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 城中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10-30 09: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22〕3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函》(财资函〔2024〕2号)以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柳财资〔2024〕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城中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中区国有企业资产总计4.8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72亿元,长期股权投资0.03亿元,固定资产1.33亿元,在建工程0.05亿元,无形资产0.73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01亿元,长期待摊费用0.02亿元;负债总计2.46亿元;净资产总计2.43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5.8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02亿元,固定资产4.5亿元,无形资产0.23亿元,公共基础设施0.09亿元。负债总计0.97亿元,净资产总计4.87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城中辖区面积为7756.19公顷,常住人口约25万。行政界限范围内林地面积3071.74公顷,森林面积2580.70公顷,森林覆盖率33.62%,活立木蓄积量35.14万立方米。林地中,按林地经营权属结构划分:国有林地面积948.90公顷,集体林地面积2122.84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乔木林地面积2300.29公顷,竹林地面积229.07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01.82公顷,未成林地面积37.26公顷,苗圃地面积2.18公顷,迹地面积58.69公顷,其他地类面积42.43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纵深管企,落实清廉国企建设

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清廉国企的重大意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营造廉洁高效发展环境,持续锻造堪当重任干部队伍,持续形成正气充盈清廉风尚。紧紧围绕2023年清廉国企重点工作清单,不断巩固清廉国企阶段性成果,把清廉国企建设作为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推动清廉国企建设扎实前行。

2.监督助企,协同推进国企改革

加大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往来款项、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检查小组,对城中区国有企业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国企工程项目、“三供一业”资产、应收款项、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董事会及部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合同会审会议记录、转租门面情况等重点问题。发现国企存在问题5个,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国企对近5年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和修订了包括教育、监督、惩处、检查、考核等方面的6项制度,形成比较严密、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制度强企,标本兼治助力国企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履职待遇等方面制度,牵头拟定《柳州市城中区国有独资公司管理改革方案》、《城中区国有独资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草案)》,进一步明确公司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岗位机构,强化对公司的绩效考核,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二是推动指导国企完善《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若干纪律》等多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制度治企、制度管企、制度强企管理模式。

4.整治查企,助推国企健康发展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国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国有企业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府平台公司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应收款项清收专项整治、政府平台公司账户开设情况专项督查等多项整治行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不断完善国资国企动态监管体系,助推国企健康发展。

5.文化润企,汇聚国企精神力量

一是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城中区宣讲团报告会(进企业专场活动),在城中区清廉国企廉洁文化讲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国企干部职工参加传承红色基因教育活动,实地开展党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等。二是推动清廉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召开清廉国企工作推进会议及领导小组专项会议,开展国企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纪录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视频等。三是推动国企建设与家风文化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国企干部家教家风专题宣讲活动,开展廉洁家风故事分享会,开展廉洁家访活动,组织国企干部观看家风警示系列专题片等。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诚信守法、廉洁从业。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以盘促增,大力推进资产盘活

研究制定《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组建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全面加强协调统筹指导。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盘点,对城中区所有房产地址、现状、使用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全年共计完成三期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106处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工作,总成交价1200.87万元(三年),2023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8%。加强国有房产整合调配力度,建立单位间的数据共享和互通,制定房产整合实施计划,优化房产配置,整合后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95.66万元。

2.以查促清,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拟定《关于开展2023年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并延伸清查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清查范围为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全面盘点单位国有资产实物,与国有资产台账、会计账套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对,核实单位无盈亏资产、盘盈资产、盘亏资产、可调剂使用资产、资产配置等国有资产情况,并根据盘点结果开展国有资产补记账、资产核销、资产调配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

3.以改促管,完成新旧系统衔接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财办〔2022〕2号文的要求,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原系统数据全部迁移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分批指导单位施行新的资产分类及代码,统一变更对照原有的6个资产大类变成7个资产大类,准确填报资产总账期初数据确认表。及时解决各单位反映的资产模块问题,按照上线要求完成各单位的历史数据导入工作,确保城中区新旧资产系统数据衔接准确无误。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聚焦土地,打造多方共赢形态

积极推进马鹿山公园东北侧109亩、楼梯山车管所北侧61亩、东环路中段西侧(城中万达对面)11亩共三宗征地留用地上市,梳理河东村、窑埠村三产用地规模,完成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地价和成本评估等前期工作,为地块交易上市筑巢引凤打下良好基础,打造多方共赢的局面。

2.聚焦登记,加强核迁外置管理

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扎实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处置图斑的就地整改及异地补划工作,完成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工作,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登记拆迁核查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积极完成土地利用批后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工作。

3.聚焦重点,强化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按时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二是足额落实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强化区域内联防联治工作,加大林分改造力度,有效遏制疫情不扩散不蔓延,进一步压缩发生面积。三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明确审批部门机构,实质性开展用火审批,从源头上制止火情的发生。四是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林业直达资金兑付任务,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兑付已达到100%,按时完成全年任务。五是按时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核查任务,确保图斑个数核实率达100%,图斑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4.聚焦管控,开发土地矿产资源

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3年卫片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到位率100%,履职到位率100%,卫片违法查处率100%,履职到位率100%。防止死灰复燃,坚持不懈狠抓矿产执法巡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目前城中区国有企业数量少、体量小,急需专业人才支持,需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二是城中区国企内部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内控制度不完善,难以构建区属国有企业科学高效的综合监督体系。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粗放,存在“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思想,采购后不重视资产使用,未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单位已超过折旧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长期积压不处置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单位未设置资产管理员,或设置资产管理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对资产管理制度不熟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不彻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长期以来存在职能和编制不匹配问题。全面推进林长制、田长制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但相关人员编制至今未落实,林业执法无行政执法人员,当出现破坏林地、盗伐林木的林政案件时,难以及时有效地处置,只能求助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解决。同时,城区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工作,也缺乏专业规划审批人才,难以完成专项工作。

四、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合同签订存在风险和漏洞问题。国有企业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合同责任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流程。二是未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问题。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建立台账管理,积极催缴应收款项,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机制。三是公司造血能力不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势,确定具体实施措施,不断增强公司的造血能力,有效促进国企收入稳定增长。四是部分项目验收结算工作仍推进缓慢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持续跟踪项目进展,规范工程项目验收手续,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执行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社区服务场所用房长期未移交社区使用的问题。积极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解决房产移交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推进房产移交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耕地、林改专项经费下拨后缺乏指导和监督问题。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各街道办事处,保障耕地、林改专项经费合规使用。二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执行进度慢问题。主管部门及时下拨至对应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盘活城区国有资产。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推动国有资产资源整合,形成国有资产(资源)效能提升和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推动国有资产充分合理利用,促进国有资产不断提升经济效益。

(二)加强联动检查力度。强化财政监督职责,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事后同时监督。持续加强与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整合内、外部检查力量,实现检查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检查,从而提高检查效率,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

(三)强化资产效益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明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关系,将资产报废审批等方式作为设备购置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促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融合,加强责任约束,促进预算单位规范资产管理。

(四)管好用好自然资源。以管控为目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发展为抓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民生为目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林业资源管理成效。对于自然资源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

(五)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围绕政治生态清明、经营管理清廉、干部队伍清正、企业风气清朗“四清”目标,突出政治引领、清风护航、文化育廉、融合发展、紧扣国企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信息员:罗征天  审核领导: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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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09:00  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22〕3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函》(财资函〔2024〕2号)以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柳财资〔2024〕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城中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中区国有企业资产总计4.8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72亿元,长期股权投资0.03亿元,固定资产1.33亿元,在建工程0.05亿元,无形资产0.73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01亿元,长期待摊费用0.02亿元;负债总计2.46亿元;净资产总计2.43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5.8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02亿元,固定资产4.5亿元,无形资产0.23亿元,公共基础设施0.09亿元。负债总计0.97亿元,净资产总计4.87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城中辖区面积为7756.19公顷,常住人口约25万。行政界限范围内林地面积3071.74公顷,森林面积2580.70公顷,森林覆盖率33.62%,活立木蓄积量35.14万立方米。林地中,按林地经营权属结构划分:国有林地面积948.90公顷,集体林地面积2122.84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乔木林地面积2300.29公顷,竹林地面积229.07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01.82公顷,未成林地面积37.26公顷,苗圃地面积2.18公顷,迹地面积58.69公顷,其他地类面积42.43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纵深管企,落实清廉国企建设

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清廉国企的重大意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营造廉洁高效发展环境,持续锻造堪当重任干部队伍,持续形成正气充盈清廉风尚。紧紧围绕2023年清廉国企重点工作清单,不断巩固清廉国企阶段性成果,把清廉国企建设作为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推动清廉国企建设扎实前行。

2.监督助企,协同推进国企改革

加大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往来款项、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检查小组,对城中区国有企业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国企工程项目、“三供一业”资产、应收款项、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董事会及部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合同会审会议记录、转租门面情况等重点问题。发现国企存在问题5个,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国企对近5年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和修订了包括教育、监督、惩处、检查、考核等方面的6项制度,形成比较严密、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制度强企,标本兼治助力国企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履职待遇等方面制度,牵头拟定《柳州市城中区国有独资公司管理改革方案》、《城中区国有独资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草案)》,进一步明确公司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岗位机构,强化对公司的绩效考核,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二是推动指导国企完善《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若干纪律》等多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制度治企、制度管企、制度强企管理模式。

4.整治查企,助推国企健康发展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国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国有企业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府平台公司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应收款项清收专项整治、政府平台公司账户开设情况专项督查等多项整治行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不断完善国资国企动态监管体系,助推国企健康发展。

5.文化润企,汇聚国企精神力量

一是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城中区宣讲团报告会(进企业专场活动),在城中区清廉国企廉洁文化讲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国企干部职工参加传承红色基因教育活动,实地开展党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等。二是推动清廉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召开清廉国企工作推进会议及领导小组专项会议,开展国企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纪录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视频等。三是推动国企建设与家风文化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国企干部家教家风专题宣讲活动,开展廉洁家风故事分享会,开展廉洁家访活动,组织国企干部观看家风警示系列专题片等。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诚信守法、廉洁从业。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以盘促增,大力推进资产盘活

研究制定《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组建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全面加强协调统筹指导。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盘点,对城中区所有房产地址、现状、使用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全年共计完成三期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106处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工作,总成交价1200.87万元(三年),2023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8%。加强国有房产整合调配力度,建立单位间的数据共享和互通,制定房产整合实施计划,优化房产配置,整合后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95.66万元。

2.以查促清,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拟定《关于开展2023年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并延伸清查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清查范围为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全面盘点单位国有资产实物,与国有资产台账、会计账套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对,核实单位无盈亏资产、盘盈资产、盘亏资产、可调剂使用资产、资产配置等国有资产情况,并根据盘点结果开展国有资产补记账、资产核销、资产调配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

3.以改促管,完成新旧系统衔接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财办〔2022〕2号文的要求,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原系统数据全部迁移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分批指导单位施行新的资产分类及代码,统一变更对照原有的6个资产大类变成7个资产大类,准确填报资产总账期初数据确认表。及时解决各单位反映的资产模块问题,按照上线要求完成各单位的历史数据导入工作,确保城中区新旧资产系统数据衔接准确无误。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聚焦土地,打造多方共赢形态

积极推进马鹿山公园东北侧109亩、楼梯山车管所北侧61亩、东环路中段西侧(城中万达对面)11亩共三宗征地留用地上市,梳理河东村、窑埠村三产用地规模,完成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地价和成本评估等前期工作,为地块交易上市筑巢引凤打下良好基础,打造多方共赢的局面。

2.聚焦登记,加强核迁外置管理

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扎实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处置图斑的就地整改及异地补划工作,完成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工作,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登记拆迁核查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积极完成土地利用批后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工作。

3.聚焦重点,强化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按时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二是足额落实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强化区域内联防联治工作,加大林分改造力度,有效遏制疫情不扩散不蔓延,进一步压缩发生面积。三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明确审批部门机构,实质性开展用火审批,从源头上制止火情的发生。四是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林业直达资金兑付任务,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兑付已达到100%,按时完成全年任务。五是按时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核查任务,确保图斑个数核实率达100%,图斑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4.聚焦管控,开发土地矿产资源

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3年卫片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到位率100%,履职到位率100%,卫片违法查处率100%,履职到位率100%。防止死灰复燃,坚持不懈狠抓矿产执法巡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目前城中区国有企业数量少、体量小,急需专业人才支持,需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二是城中区国企内部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内控制度不完善,难以构建区属国有企业科学高效的综合监督体系。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粗放,存在“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思想,采购后不重视资产使用,未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单位已超过折旧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长期积压不处置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单位未设置资产管理员,或设置资产管理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对资产管理制度不熟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不彻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长期以来存在职能和编制不匹配问题。全面推进林长制、田长制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但相关人员编制至今未落实,林业执法无行政执法人员,当出现破坏林地、盗伐林木的林政案件时,难以及时有效地处置,只能求助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解决。同时,城区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工作,也缺乏专业规划审批人才,难以完成专项工作。

四、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合同签订存在风险和漏洞问题。国有企业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合同责任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流程。二是未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问题。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建立台账管理,积极催缴应收款项,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机制。三是公司造血能力不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势,确定具体实施措施,不断增强公司的造血能力,有效促进国企收入稳定增长。四是部分项目验收结算工作仍推进缓慢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持续跟踪项目进展,规范工程项目验收手续,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执行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社区服务场所用房长期未移交社区使用的问题。积极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解决房产移交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推进房产移交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耕地、林改专项经费下拨后缺乏指导和监督问题。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各街道办事处,保障耕地、林改专项经费合规使用。二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执行进度慢问题。主管部门及时下拨至对应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盘活城区国有资产。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推动国有资产资源整合,形成国有资产(资源)效能提升和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推动国有资产充分合理利用,促进国有资产不断提升经济效益。

(二)加强联动检查力度。强化财政监督职责,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事后同时监督。持续加强与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整合内、外部检查力量,实现检查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检查,从而提高检查效率,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

(三)强化资产效益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明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关系,将资产报废审批等方式作为设备购置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促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融合,加强责任约束,促进预算单位规范资产管理。

(四)管好用好自然资源。以管控为目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发展为抓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民生为目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林业资源管理成效。对于自然资源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

(五)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围绕政治生态清明、经营管理清廉、干部队伍清正、企业风气清朗“四清”目标,突出政治引领、清风护航、文化育廉、融合发展、紧扣国企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信息员:罗征天  审核领导: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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