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城中区疾控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城中区疾控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疾控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指导社区(村)、街道等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3.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督导和培训等工作。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的现场实施。
8.参与制定本地区的性病、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规划,宣传相关知识,对辖区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防治科学研究工作等。
9.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在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各类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寄生虫防治、重性精神病的宣传工作。
3.强化、紧抓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寄生虫防治、死因监测、结核病管理、肿瘤登记、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导、系统管理和监测等工作。
4.继续按要求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辖区免疫规划管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5.保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考核要求,提高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规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储运、管理和冷链运转等工作。
6.进一步建设城中区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提高免疫接种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免疫规划业务技能水平;做好查漏补种、接种率调查及入学查验等其他工作。
7.做好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工作。
8.每月按时完成新冠冷链食品专项采样监测、按要求完成生活饮用水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上报任务,做好突发食源性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职业病防治、职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审核上报、疑似职业病例审核上报、职业病防治宣传等工作任务。
10.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干预工作。
11.积极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指导,积极开展巡讲活动、全面落实五类场所教育传播、做好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和烟草监测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城中区卫生健康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25人,聘用人员1人。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2022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独立核算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4%;同比增加59.41万元,同比增长100%。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4%;同比增加340.23万元,同比增长100%。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2%;同比增加29.70万元,同比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9.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3%;同比增加39.60万元,同比增长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9.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1%;同比增加19.80万元,同比增长1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算305.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17%;同比增加305.56万元,同比增长100%。
事业单位医疗预算22.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9%;同比增加22.30万元,同比增长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8%;同比增加12.38万元,同比增长100%。
住房公积金预算29.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2%;同比增加29.70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未做独立核算支出,因此: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下降0%。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429.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57万元,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长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同比增加0.57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是增加此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为本年度本部门有两辆特种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共38.05万元,比去年增加38.05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特种车辆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事业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管海荣,审核领导:钟祥海,联系电话:2803245)
城中区疾控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疾控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指导社区(村)、街道等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3.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督导和培训等工作。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的现场实施。
8.参与制定本地区的性病、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规划,宣传相关知识,对辖区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防治科学研究工作等。
9.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在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各类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寄生虫防治、重性精神病的宣传工作。
3.强化、紧抓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寄生虫防治、死因监测、结核病管理、肿瘤登记、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导、系统管理和监测等工作。
4.继续按要求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辖区免疫规划管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5.保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考核要求,提高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规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储运、管理和冷链运转等工作。
6.进一步建设城中区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提高免疫接种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免疫规划业务技能水平;做好查漏补种、接种率调查及入学查验等其他工作。
7.做好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工作。
8.每月按时完成新冠冷链食品专项采样监测、按要求完成生活饮用水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上报任务,做好突发食源性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职业病防治、职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审核上报、疑似职业病例审核上报、职业病防治宣传等工作任务。
10.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干预工作。
11.积极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指导,积极开展巡讲活动、全面落实五类场所教育传播、做好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和烟草监测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城中区卫生健康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25人,聘用人员1人。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2022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独立核算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429.34万元。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4%;同比增加59.41万元,同比增长100%。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4%;同比增加340.23万元,同比增长100%。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2%;同比增加29.70万元,同比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29.3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9.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3%;同比增加39.60万元,同比增长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9.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1%;同比增加19.80万元,同比增长1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算305.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17%;同比增加305.56万元,同比增长100%。
事业单位医疗预算22.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9%;同比增加22.30万元,同比增长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8%;同比增加12.38万元,同比增长100%。
住房公积金预算29.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2%;同比增加29.70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未做独立核算支出,因此: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下降0%。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429.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57万元,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长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同比增加0.57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是增加此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为本年度本部门有两辆特种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共38.05万元,比去年增加38.05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特种车辆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 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事业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管海荣,审核领导:钟祥海,联系电话:280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