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劳动保障工作;
(二)负责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指导社区劳动力资源登记、统计、上报、建立台账、数据库等基础工作;
(四)指导社区对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参加就业培训;
(五)负责申领《就业创业证》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
(六)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政策援助;
(七)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报表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工作;
(八)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九)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调动审批和续保催缴工作;
(十)负责接收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劳动保障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承办本辖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日常工作;
(二)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做好辖区内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开展就业援助,提供就业帮扶,做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审核;
(四)配合上级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线上线下招聘会;
(五)收集辖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上报,做好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为大龄困难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补缴登记、养老待遇申领、注销登记、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审核、调动审批和续保提醒;
(八)接收、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节日慰问;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九)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单位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督促本辖区用人单位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做好劳动保障各项统计上报。
(十一)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劳动保障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是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的二层机构。现有在职在编人数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9.44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上年结转结余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6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项目支出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9.4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2)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资金2.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支出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2%;比上年减少0.37万元,比上年下降1.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6%;比上年增加0.15万元,比上年增长2.70%。(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下降1.15%。(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8%;比上年增加0.08万元,比上年增长2.8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44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事业运行2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万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其中:
(一)人员经费36.0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9.92万元,津贴补贴0.38万元,绩效工资1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4万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
(二)公用经费3.3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0.34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05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预算安排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比上年持平,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4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3%。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5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06万元。
我单位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只有基本支出预算,没有专项经费预算,所以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张春艳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方式:2696980)
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劳动保障工作;
(二)负责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指导社区劳动力资源登记、统计、上报、建立台账、数据库等基础工作;
(四)指导社区对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参加就业培训;
(五)负责申领《就业创业证》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
(六)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政策援助;
(七)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报表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工作;
(八)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九)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调动审批和续保催缴工作;
(十)负责接收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劳动保障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承办本辖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日常工作;
(二)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做好辖区内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开展就业援助,提供就业帮扶,做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审核;
(四)配合上级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线上线下招聘会;
(五)收集辖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上报,做好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为大龄困难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补缴登记、养老待遇申领、注销登记、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审核、调动审批和续保提醒;
(八)接收、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节日慰问;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九)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单位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督促本辖区用人单位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做好劳动保障各项统计上报。
(十一)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劳动保障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是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的二层机构。现有在职在编人数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9.44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上年结转结余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6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项目支出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比上年增长6.11%。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9.4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2)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资金2.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支出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2%;比上年减少0.37万元,比上年下降1.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6%;比上年增加0.15万元,比上年增长2.70%。(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下降1.15%。(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8%;比上年增加0.08万元,比上年增长2.8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比上年增加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44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事业运行2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万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82%,比上年减少0.18万元,比上年下降0.45%,其中:
(一)人员经费36.0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9.92万元,津贴补贴0.38万元,绩效工资1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4万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
(二)公用经费3.3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0.34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05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预算安排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比上年持平,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4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3%。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5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06万元。
我单位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只有基本支出预算,没有专项经费预算,所以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张春艳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方式:269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