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城中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中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属中小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区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指导与协调,实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积极参与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七)指导区属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区属学校的党建工作和稳定工作。
(八)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老师资格认定,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任免及教师调配。
(九)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筹设同意、正式设立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以及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审批等职责。
(十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职责。
(十二)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职责。
(十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3所新建学校(学院路中学项目、马鹿山中学项目、河东小学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开展新建静兰中学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力度实施中小学暑期维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步伐。
(二)以安全主题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学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演练常态化。推进“警校联动”,加强检查治理,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大力创建“平安校园”。以“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加强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及学校章程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结合“法律进学校”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严格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制度。
(三)加快实施城中区智慧校园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环境,改善教室班班通设备、录播教室设备和宽带的接入。
(四)细化教学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一是继续发挥科研引领作用,加强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确保在研课题的研究质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通过开展新教师通识培训,加强新上岗教师的指导;依托“三名二室一坊”, 开展“订单式”教研;组织五年以内新教师公开课评比活动等,采用分层培养的方法,继续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培养造就一批“城中名师”,增强师资队伍力量。三是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加强课程管理和指导,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四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深度教学研究”基于单元备课理念下的学科课堂及学校课程领导力建设之校本课堂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开展小学区域性“新课堂”展评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五是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加强对有关学校薄弱学科的调研与指导,力争我区今年中考成绩的再提升。
(五)出台城中区《德育工作评估体系》并将其纳入辖区各校考核范畴,内容包括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学校德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等方面,认真落实“以德立人,德育先行”工作实效。
(六)重点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正规化、正常化,认真组织责任督学每月综合督导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导,严格书面报告及每月督学工作例会制度,做好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指导学校完善视导室的建设工作。
(七)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和帮扶措施,继续抓好教育助学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努力让教育助学真正成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八)创新抓好党建、纪检和纠风工作,夯实基础促提高。
1.明责任、抓重点、强基础、重成效
(1)抓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夯实主业主责,将党建工作全方位、立体型地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运作有序、保障有力、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党建工作良好环境。
(2)抓思想建设。一是通过拓展教育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互学、实践促学等形式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教育不断,常抓不懈。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抓特色创新,在多措并举中提软实力。各集团学校要将党的建设作为把握学校发展方向、推进学校战略目标实现的有力抓手,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建设,创建灵活的师资流动机制,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促进集团内个校区的同步发展。
(4)抓文化建设,在彰显特色中出亮点。一是继续将党建文化有机融入到学校文化之中,将校园文化和党组织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鲜明的“一校一品”格局,实现“理念领先,体系完整,特色明显,办学先进”,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是积极探索党建课题实践研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规律、特点和形式,把握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找准工作亮点。
(5)抓作风建设,在主题活动中提效果。一是进一步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二是继续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基本原则,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化水平。三是抓行风,强师德,树形象。继续开展师德建设的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校园先进事迹的典型,展现校园中优秀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
(6)抓日常管理,在推进制度规范中促提升。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注重抓实关键环节,打牢基层基础,通过“抓日常、严经常”,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2.筑牢防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以示范点为引领,挖掘教材廉洁文化渗透点,适时、适度、适当的进行课堂教学渗透,完善“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广播台、校报、学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各学校负责人签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责任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对各学校负责人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3)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开展与校领导干部的谈心活动,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教育局下设教育局办公室、教工委办公室、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计财办公室、督导办公室、人事和师培办公室、项目办公室、校园安全稳定办公室,辖区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城中区教研室及公园路幼儿园、中山西路幼儿园、直属机关幼儿园、文化系统幼儿园、景行小学、河东小学、公园路小学、弯塘路小学、文惠小学、文韬小学、潭中路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马鹿山小学、静兰小学、前茅小学、第十二中学校、第十六中学、第三十中学、龙城中学、三门江中学、文华中学、马鹿山中学、前茅中学、学院路中学等24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城中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在职在编)7名,教研室在职在编人员16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3名,教研员16名。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2531.68万元。同比增长6377.72万元,同比增长13.82%。2021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开办费项目经费;二是增加学校在职在编、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聘用教师体检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学院路中学基建项目配套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488.22万元,同比增加6149.02万元,同比增加14.1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2531.68万元。同比增长6377.72万元,同比增13.8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预算52406.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6%,同比增长6013.87万元,同比增长13.05%。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47.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25.41万元,同比增长117.70%。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多23.16万元,同比增长98.1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18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98%。同比增加71954.41万元,同比增长5.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225.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1%;同比增加1576.52万元,同比增长5.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93.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2%; 同比增加400.74万元,同比增长10.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64.6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同比减少22.84万元,同比降低2.9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734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2%。同比增加4423.31万元,同比增长34.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增加17.12万元,同比增长32.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612.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23%;同比增加4316.77万元,同比增长41.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7.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5%,同比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64%。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6%,同比减少140万元,同比降低18.92%。
资本性支出预算1335.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0%,同比减少8.83万元,同比降低0.67%。
其他支出预算582.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2%。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9488.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936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61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降低2.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61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降低5.13%,原因为压缩公务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厉行勤俭节约;无新增公务用车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4193.87万元,比去年增加400.74万元,同比增加10.56%,原因为一是城区新增各中小学、幼儿园办公经费增加;二是教师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伙食补助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20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4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投入教师培训经费190万元,开展城中区各项教师培训,包含名师工作室、新教师培训、“百人优师”培训、责任督学专业化培训、党务工作者等城区开展的相关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2、投入城中区优秀教师津贴经费756万元,每三年评选一次教育管理领军人才、学科教学领航人才、班级管理领衔人才,积极推动教师梯队建设,提高城区教学水平。
3、投入校园安全保障经费1068.93万元,为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聘请安保人员,安装校门防冲撞柱,保障学生及教师在校安全,维持社会稳定。
4、投入新增教师班班通建设经费148.50万元,为区属学校新增班配备班班通设备,促进城区教学信息化发展水平。
5、投入中小学、幼儿园暑期维修经费300万元,对区属学校环境进行维修改造建设,改善学校环境。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相关附件:
城中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属中小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区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指导与协调,实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积极参与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七)指导区属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区属学校的党建工作和稳定工作。
(八)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老师资格认定,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任免及教师调配。
(九)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筹设同意、正式设立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以及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审批等职责。
(十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职责。
(十二)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职责。
(十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3所新建学校(学院路中学项目、马鹿山中学项目、河东小学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开展新建静兰中学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力度实施中小学暑期维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步伐。
(二)以安全主题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学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演练常态化。推进“警校联动”,加强检查治理,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大力创建“平安校园”。以“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加强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及学校章程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结合“法律进学校”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严格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制度。
(三)加快实施城中区智慧校园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环境,改善教室班班通设备、录播教室设备和宽带的接入。
(四)细化教学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一是继续发挥科研引领作用,加强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确保在研课题的研究质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通过开展新教师通识培训,加强新上岗教师的指导;依托“三名二室一坊”, 开展“订单式”教研;组织五年以内新教师公开课评比活动等,采用分层培养的方法,继续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培养造就一批“城中名师”,增强师资队伍力量。三是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加强课程管理和指导,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四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深度教学研究”基于单元备课理念下的学科课堂及学校课程领导力建设之校本课堂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开展小学区域性“新课堂”展评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五是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加强对有关学校薄弱学科的调研与指导,力争我区今年中考成绩的再提升。
(五)出台城中区《德育工作评估体系》并将其纳入辖区各校考核范畴,内容包括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学校德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等方面,认真落实“以德立人,德育先行”工作实效。
(六)重点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正规化、正常化,认真组织责任督学每月综合督导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导,严格书面报告及每月督学工作例会制度,做好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指导学校完善视导室的建设工作。
(七)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和帮扶措施,继续抓好教育助学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努力让教育助学真正成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八)创新抓好党建、纪检和纠风工作,夯实基础促提高。
1.明责任、抓重点、强基础、重成效
(1)抓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夯实主业主责,将党建工作全方位、立体型地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运作有序、保障有力、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党建工作良好环境。
(2)抓思想建设。一是通过拓展教育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互学、实践促学等形式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教育不断,常抓不懈。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抓特色创新,在多措并举中提软实力。各集团学校要将党的建设作为把握学校发展方向、推进学校战略目标实现的有力抓手,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建设,创建灵活的师资流动机制,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促进集团内个校区的同步发展。
(4)抓文化建设,在彰显特色中出亮点。一是继续将党建文化有机融入到学校文化之中,将校园文化和党组织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鲜明的“一校一品”格局,实现“理念领先,体系完整,特色明显,办学先进”,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是积极探索党建课题实践研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规律、特点和形式,把握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找准工作亮点。
(5)抓作风建设,在主题活动中提效果。一是进一步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二是继续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基本原则,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化水平。三是抓行风,强师德,树形象。继续开展师德建设的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校园先进事迹的典型,展现校园中优秀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
(6)抓日常管理,在推进制度规范中促提升。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注重抓实关键环节,打牢基层基础,通过“抓日常、严经常”,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2.筑牢防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以示范点为引领,挖掘教材廉洁文化渗透点,适时、适度、适当的进行课堂教学渗透,完善“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广播台、校报、学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各学校负责人签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责任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对各学校负责人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3)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开展与校领导干部的谈心活动,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教育局下设教育局办公室、教工委办公室、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计财办公室、督导办公室、人事和师培办公室、项目办公室、校园安全稳定办公室,辖区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城中区教研室及公园路幼儿园、中山西路幼儿园、直属机关幼儿园、文化系统幼儿园、景行小学、河东小学、公园路小学、弯塘路小学、文惠小学、文韬小学、潭中路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马鹿山小学、静兰小学、前茅小学、第十二中学校、第十六中学、第三十中学、龙城中学、三门江中学、文华中学、马鹿山中学、前茅中学、学院路中学等24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城中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在职在编)7名,教研室在职在编人员16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3名,教研员16名。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2531.68万元。同比增长6377.72万元,同比增长13.82%。2021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开办费项目经费;二是增加学校在职在编、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聘用教师体检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学院路中学基建项目配套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488.22万元,同比增加6149.02万元,同比增加14.1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2531.68万元。同比增长6377.72万元,同比增13.8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预算52406.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6%,同比增长6013.87万元,同比增长13.05%。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47.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25.41万元,同比增长117.70%。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多23.16万元,同比增长98.1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18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98%。同比增加71954.41万元,同比增长5.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225.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1%;同比增加1576.52万元,同比增长5.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93.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2%; 同比增加400.74万元,同比增长10.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64.6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同比减少22.84万元,同比降低2.9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734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2%。同比增加4423.31万元,同比增长34.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增加17.12万元,同比增长32.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612.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23%;同比增加4316.77万元,同比增长41.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7.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5%,同比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64%。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6%,同比减少140万元,同比降低18.92%。
资本性支出预算1335.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0%,同比减少8.83万元,同比降低0.67%。
其他支出预算582.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2%。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9488.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936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61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降低2.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61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降低5.13%,原因为压缩公务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厉行勤俭节约;无新增公务用车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共4193.87万元,比去年增加400.74万元,同比增加10.56%,原因为一是城区新增各中小学、幼儿园办公经费增加;二是教师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伙食补助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20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4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投入教师培训经费190万元,开展城中区各项教师培训,包含名师工作室、新教师培训、“百人优师”培训、责任督学专业化培训、党务工作者等城区开展的相关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2、投入城中区优秀教师津贴经费756万元,每三年评选一次教育管理领军人才、学科教学领航人才、班级管理领衔人才,积极推动教师梯队建设,提高城区教学水平。
3、投入校园安全保障经费1068.93万元,为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聘请安保人员,安装校门防冲撞柱,保障学生及教师在校安全,维持社会稳定。
4、投入新增教师班班通建设经费148.50万元,为区属学校新增班配备班班通设备,促进城区教学信息化发展水平。
5、投入中小学、幼儿园暑期维修经费300万元,对区属学校环境进行维修改造建设,改善学校环境。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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