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1年城中区政府本级决算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1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1年度组织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3052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01%,比上年增长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82424万元,增长14%;上划自治区税收13632万元,下降55%;上划柳州市税收19073万元,下降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增长5%。
(二)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①税收收入81437万元。其中:增值税22025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10615万元,下降16%;个人所得税3716万元,增长13%;城市维护建设税8123万元,增长2%;房产税17161万元,增长43%;印花税6651万元,下降12%;车船税13169万元,下降12%。
②非税收入869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445万元,增长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65万元,增长26%;罚没收入520万元,增长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43万元,增长3%;捐赠收入318万元,增长1667%。
(2)转移性收入45737万元,比上年下降9%。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23万元,比上年下降1%。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3万元,下降31%;国防支出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77万元,下降8%;教育支出49922万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1064万元,下降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8万元,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6万元,增长17%;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下降21%;节能环保支出589万元,增长445%;城乡社区支出14473万元,增长8%;农林水支出791万元,下降76%;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增长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2万元,增长187%;金融支出2133万元,增长3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下降43%;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增长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4万元,增长268%;其他支出325万元,下降59%。
(2)上解支出17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135865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减区本级财政总支出139540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364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支预备费341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公共安全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1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
5.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主要用于城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社区建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党史学习教育及防汛抗旱等项目。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3万元,比上年下降84%,其中:转移性收入18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6万元,下降87%,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0万元;其他支出1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7万元。
(四)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年终结余69万元。
(五)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9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27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4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847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区本级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叠加影响,我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压力。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大力培植财源,为城区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为企业解困纾忧,确保辖区企业扎根经营,稳固壮大财源基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制定《城中区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实施方案(2021-2023)》,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税收增长后劲。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2133万元,汽车销售消费补贴570万元,创新贴息方式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作,构建涉税信息资源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收入预测准确性。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定期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财政自给率为74%,比上年提高四个百分点,城区自有财力对支出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保基本惠民生,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坚持民生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状况相匹配,压实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责任,做到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领域精准保障。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兜牢兜实城区“三保”底线。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9909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比上年增长4%。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2384万元。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打造优质教育集群,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拨付新办学校建设配套经费2329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99万元,校园维修项目经费360万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180万元。加强教育软环境建设,推进强师惠师计划,深化名师工作室建设,足额拨付教师工资保险,落实班主任津贴、一次性特设岗位津贴、教师午餐补助等,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顺利通过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核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49922万元,比上年增长4%。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投入624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建设,安排社区人员补贴及保险2327万元,社区建设经费325万元。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22万元。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助力现代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拨付加快服务业发展补贴888万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78万元。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保障资金99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补助203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05万元。深化产业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经费1222万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经费177万元。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村屯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面貌换发新气象,拨付美丽乡村示范村屯建设经费500万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投入老旧小区改造经费4099万元,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及小街小巷改造经费1269万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城乡风貌塑造成效显著,拨付“两违”强拆经费1568万元,公厕市场化运作经费521万元。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执行年初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与追加,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部门点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绩效评价的多层次评价方式,对全区87个单位、20个项目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根据序时进度按月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通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预决算公开具体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683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全面清理城区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1年共58处房产完成公开招租工作,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召开直达资金推进会,压实工作责任,促进直达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分类预警”的原则,依托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规范运行。通过精简流程,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审核、国库支付各环节为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对直达资金项目优先办理,管好用好直达资金。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054万元,涉及12个部门共21个项目,资金分配下达率及支付使用率均达100%。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银行账户管理等软件系统全面融合,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多维度多渠道开展金融信贷政策普及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积极营造高效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21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462个,采购金额14979万元,城中区荣获“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百强县区”称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1年完成工程投资预结算评审共计408个,评审资金2.31亿元,项目核减率9%,节约财政资金2077万元。积极稳妥推进PPP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化发展、阳光运行。
三、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2021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我们将坚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要求,健全采购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助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1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1年度组织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3052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01%,比上年增长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82424万元,增长14%;上划自治区税收13632万元,下降55%;上划柳州市税收19073万元,下降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增长5%。
(二)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①税收收入81437万元。其中:增值税22025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10615万元,下降16%;个人所得税3716万元,增长13%;城市维护建设税8123万元,增长2%;房产税17161万元,增长43%;印花税6651万元,下降12%;车船税13169万元,下降12%。
②非税收入869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445万元,增长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65万元,增长26%;罚没收入520万元,增长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43万元,增长3%;捐赠收入318万元,增长1667%。
(2)转移性收入45737万元,比上年下降9%。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23万元,比上年下降1%。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3万元,下降31%;国防支出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77万元,下降8%;教育支出49922万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1064万元,下降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8万元,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6万元,增长17%;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下降21%;节能环保支出589万元,增长445%;城乡社区支出14473万元,增长8%;农林水支出791万元,下降76%;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增长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2万元,增长187%;金融支出2133万元,增长3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下降43%;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增长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4万元,增长268%;其他支出325万元,下降59%。
(2)上解支出17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135865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减区本级财政总支出139540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364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支预备费341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公共安全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1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
5.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主要用于城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社区建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党史学习教育及防汛抗旱等项目。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3万元,比上年下降84%,其中:转移性收入18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6万元,下降87%,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0万元;其他支出1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7万元。
(四)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年终结余69万元。
(五)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9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27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4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847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区本级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叠加影响,我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压力。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大力培植财源,为城区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为企业解困纾忧,确保辖区企业扎根经营,稳固壮大财源基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制定《城中区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实施方案(2021-2023)》,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税收增长后劲。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2133万元,汽车销售消费补贴570万元,创新贴息方式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作,构建涉税信息资源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收入预测准确性。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定期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财政自给率为74%,比上年提高四个百分点,城区自有财力对支出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保基本惠民生,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坚持民生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状况相匹配,压实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责任,做到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领域精准保障。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兜牢兜实城区“三保”底线。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9909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比上年增长4%。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2384万元。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打造优质教育集群,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拨付新办学校建设配套经费2329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99万元,校园维修项目经费360万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180万元。加强教育软环境建设,推进强师惠师计划,深化名师工作室建设,足额拨付教师工资保险,落实班主任津贴、一次性特设岗位津贴、教师午餐补助等,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顺利通过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核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49922万元,比上年增长4%。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投入624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建设,安排社区人员补贴及保险2327万元,社区建设经费325万元。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22万元。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助力现代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拨付加快服务业发展补贴888万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78万元。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保障资金99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补助203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05万元。深化产业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经费1222万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经费177万元。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村屯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面貌换发新气象,拨付美丽乡村示范村屯建设经费500万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投入老旧小区改造经费4099万元,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及小街小巷改造经费1269万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城乡风貌塑造成效显著,拨付“两违”强拆经费1568万元,公厕市场化运作经费521万元。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执行年初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与追加,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部门点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绩效评价的多层次评价方式,对全区87个单位、20个项目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根据序时进度按月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通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预决算公开具体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683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全面清理城区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1年共58处房产完成公开招租工作,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召开直达资金推进会,压实工作责任,促进直达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分类预警”的原则,依托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规范运行。通过精简流程,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审核、国库支付各环节为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对直达资金项目优先办理,管好用好直达资金。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054万元,涉及12个部门共21个项目,资金分配下达率及支付使用率均达100%。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银行账户管理等软件系统全面融合,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多维度多渠道开展金融信贷政策普及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积极营造高效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21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462个,采购金额14979万元,城中区荣获“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百强县区”称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1年完成工程投资预结算评审共计408个,评审资金2.31亿元,项目核减率9%,节约财政资金2077万元。积极稳妥推进PPP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化发展、阳光运行。
三、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2021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我们将坚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要求,健全采购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助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