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中区政府本级决算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3日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3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3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同比下降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1)税收收入70288万元。其中:增值税12252万元,下降33%;企业所得税6761万元,下降25%;个人所得税3308万元,下降10%;城市维护建设税5558万元,下降20%;房产税24245万元,增长53%;印花税6219万元,下降2%;车船税11950万元,增长2%。
(2)非税收入626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344万元,下降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35万元,增长22%;罚没收入378万元,下降7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增长48%。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90万元,同比下降3%。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5万元,下降9%;国防支出50万元,增长6%;公共安全支出4574万元,下降11%;教育支出48988万元,下降8%;科学技术支出501万元,下降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万元,下降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2万元,增长7%;卫生健康支出8497万元,增长20%;节能环保支
出434万元,增长751%;城乡社区支出10629万元,下降14%;农林水支出1003万元,增长13%;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增长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万元,下降61%;金融支出2280万元,增长1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万元,下降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1万元,下降8%;住房保障支出3995万元,增长3%;其他支出262万元,下降36%;债务付息支出113万元,增长24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增长100%。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361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9754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减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90万元,减上解支出74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7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27788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全年动用预备费269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教育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
5.区本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7万元。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18万元,同比增长84%,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8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6万元,同比增长60%,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81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942万元。
(三)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6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万元。年终结余613万元。
(四)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2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18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8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88万元。
二、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
凝聚合力堵漏增收。为扭转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导致我区税收下滑的不利局面,制定《城中区2023年财源建设工作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培育扶持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方面多点发力。全年共组织召开全区财源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共8次,财税工作碰头会10次,报送财源建设相关工作周报24份,协调税务与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解决财源工作相关问题超过30次。区统计、市场监管、交通及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通过提供辖区经济普查数据、经营户籍、运输船舶及房产登记、交易等涉税信息,全力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市场主体查缺补漏、车船税、房产税核查等工作。税务部门加大欠税清理力度,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减免税收核查等工作,力保税款应收尽收。四季度开始,我区税收降幅由两位数逐月收窄至个位,全年房产税及车船税分别同比增长53%和2%。
全力帮扶市场主体。制定重点税源走访服务清单,由区领导带队走访,点对点服务企业,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共走访服务企业350家,办结企业问题266个。各职能部门根据分管行业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助力企业转产、增产、扩产,确保税收稳增长。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和建筑业企业座谈会,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平台,15家金融机构全年共为城中区企业提供融资超100亿元。落实“桂惠贷”贴息和企业扶持政策,审核拨付贴息资金2280万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及消费补贴等超1100万元,惠及超900个市场主体。
(二)全面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优先保障“三保”等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经费。强化动态监控和考核,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直达基层、惠及民生的作用。2023年民生支出94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
突出教育优先地位。按国家规定足额安排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和“人”倾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提标经费,助力教育公平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名校影响力。完善学校软硬件配套设施配置,拨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校园提升工程款609万元。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79万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持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实现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7%。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全部用于支持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20%。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投入专项资金,不断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和城市景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牵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拨付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及其他城市建设经费4005万元。探索创新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新模式,安排相关经费4475万元。
(三)全程履行财政监管职能
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城中区过紧日子专项子方案》,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全区所有部门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完成54个部门整体及167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涉及项目金额5.44亿元。收回盘活存量资金163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结合上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的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全区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情况、非税收入收缴及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专项往来资金等检查23次。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模块、部门决算报表管理等5个模块数据收集、业务培训及全面上线工作,打通各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实现及时准确地对财政资金从配置、计划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加快修订《柳州市城中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设立未结算项目台账,对预审结束半年后仍未送审结算的项目,向业主单位发函催告,督促其送审项目竣工结算材料,为重点工程抢抓进度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共完成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21个,送审总额28852万元,审定总额26516万元,核减2336万元,核减率8%。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区收到上级转移支付74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66684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8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65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生均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校园建设及维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性安居工程及背街小巷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万元,同比下降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全对接。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单位统筹编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对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给予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于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超90%。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城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81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53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635万元,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债务限额内。2023年城中区增加政府债务5958万元,其中一般债3323万元,专项债2635万元。一般债主要用于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项目。专项债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区政府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和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政府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
四、2023年度城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中区国有企业资产总计489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00万元,固定资产13300万元,在建工程500万元,无形资产73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0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00万元;负债总计24600万元;净资产总计24300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584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00万元,固定资产45000万元,无形资产23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900万元。负债总计9700万元,净资产总计48700万元。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城中辖区面积为7756公顷,常住人口约24万。行政界限范围内林地面积3072公顷,森林面积2581公顷,森林覆盖率34%,活立木蓄积量35万立方米。林地中,按林地经营权属结构划分:国有林地面积949公顷,集体林地面积2123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乔木林地面积2300公顷,竹林地面积22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02公顷,未成林地面积37公顷,苗圃地面积2公顷,迹地面积59公顷,其他地类面积42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制度治企、制度管企、制度强企管理模式。加大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往来款项、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的实地集中清查盘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闲置、经济效益等问题,通过紧盯国企难点、痛点问题,狠抓监督,切实完善国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洁“防火墙”。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出租及无偿调拨等事项的审批流程,确保我区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研究制定《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组建资产盘活工作专班,组织自然资源、司法、后勤、教育、街道办事处等18个职能部门对全区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盘点,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协调解决资产盘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年共计完成三期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106处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工作,总成交价1200.87万元(三年),2023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8%。加强国有房产整合调配力度,建立单位间的数据共享和互通,制定房产整合实施计划,优化房产配置,整合后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95.66万元,努力推动国有资产充分合理利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马鹿山公园东北侧109亩、楼梯山车管所北侧61亩、东环路中段西侧(城中万达对面)11亩共三宗征地留用地上市,梳理河东村、窑埠村三产用地规模,完成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地价和成本评估等前期工作。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扎实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处置图斑的就地整改、异地补划及2023年耕地恢复工作。积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足额落实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强化区域内联防联治工作,加大林分改造力度,有效遏制疫情不扩散不蔓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五、关于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2023年城中区在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全力兜住“三保”底线,保证民生支出、重点支出,本级财政维持正常运转。但在财源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区政府将围绕抓好财源建设,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持续提升民生福祉等方面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抓好财源建设,切实强化高质量发展财力支撑的建议。区政府将不断完善城中区财源建设方案,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广泛深入做好企业走访联系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发展诉求,及时推出新的助企纾困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上规升级,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城中区总部集中、人才集聚、营商环境优良等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优质税源,夯实财政收入稳步增收基础。定期召开财源建设工作推进会,完善财政、税务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有效联动,努力挖掘堵漏增收潜力。
(二)针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保障能力的建议。区政府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通过组织部门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现场会审、面授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目标设置。通过组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等方式,增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做实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促使部门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针对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建议。区政府将督促主管部门完善我区公务用车服务租赁管理办法,强化监管意识,对城区各部门公务租赁车辆的车辆移交信息、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台账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批审核。加强对平台公司监管,督促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其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四)针对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区政府将进一步引导部门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勤俭持家意识,让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强化“三保”支出在预算中的优先地位,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情况,对效益低的支出项目及时调整。加快一般债券及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定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
(信息员:罗征天 审核员: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3日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3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3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同比下降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1)税收收入70288万元。其中:增值税12252万元,下降33%;企业所得税6761万元,下降25%;个人所得税3308万元,下降10%;城市维护建设税5558万元,下降20%;房产税24245万元,增长53%;印花税6219万元,下降2%;车船税11950万元,增长2%。
(2)非税收入626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344万元,下降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35万元,增长22%;罚没收入378万元,下降7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增长48%。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90万元,同比下降3%。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5万元,下降9%;国防支出50万元,增长6%;公共安全支出4574万元,下降11%;教育支出48988万元,下降8%;科学技术支出501万元,下降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万元,下降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2万元,增长7%;卫生健康支出8497万元,增长20%;节能环保支
出434万元,增长751%;城乡社区支出10629万元,下降14%;农林水支出1003万元,增长13%;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增长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万元,下降61%;金融支出2280万元,增长1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万元,下降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1万元,下降8%;住房保障支出3995万元,增长3%;其他支出262万元,下降36%;债务付息支出113万元,增长24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增长100%。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361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9754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减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90万元,减上解支出74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7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27788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全年动用预备费269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教育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
5.区本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7万元。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18万元,同比增长84%,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8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6万元,同比增长60%,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81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942万元。
(三)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6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万元。年终结余613万元。
(四)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2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18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8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88万元。
二、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
凝聚合力堵漏增收。为扭转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导致我区税收下滑的不利局面,制定《城中区2023年财源建设工作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培育扶持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方面多点发力。全年共组织召开全区财源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共8次,财税工作碰头会10次,报送财源建设相关工作周报24份,协调税务与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解决财源工作相关问题超过30次。区统计、市场监管、交通及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通过提供辖区经济普查数据、经营户籍、运输船舶及房产登记、交易等涉税信息,全力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市场主体查缺补漏、车船税、房产税核查等工作。税务部门加大欠税清理力度,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减免税收核查等工作,力保税款应收尽收。四季度开始,我区税收降幅由两位数逐月收窄至个位,全年房产税及车船税分别同比增长53%和2%。
全力帮扶市场主体。制定重点税源走访服务清单,由区领导带队走访,点对点服务企业,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共走访服务企业350家,办结企业问题266个。各职能部门根据分管行业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助力企业转产、增产、扩产,确保税收稳增长。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和建筑业企业座谈会,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平台,15家金融机构全年共为城中区企业提供融资超100亿元。落实“桂惠贷”贴息和企业扶持政策,审核拨付贴息资金2280万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及消费补贴等超1100万元,惠及超900个市场主体。
(二)全面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优先保障“三保”等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经费。强化动态监控和考核,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直达基层、惠及民生的作用。2023年民生支出94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
突出教育优先地位。按国家规定足额安排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和“人”倾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提标经费,助力教育公平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名校影响力。完善学校软硬件配套设施配置,拨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校园提升工程款609万元。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79万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持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实现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7%。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全部用于支持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20%。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投入专项资金,不断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和城市景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牵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拨付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及其他城市建设经费4005万元。探索创新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新模式,安排相关经费4475万元。
(三)全程履行财政监管职能
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城中区过紧日子专项子方案》,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全区所有部门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完成54个部门整体及167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涉及项目金额5.44亿元。收回盘活存量资金163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结合上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的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全区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情况、非税收入收缴及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专项往来资金等检查23次。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模块、部门决算报表管理等5个模块数据收集、业务培训及全面上线工作,打通各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实现及时准确地对财政资金从配置、计划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加快修订《柳州市城中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设立未结算项目台账,对预审结束半年后仍未送审结算的项目,向业主单位发函催告,督促其送审项目竣工结算材料,为重点工程抢抓进度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共完成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21个,送审总额28852万元,审定总额26516万元,核减2336万元,核减率8%。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区收到上级转移支付74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66684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8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65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生均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校园建设及维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性安居工程及背街小巷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万元,同比下降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全对接。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单位统筹编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对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给予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于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超90%。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城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81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53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635万元,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债务限额内。2023年城中区增加政府债务5958万元,其中一般债3323万元,专项债2635万元。一般债主要用于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项目。专项债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区政府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和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政府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
四、2023年度城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中区国有企业资产总计489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00万元,固定资产13300万元,在建工程500万元,无形资产73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0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00万元;负债总计24600万元;净资产总计24300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584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00万元,固定资产45000万元,无形资产23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900万元。负债总计9700万元,净资产总计48700万元。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城中辖区面积为7756公顷,常住人口约24万。行政界限范围内林地面积3072公顷,森林面积2581公顷,森林覆盖率34%,活立木蓄积量35万立方米。林地中,按林地经营权属结构划分:国有林地面积949公顷,集体林地面积2123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乔木林地面积2300公顷,竹林地面积22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02公顷,未成林地面积37公顷,苗圃地面积2公顷,迹地面积59公顷,其他地类面积42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制度治企、制度管企、制度强企管理模式。加大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往来款项、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的实地集中清查盘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闲置、经济效益等问题,通过紧盯国企难点、痛点问题,狠抓监督,切实完善国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洁“防火墙”。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出租及无偿调拨等事项的审批流程,确保我区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研究制定《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组建资产盘活工作专班,组织自然资源、司法、后勤、教育、街道办事处等18个职能部门对全区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盘点,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协调解决资产盘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年共计完成三期城中区行政事业单位106处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工作,总成交价1200.87万元(三年),2023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8%。加强国有房产整合调配力度,建立单位间的数据共享和互通,制定房产整合实施计划,优化房产配置,整合后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95.66万元,努力推动国有资产充分合理利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马鹿山公园东北侧109亩、楼梯山车管所北侧61亩、东环路中段西侧(城中万达对面)11亩共三宗征地留用地上市,梳理河东村、窑埠村三产用地规模,完成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地价和成本评估等前期工作。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扎实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处置图斑的就地整改、异地补划及2023年耕地恢复工作。积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足额落实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强化区域内联防联治工作,加大林分改造力度,有效遏制疫情不扩散不蔓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五、关于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2023年城中区在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全力兜住“三保”底线,保证民生支出、重点支出,本级财政维持正常运转。但在财源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区政府将围绕抓好财源建设,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持续提升民生福祉等方面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抓好财源建设,切实强化高质量发展财力支撑的建议。区政府将不断完善城中区财源建设方案,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广泛深入做好企业走访联系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发展诉求,及时推出新的助企纾困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上规升级,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城中区总部集中、人才集聚、营商环境优良等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优质税源,夯实财政收入稳步增收基础。定期召开财源建设工作推进会,完善财政、税务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有效联动,努力挖掘堵漏增收潜力。
(二)针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保障能力的建议。区政府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通过组织部门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现场会审、面授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目标设置。通过组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等方式,增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做实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促使部门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针对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建议。区政府将督促主管部门完善我区公务用车服务租赁管理办法,强化监管意识,对城区各部门公务租赁车辆的车辆移交信息、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台账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批审核。加强对平台公司监管,督促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其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四)针对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区政府将进一步引导部门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勤俭持家意识,让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强化“三保”支出在预算中的优先地位,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情况,对效益低的支出项目及时调整。加快一般债券及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定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
(信息员:罗征天 审核员: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