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管理保障和安置优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间。
(二)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做好不适宜继续展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优抚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难的客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推动我城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在做好移交安置、扶持就业创业、健全待遇保障、营造良好气氛、抓好思想政治、加强英烈褒扬、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同向发力,不断增强我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城中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19日对外挂牌成立,由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纪念褒扬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等各业务部门组成,下设二层机构城中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7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3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点。其中城中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20年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共有14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聘用人员5人。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58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78万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589.78万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6.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9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4.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63%;
资本性支出预算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8%;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总计589.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0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1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1.01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管理保障和安置优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间。
(二)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做好不适宜继续展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优抚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难的客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推动我城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在做好移交安置、扶持就业创业、健全待遇保障、营造良好气氛、抓好思想政治、加强英烈褒扬、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同向发力,不断增强我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城中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19日对外挂牌成立,由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纪念褒扬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等各业务部门组成,下设二层机构城中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7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3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点。其中城中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20年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共有14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聘用人员5人。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58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78万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589.78万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6.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9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4.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63%;
资本性支出预算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8%;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总计589.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0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1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1.01元,同比增长100%,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