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3 09:30    |  作者: 综合一室    |  浏览量:7792389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8)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9)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0)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9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258.35万元。同比增加3.63万元,同比增长1.4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258.35万元。同比增加3.63万元,同比增长1.43%。

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1%;同比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0.57%。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减少2.95万元,同比减少19.90%。

(3)农林水支出支出预算1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3%;新增支出项目,同比增长14.80万元,同比增长100.00%。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7%;同比减少14.49万元,同比减少7.21%。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6%;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0.05%。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新增支出项目,同比增长6.05万元,同比增长100.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9%。同比减少2.10万元,同比减少1.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9.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0%;同比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0.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0%;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减少8.5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1%。同比增加5.73万元,同比增长9.9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同比增加5.73万元,同比增长9.90%。

其他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258.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1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87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预算14.8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0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3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13.8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13.87%;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5.32万元,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减少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
×
2021
【自然资源局】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03 09:30  来源: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8)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9)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0)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9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258.35万元。同比增加3.63万元,同比增长1.4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258.35万元。同比增加3.63万元,同比增长1.43%。

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1%;同比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0.57%。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减少2.95万元,同比减少19.90%。

(3)农林水支出支出预算1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3%;新增支出项目,同比增长14.80万元,同比增长100.00%。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7%;同比减少14.49万元,同比减少7.21%。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6%;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0.05%。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新增支出项目,同比增长6.05万元,同比增长100.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9%。同比减少2.10万元,同比减少1.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9.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0%;同比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0.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0%;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减少8.5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1%。同比增加5.73万元,同比增长9.9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同比增加5.73万元,同比增长9.90%。

其他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258.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1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87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预算14.8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0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3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13.8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13.87%;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5.32万元,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减少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