台系统及案件处理平台系统完成“四品一械”的执法监管任务。
4.借助今年“创建文明城市”“创食品安全城”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大排查,开展无证专项整治。根据“创城”期间排查出的无证商家名单,逐户走访,了解商家未办证原因,对于有可能符合办证条件的,主动引导、协助商家办证;对于主观上不配合办证或实在无法办理证件的商家,坚决取缔,绝不姑息,巩固“创城”工作成果。
5.打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开展。以柳州市“打造食品安全城市”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更新监管模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在无证午托等难度较大的监管领域,选取有条件的商家作为重点,加强上门服务,打造出一至两个试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委托办案派出机构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下设六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潭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河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静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无下属二层机构。
2.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目前行政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6人;参公编制36人,实有在职参公编制人员34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万元,同比增长10.9%。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了预算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万元,同比增长10.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857.48万元。同比增加84.62元,同比增长10.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76.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7%;同比增加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8%;同比增加31.10万元,同比增长64.12%。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8%;同比减少626.03万元,同比减少92.08%。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76万元,4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7%;同比增加3.26万元,同比增长7.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17.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61%。同比增加85.32万元,同比增长13.5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2%;同比增加76.65万元,同比增长14.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8.%; 同比增加8.68万元,同比增长46.0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9%。同比减少0.71万元,同比减少0.5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1.1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6.24%。同比增加7.67万元,同比增长6.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6%。同比增加7.92元,同比增加39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9.41万元,2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0%;同比减少16.29万元,同比减少63.39% 。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85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84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1.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3.84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4.76%,原因我局接待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4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128.23万元,119.5万元,比去年增加8.73万元,同比增加7.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通讯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