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城中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预算公开
2019年预算公开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四)讨论、决定本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党的十九大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朝着在柳州市乃至自治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造广西商贸金融、科教文旅强区”双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2.从5个方面开展“大学习、深研究、真落实”,即: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列入每次党组会议学习议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并通过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精读有关书籍、邀请专家学者辅导、举办人大讲堂、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丰富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确定课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把宪法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根本准则,切实做好人大选举或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倡导“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理念,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二、着力加强监督工作,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成效
3.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区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4.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6.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议案和城中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城中区财政决算。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计划和预算正确执行、全面完成。
7.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深入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促进司改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9.对区安监、民政、民生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的建设情况等工作开展视察;对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如何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我区特色文化和全域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10.依法和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与区委保持目标同心、步调一致,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1.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强化事前介入,在认真审议有关议案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12.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出色完成区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好全区工作大局。
13.坚持规范程序,抓好干部任免。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落实好区委人事安排意图。严格加强任后监督,继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促进受任干部牢记宗旨,依法履职,勤政廉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坚持突出主体,完善代表工作
14.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5.不断完善我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16.做好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组织准备,协调指导各代表团做好2019年度的活动计划并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17.加强对代表的关心,适时看望和慰问所属代表,尽可能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18.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各委室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五、坚持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
19.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0.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1.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讲真话、出实策的良好会风。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法规和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久开展正反两方面廉政教育,进一步推进八项规定的落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22.强化能力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大力宣传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现有机构为一室五委,分别是办公室、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无下属二层机构。共有工作人员34人。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23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元,同比减少2.8%。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同比减少2.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 元,同比减少2.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98711.66元,占支出总预算81%;同比减少297301.22元,同比减少6.6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8586.60元,占支出总预算8.07%;同比增加103397.80元,同比增加32.80 %。
(4)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14690.21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76752.14元,同比增加32.26%。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1151.96元,占支出总预算4.85 %;同比减少30361.32元,同比减少10.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71040.43元,占支出总预算72.76%。同比减少 177512.60元,同比减少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10961.7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02%;同比减少130822.38元,同比减少4.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60078.6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4%; 同比减少46690.22元,同比减少6.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121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25%。同比增加30000元,同比增加2.1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821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67%;增加0元,同比增加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5183140.4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8711.6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586.6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4690.21元,住房保障支出251151.96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41040元,同比减少7880元,同比下降5.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一直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141040元,同比减少7880元,同比下降5.29%,原因是逐步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 %,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60078.66元,同比减46690.22元,同比下降6.61%,原因为办公费用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下属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 录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四)讨论、决定本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党的十九大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朝着在柳州市乃至自治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造广西商贸金融、科教文旅强区”双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2.从5个方面开展“大学习、深研究、真落实”,即: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列入每次党组会议学习议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并通过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精读有关书籍、邀请专家学者辅导、举办人大讲堂、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丰富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确定课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把宪法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根本准则,切实做好人大选举或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倡导“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理念,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二、着力加强监督工作,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成效
3.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区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4.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6.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议案和城中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城中区财政决算。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计划和预算正确执行、全面完成。
7.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深入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促进司改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9.对区安监、民政、民生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的建设情况等工作开展视察;对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如何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我区特色文化和全域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10.依法和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与区委保持目标同心、步调一致,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1.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强化事前介入,在认真审议有关议案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12.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出色完成区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好全区工作大局。
13.坚持规范程序,抓好干部任免。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落实好区委人事安排意图。严格加强任后监督,继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促进受任干部牢记宗旨,依法履职,勤政廉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坚持突出主体,完善代表工作
14.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5.不断完善我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16.做好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组织准备,协调指导各代表团做好2019年度的活动计划并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17.加强对代表的关心,适时看望和慰问所属代表,尽可能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18.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各委室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五、坚持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
19.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0.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1.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讲真话、出实策的良好会风。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法规和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久开展正反两方面廉政教育,进一步推进八项规定的落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22.强化能力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大力宣传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现有机构为一室五委,分别是办公室、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无下属二层机构。共有工作人员34人。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23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元,同比减少2.8%。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同比减少2.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5183140.43元。同比减少147512.60 元,同比减少2.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98711.66元,占支出总预算81%;同比减少297301.22元,同比减少6.6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8586.60元,占支出总预算8.07%;同比增加103397.80元,同比增加32.80 %。
(4)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14690.21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76752.14元,同比增加32.26%。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1151.96元,占支出总预算4.85 %;同比减少30361.32元,同比减少10.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71040.43元,占支出总预算72.76%。同比减少 177512.60元,同比减少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10961.7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02%;同比减少130822.38元,同比减少4.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60078.6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4%; 同比减少46690.22元,同比减少6.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121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25%。同比增加30000元,同比增加2.1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821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67%;增加0元,同比增加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5183140.4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8711.6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586.6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4690.21元,住房保障支出251151.96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41040元,同比减少7880元,同比下降5.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一直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141040元,同比减少7880元,同比下降5.29%,原因是逐步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 %,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60078.66元,同比减46690.22元,同比下降6.61%,原因为办公费用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下属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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