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城中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中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起草全区财政、金融、会计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组织协调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紧抓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加强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四)做好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五)做好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六)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七)培养新风正气,着力加强财政团队建设;
(八)整合优化财政软件系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财政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6人,聘用人员29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0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4%;同比增加69.7万元,同比增长20.8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同比增加3.93万元,同比增长9.21%。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22.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减少2.47万元,同比下降9.81%。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增加1.96万元,同比增长9.1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60.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9%,同比增加26.52万元,同比增长7.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93%;同比增加26.20万元,同比增长9.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7%; 同比增加0.32万元,同比增长0.5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41%。同比增加46.61万元,同比增长52.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77%;同比增加28.61万元,同比增长32.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23%;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长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9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19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1.8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1.86%,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54.28元,比去年增加0.32万元,同比增长0.59%,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下属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城中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起草全区财政、金融、会计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组织协调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紧抓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加强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四)做好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五)做好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六)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七)培养新风正气,着力加强财政团队建设;
(八)整合优化财政软件系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财政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6人,聘用人员29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496.28万元,同比增加73.13万元,同比增长17.2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0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4%;同比增加69.7万元,同比增长20.8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同比增加3.93万元,同比增长9.21%。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22.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减少2.47万元,同比下降9.81%。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增加1.96万元,同比增长9.1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60.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9%,同比增加26.52万元,同比增长7.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93%;同比增加26.20万元,同比增长9.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7%; 同比增加0.32万元,同比增长0.5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41%。同比增加46.61万元,同比增长52.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77%;同比增加28.61万元,同比增长32.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23%;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长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9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19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1.8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1.86%,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54.28元,比去年增加0.32万元,同比增长0.59%,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下属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