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四)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广西柳州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区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度工会工作是加大非公企业的组建,完成市总下达的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任务,大力推行工会职工医保工作,加大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城中区总工会在职1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人、聘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人、区人社局聘用1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2021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8.85%;同比减少14.78万元,同比减少11.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0%;同比减少3.20万元,同比减少31.10 %。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减少2.89万元,同比减少47.30%。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6%;同比减少1.59万元,同比减少30.9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52%。同比减少24.81 万元,同比减少31.9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66%;同比减少21.01万元,同比减少31.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2%; 同比减少3.82万元,同比减少35.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1.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48 %。同比增长2.35万元,同比增长3.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7%;同比增长10.51万元,同比增长75.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87 %;同比减少2.83万元,同比减少6.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6%;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1.43%。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0%;同比减少5.28万元,同比减少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12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73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减少16.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减少16.08%,原因是安排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持平,原因为无公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7.04万元,比去年减少3.82万元,同比减少35.17%。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四)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广西柳州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区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度工会工作是加大非公企业的组建,完成市总下达的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任务,大力推行工会职工医保工作,加大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城中区总工会在职1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人、聘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人、区人社局聘用1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2021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24.33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同比减少15.3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8.85%;同比减少14.78万元,同比减少11.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0%;同比减少3.20万元,同比减少31.10 %。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减少2.89万元,同比减少47.30%。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6%;同比减少1.59万元,同比减少30.9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52%。同比减少24.81 万元,同比减少31.9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66%;同比减少21.01万元,同比减少31.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2%; 同比减少3.82万元,同比减少35.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1.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48 %。同比增长2.35万元,同比增长3.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7%;同比增长10.51万元,同比增长75.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87 %;同比减少2.83万元,同比减少6.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6%;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1.43%。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0%;同比减少5.28万元,同比减少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12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73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减少16.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减少16.08%,原因是安排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持平,原因为无公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7.04万元,比去年减少3.82万元,同比减少35.17%。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