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6月,隶属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履职尽责,执法为民,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反馈;
(二)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嫌欠薪线索多发频发势头;
(三)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城中区在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五)开展酒吧、娱乐场所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酒吧工资发放、使用童工等方面问题;
(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加强用人单位日常巡查,促使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人员共有在职在编11人,劳务派遣52人,社工3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协查员工资待遇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6%;同比增加35.04万元,同比增长7.48%。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7.3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7%;同比减少2.97万元,同比下降14.59%。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7%;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4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8%,同比增加1.24万元,同比增长0.4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5%;同比增加3.76万元,同比增长1.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5%; 同比减少2.52万元,同比下降6.5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4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2%。同比增加31.08万元,同比增长14.7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1.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1.08万元,同比增长14.74%。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500.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2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3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4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2.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2.31%,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35.83元,比去年减少2.52万元,同比下降6.57%,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6月,隶属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履职尽责,执法为民,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反馈;
(二)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嫌欠薪线索多发频发势头;
(三)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城中区在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五)开展酒吧、娱乐场所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酒吧工资发放、使用童工等方面问题;
(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加强用人单位日常巡查,促使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人员共有在职在编11人,劳务派遣52人,社工3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协查员工资待遇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00.43万元,同比增加32.31万元,同比增长6.90%。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6%;同比增加35.04万元,同比增长7.48%。
(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7.3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7%;同比减少2.97万元,同比下降14.59%。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7%;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4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8%,同比增加1.24万元,同比增长0.4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5%;同比增加3.76万元,同比增长1.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5%; 同比减少2.52万元,同比下降6.5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4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2%。同比增加31.08万元,同比增长14.7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1.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1.08万元,同比增长14.74%。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500.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2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3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4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2.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2.31%,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大队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35.83元,比去年减少2.52万元,同比下降6.57%,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