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2-06 16:25       |  浏览量: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守护粮食安全底线。(8)加快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9)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10)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11)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2)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3)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8人。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1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34万元,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7.4万元,同比减少7.32%。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少4.17万元,同比减少7.31%。

(3)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增加238.84万元,同比增长89.57%。

(4)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9%;同比减少53.06万元,同比减少27.93%。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减少3.75万元,同比减少7.31%。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6.58万元,同比增长33.6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1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34万元,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4%。同比增加53.73万元,同比增长26.37%。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5%。同比增加251.18万元,同比增长43.78%。其中: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5%;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3.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9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8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4.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69%;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4%;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5%;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计475.5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7.49万元,同比减少26.76%。

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少4.17万元,同比减少26.86%。

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增加238.84万元,同比增加10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9%;同比减少53.06万元,同比减少27.93%。

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减少3.75万元,同比减少26.8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6.58万元,同比增加99.7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8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1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13%;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2万元,同比减少5.67万元,同比减少21.1%,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13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服务类预算59.13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预算支出215.1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5.16万元。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巡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工作。不动产登记外业调查及内业审核、农房报建审核上报工作;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辖区内征地前期调查工作;核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权属地类信息;做好城区批复立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及非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做好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项目审核及用地备案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利用、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吴艳 审核领导:兰淑姣 电话:26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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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06 16:25  来源:城中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守护粮食安全底线。(8)加快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9)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10)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11)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2)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3)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8人。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1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34万元,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7.4万元,同比减少7.32%。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少4.17万元,同比减少7.31%。

(3)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增加238.84万元,同比增长89.57%。

(4)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9%;同比减少53.06万元,同比减少27.93%。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减少3.75万元,同比减少7.31%。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6.58万元,同比增长33.6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1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34万元,总计475.50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4%。同比增加53.73万元,同比增长26.37%。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5%。同比增加251.18万元,同比增长43.78%。其中: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5%;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3.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9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8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4.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69%;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4%;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5%;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计475.5万元。同比增加197.45万元,同比增长58.4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7.49万元,同比减少26.76%。

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少4.17万元,同比减少26.86%。

农林水支出预算2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增加238.84万元,同比增加10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9%;同比减少53.06万元,同比减少27.93%。

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减少3.75万元,同比减少26.8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6.58万元,同比增加99.7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8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1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13%;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2万元,同比减少5.67万元,同比减少21.1%,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13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服务类预算59.13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预算支出215.1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5.16万元。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巡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工作。不动产登记外业调查及内业审核、农房报建审核上报工作;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辖区内征地前期调查工作;核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权属地类信息;做好城区批复立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及非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做好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项目审核及用地备案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利用、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然资源局2023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吴艳 审核领导:兰淑姣 电话:26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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