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2-06 15:46       |  浏览量: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本辖区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及设计的审定

三)负责办理因建设施工等需要变动树木、绿地的手续

四)负责本区公共绿地、小游园、行道树的管理。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

)保障房工作。

)村屯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运维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七)配合市园林局做好每月生产检查,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养护质量。

(八)做好日常养护技能培训,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九)加强对外包养护的指导,做好案件处置工作。

(十)全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5月-2020年11月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20年12月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4人,聘用人员30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金额1303.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800.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24万元,比上年下降60.03%;上年结转结余1303.65万元,去年无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2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3.6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03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2.3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1%,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项目支出170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69%。比上年增加101.66万元,比上年增长5.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800.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24万元,比上年下降60.03%。支出包括:(1)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支出4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上年无该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比上年增加1.97万元,比上年上涨4.43%。(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比上年减少0.33万元,比上年下降1.35%。(4)城乡社区支出72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7%;比上年减少1192.14万元,比上年下降62.31%。(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6%;比上年增加1242.94万元,比上年上涨6005.3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00.46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2%,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9万元;行政运行85.04万元;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1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4.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9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8%。比上年减少1201.99万元,比上年下降70.6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8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8.91,占项目支出预算49.8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3.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8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1%,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其中:

(一)人员经费268.1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59.85万元,津贴补贴18.77万元,奖金28.51万元,绩效工资69.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退休费3.41万元;医疗费补助1.26万元

(二)公用经费32.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3.27万元,印刷费0.52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1.82万元,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差旅费5.07万元,维修(护)费0.69万元,会议费0.71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9万元,比上年减少8.04万元,比上年下降78.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下降1.79%,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预算安排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比上年持平,原因为我部门无公务用车,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去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99元,比增加1.06万元,增长3.32%,原因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3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6.83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01.87万元。

我部门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14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我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2104.11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2.3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围绕我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刘婵,审核领导:熊柳旋,联系方式: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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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06 15:46  来源: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本辖区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及设计的审定

三)负责办理因建设施工等需要变动树木、绿地的手续

四)负责本区公共绿地、小游园、行道树的管理。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

)保障房工作。

)村屯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运维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七)配合市园林局做好每月生产检查,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养护质量。

(八)做好日常养护技能培训,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九)加强对外包养护的指导,做好案件处置工作。

(十)全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5月-2020年11月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20年12月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4人,聘用人员30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金额1303.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800.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24万元,比上年下降60.03%;上年结转结余1303.65万元,去年无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2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3.6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03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2.3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1%,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项目支出170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69%。比上年增加101.66万元,比上年增长5.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10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0万元,比上年上涨5.06%。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303.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800.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24万元,比上年下降60.03%。支出包括:(1)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支出4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上年无该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比上年增加1.97万元,比上年上涨4.43%。(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比上年减少0.33万元,比上年下降1.35%。(4)城乡社区支出72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7%;比上年减少1192.14万元,比上年下降62.31%。(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6%;比上年增加1242.94万元,比上年上涨6005.3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00.46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2%,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9万元;行政运行85.04万元;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1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4.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9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8%。比上年减少1201.99万元,比上年下降70.6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8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8.91,占项目支出预算49.8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3.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8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1%,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0.09%,其中:

(一)人员经费268.1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59.85万元,津贴补贴18.77万元,奖金28.51万元,绩效工资69.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退休费3.41万元;医疗费补助1.26万元

(二)公用经费32.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3.27万元,印刷费0.52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1.82万元,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差旅费5.07万元,维修(护)费0.69万元,会议费0.71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9万元,比上年减少8.04万元,比上年下降78.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下降1.79%,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预算安排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比上年持平,原因为我部门无公务用车,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去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99元,比增加1.06万元,增长3.32%,原因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3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6.83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01.87万元。

我部门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14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我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2104.11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2.3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围绕我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刘婵,审核领导:熊柳旋,联系方式: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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