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卫健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卫健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卫健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辖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定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三)指导辖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杜绝思想麻痹松懈,抓严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持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能力提升;
(三)强化公共卫生建设;
(四)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长远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守正出新;
(六)倡导健康中国行动,创卫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
(七)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
(八)稳健促进老龄办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卫健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计划生育协会、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柳东卫生院。其中城中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东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6人,聘用人员13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卫健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520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18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8万元,比上年下降4.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资金1858.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98万元,比上年增长6.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7.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3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7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520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5200.82万元,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231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5%,比上年增加3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36%;项目支出288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5%。比上年减少98.43万元,比上年下降3.5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34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53万元,比上年增长0.53%。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18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8万元,比上年下降4.2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7.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28%;比上年增加1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48%。(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2%;比上年增加0.24万元,比上年增长0.01%。(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比上年增加0.73万元,比上年增长1.3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84.77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6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5%,比上年减少2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4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行政运行118.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3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54万元;住房公积金56.72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00.36万元;计划生育机构29.52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43.32万元;乡镇卫生院16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2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5%。比上年减少115.03万元,比上年下降7.03%。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2%;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9%;乡镇卫生院4.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1.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2.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7%;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2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85.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32%;计划生育服务336.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1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6%;计划生育机构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2%;卫生监督机构6.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5%,比上年减少2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45%,其中:
(一)人员经费1553.6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317.12万元,津贴补贴33.27万元,奖金42.74万元,绩效工资24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万元,住房公积金56.72万元,离休费13.88万元,退休费424.96万元,医疗费补助199.29万元。
(二)公用经费110.6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13.64万元,印刷费1.29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4.28万元,邮费费3.96万元,物业管理费0.86万元,差旅费8.29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1.96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2.64万元,工会经费10.48万元,福利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64万元,比上年减少3.97万元,比上年下降27.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64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8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比上年下降33.3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8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比上年下降33.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0.63元,比上年增加9.76万元,增长4.23%,原因是人员变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89.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3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88.97万元。
我部门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27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特种车辆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3341.88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341.8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围绕我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卫健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陆盼盼,审核领导:高正宇,联系方式:2998029)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卫健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卫健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卫健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辖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定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三)指导辖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杜绝思想麻痹松懈,抓严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持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能力提升;
(三)强化公共卫生建设;
(四)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长远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守正出新;
(六)倡导健康中国行动,创卫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
(七)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
(八)稳健促进老龄办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卫健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计划生育协会、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柳东卫生院。其中城中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东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6人,聘用人员13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卫健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总计520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2023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18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8万元,比上年下降4.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资金1858.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98万元,比上年增长6.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7.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3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7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520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5200.82万元,上年增加1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231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5%,比上年增加3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36%;项目支出288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5%。比上年减少98.43万元,比上年下降3.5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34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53万元,比上年增长0.53%。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投入。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318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8万元,比上年下降4.2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7.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28%;比上年增加1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48%。(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2%;比上年增加0.24万元,比上年增长0.01%。(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比上年增加0.73万元,比上年增长1.3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84.77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6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5%,比上年减少2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4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行政运行118.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3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54万元;住房公积金56.72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00.36万元;计划生育机构29.52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43.32万元;乡镇卫生院16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2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5%。比上年减少115.03万元,比上年下降7.03%。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2%;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9%;乡镇卫生院4.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1.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2.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7%;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2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85.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32%;计划生育服务336.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1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6%;计划生育机构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2%;卫生监督机构6.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5%,比上年减少2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45%,其中:
(一)人员经费1553.6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317.12万元,津贴补贴33.27万元,奖金42.74万元,绩效工资24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万元,住房公积金56.72万元,离休费13.88万元,退休费424.96万元,医疗费补助199.29万元。
(二)公用经费110.6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13.64万元,印刷费1.29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4.28万元,邮费费3.96万元,物业管理费0.86万元,差旅费8.29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1.96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2.64万元,工会经费10.48万元,福利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64万元,比上年减少3.97万元,比上年下降27.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64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8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比上年下降33.3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8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比上年下降33.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0.63元,比上年增加9.76万元,增长4.23%,原因是人员变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89.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3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88.97万元。
我部门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27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特种车辆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3341.88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341.8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围绕我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卫健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陆盼盼,审核领导:高正宇,联系方式:299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