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城中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5 10:26       |  浏览量:

城中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社会行政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其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社会团体票据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加强辖区内社会团体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团组织。

(三)负责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民办外企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主管全区优抚抚恤优待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军人抚恤优待政策,执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级评定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管理使用抚恤事业费;协助其他行政机关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负责管理、分配上级下拨的和区人民政府拨给的救灾款物并检查监督使用;负责管理全区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街道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七)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政策,研究提出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服务发展。

(八)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承办辖区居民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办理辖区内收养登记。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初步形成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灾救济为基础,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舒心服务体系。以河东老年公寓为主体,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 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一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三是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一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三是搞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民政局由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优抚安置、低保、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及老龄委各业务部门组成。其中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区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区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19年民政局工作人员共有31人,其中在编人员13人,聘用人员18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9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1%;同比增加697.51万元,同比增长19.38%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55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7%;同比增加411.54万元,同比增长287.67%。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同比增加0.53万元,同比增长3.73%。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0.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同比增加10.90万元,同比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1%。同比增加213.9万元,同比增长39.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25%;同比增加66.58万元,同比增长22.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8%; 同比增加46.09万元,同比增长135.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9.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17%。同比增加101.24万元,同比增长46.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2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9%。同比增加 906.57万元,同比上升28.2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2.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87 %;同比增加177.59万元,同比上升23.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92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93%;同比增加481.50万元,同比上升19.72%。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5%;同比增加200万元,同比上升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3.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1%;同比增加48.98万元,同比上升995.53%。

其他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增加 0.5万元,同比上升5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4877.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7.5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83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同比下降5.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同比下降5.22%,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79.99万元,比去年增加46.09万元,同比增加135.96%,原因为增加了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社区办公经费: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柳州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16〕17号)、《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中区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中办发〔2016〕18号)要求和2019年6个街道办各社区服务对象户数统计数据,按照2000户以下居民的社区3.5万元/年、2000—3000户(含2000户和3000户)居民的社区4.5万元/年、3000户以上居民的社区5.5万元/年的标准,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社区工作经费。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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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民政局】城中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2-15 10:26 

城中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社会行政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其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社会团体票据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加强辖区内社会团体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团组织。

(三)负责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民办外企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主管全区优抚抚恤优待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军人抚恤优待政策,执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级评定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管理使用抚恤事业费;协助其他行政机关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负责管理、分配上级下拨的和区人民政府拨给的救灾款物并检查监督使用;负责管理全区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街道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七)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政策,研究提出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服务发展。

(八)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承办辖区居民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办理辖区内收养登记。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初步形成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灾救济为基础,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舒心服务体系。以河东老年公寓为主体,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 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一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三是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一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三是搞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民政局由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优抚安置、低保、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及老龄委各业务部门组成。其中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区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区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19年民政局工作人员共有31人,其中在编人员13人,聘用人员18人。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4877.75万元。同比增加1120.48万元,同比增长29.8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9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1%;同比增加697.51万元,同比增长19.38%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55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7%;同比增加411.54万元,同比增长287.67%。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同比增加0.53万元,同比增长3.73%。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0.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同比增加10.90万元,同比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1%。同比增加213.9万元,同比增长39.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25%;同比增加66.58万元,同比增长22.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8%; 同比增加46.09万元,同比增长135.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9.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17%。同比增加101.24万元,同比增长46.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2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9%。同比增加 906.57万元,同比上升28.2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2.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87 %;同比增加177.59万元,同比上升23.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92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93%;同比增加481.50万元,同比上升19.72%。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5%;同比增加200万元,同比上升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3.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1%;同比增加48.98万元,同比上升995.53%。

其他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增加 0.5万元,同比上升5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4877.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7.5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83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同比下降5.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同比下降5.22%,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79.99万元,比去年增加46.09万元,同比增加135.96%,原因为增加了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社区办公经费: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柳州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16〕17号)、《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中区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中办发〔2016〕18号)要求和2019年6个街道办各社区服务对象户数统计数据,按照2000户以下居民的社区3.5万元/年、2000—3000户(含2000户和3000户)居民的社区4.5万元/年、3000户以上居民的社区5.5万元/年的标准,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社区工作经费。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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