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3 09:00       |  浏览量:7794423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2.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1. 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2. 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3.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4. 项目支出预算表

  5. 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5. 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7.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

  8. 负责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 指导并督促落实下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文件要求,牢牢把握推动我城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在做好移交安置、扶持就业创业、健全待遇保障、营造良好气氛、抓好思想政治、加强英烈褒扬、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同向发力,不断增强我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城中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3月19日对外挂牌成立,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纪念褒扬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等各业务部门组成下设二层机构城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加挂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设立7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3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其中城中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21年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共有14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聘用人员5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821.86元。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数增加,比上年度预计增加39人,且含有35名高原兵,其按照2倍标准进行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86。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821.86元。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1%;同比增加228.24万元,同比增长40.1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同比增加1.56万元,同比增长14.83%。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增加2.3万元,同比增长22.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03%同比增加36.44万元,同比增长23.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76%;同比增加33.4万元,同比增长25.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4%;同比增加3.04万元,同比增长15.11%。

  1.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3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7%。同比增加195.64万元,同比增长44.7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99 %同比增加79.04万元,同比增长8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46.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56%;同比增加142.1万元,同比增长46.71%。

    资本性支出预算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5%;同比减少25.5万元,同比下降62.2%。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821.8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2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

  2.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7。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96%。其中: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4. 公务接待费0.97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96%,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增加1.31万元,同比增长6.51%,原因为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18〕36号)规定:按照不低于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有效增强义务兵安心服役的信心,对促进大学生参军入伍起到有效激励作用,我区拟为符合优待条件的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预计需3408034元。

绩效目标:发放对象满意度≥90%,发放完成率≥95%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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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03 09:00  来源: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2.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1. 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2. 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3.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4. 项目支出预算表

  5. 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5. 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7.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

  8. 负责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 指导并督促落实下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文件要求,牢牢把握推动我城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在做好移交安置、扶持就业创业、健全待遇保障、营造良好气氛、抓好思想政治、加强英烈褒扬、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同向发力,不断增强我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城中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3月19日对外挂牌成立,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纪念褒扬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等各业务部门组成下设二层机构城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加挂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设立7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3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其中城中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二)部门人员构成:2021年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共有14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聘用人员5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821.86元。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数增加,比上年度预计增加39人,且含有35名高原兵,其按照2倍标准进行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86。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821.86元。同比增加232.08万元,同比增长39.3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1%;同比增加228.24万元,同比增长40.1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同比增加1.56万元,同比增长14.83%。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增加2.3万元,同比增长22.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03%同比增加36.44万元,同比增长23.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76%;同比增加33.4万元,同比增长25.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4%;同比增加3.04万元,同比增长15.11%。

  1.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3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7%。同比增加195.64万元,同比增长44.7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99 %同比增加79.04万元,同比增长8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46.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56%;同比增加142.1万元,同比增长46.71%。

    资本性支出预算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5%;同比减少25.5万元,同比下降62.2%。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821.8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2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

  2.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7。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96%。其中: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4. 公务接待费0.97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96%,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原因为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伙食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通信补贴、在职物业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增加1.31万元,同比增长6.51%,原因为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18〕36号)规定:按照不低于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有效增强义务兵安心服役的信心,对促进大学生参军入伍起到有效激励作用,我区拟为符合优待条件的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预计需3408034元。

绩效目标:发放对象满意度≥90%,发放完成率≥95%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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