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中区政府本级预算公开
城中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1日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城中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指示要求,强化资金保障,紧咬“三保”底线不动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更好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城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面对今年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全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2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7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275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下降3%;(2)上级补助收入62398万元,增长15%;(3)上年结余9754万元,增长168%;(4)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增长50%。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02万元,下降3%;(2)上解支出7717万元,下降60%;(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9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下降3%。其中:区本级税收收入70288万元,下降2%。主要项目为:增值税12252万元,企业所得税6761万元,个人所得税330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58万元,房产税24245万元,印花税6219万元,车船税1195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5万元。
区本级非税收入6260万元,下降12%。主要项目为:专项收入234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35万元,罚没收入37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02万元。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8万元,国防支出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74万元,教育支出489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3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万元,金融支出22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0万元,其他支出7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按财政部口径计算,民生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94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3%。
4.区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746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269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教育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未动用部分147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2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076万元,2023年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9万元,2023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2205万元。
(二)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22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3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5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上级补助收入40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自治区代发专项债)2635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74万元。主要项目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310万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21万元、专项债务用于支付中小企业账款2088万元等。
(三)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构成为:上级补助收入81万元,上年结余8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8万元。主要项目为: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107万元,市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及遗孀有关费用11万元。
(四)2023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4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9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6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16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9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14万元。
(五)2023年上级补助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3年共收到上级补助62398万元(不含一般债券),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实际使用43767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全区民生开支2562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79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39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122万元、生均经费2169万元、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641万元等。
2022年末结转结余9754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结余,2023年全年实际使用4433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贴息116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56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63万元、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375万元等。
(六)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保障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就业、住房等重点领域支出,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把稳住经济的信号传递给广大人民,增强人民对于各项政策的预期和信心。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巩固财源建设成果
——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加力提效落实减税降费。直面市场需求出招发力,及时果断实施减税退税降费缓费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39亿元。制定重点税源走访服务清单,由区领导带队走访,点对点服务企业,依托“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共走访服务企业350余家,收集企业问题266个,办结率100%,助力企业转产、增产、扩产;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平台,联系金融机构为辖区企业提供融资超100亿元,惠及企业1250户次。
——狠抓增收集聚财力,加力提效强化资源统筹。严格落实《城中区财源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共召开全区财源工作推进会2次,财源建设工作协调会6次,财税工作碰头会8次。组织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重点围绕“四大商圈”,进街道、进楼宇逐户核实清理,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核查、房产税查补及欠税清理工作,追缴税款11293万元。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加快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增长48%。
2.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保基本民生方面。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向更加公平而有质量迈进。按国家规定足额安排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和“人”倾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提标经费,助力教育公平稳步推进,坚持促进集团化办学,不断提升名校影响力。安排班主任津贴、优秀教师特殊津贴、晚自习课酬等人员经费,确保教师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持续强化,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5万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安排疫情防控有关经费1402万元,按规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全部用于支持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保市场主体方面。持续助企纾困,强化服务对接。充分运用“政采+金融”组合模式,引导企业用好“桂惠通”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落实“桂惠贷”贴息和企业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审核拨付贴息资金2280万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及消费补贴等超110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超900户次。出台《柳州市城中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城中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对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给予小微企业20%价格扣除、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等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于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城中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达99.3%,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金额1.37亿元。
——促城市发展方面。积极推进城市功能提升、特色风貌延续和居住条件改善,持续塑造绿色生态的美丽城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牵引,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安排老旧小区改造经费1.3亿元,背街小巷改造提升1009万元。探索创新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新模式,安排相关经费7722万元。通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乡融合步伐,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限额4082万元,实际收到政府债券资金332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项目。按照政府债券管理规定,将一般债务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时录入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和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政府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
3.突出财政管理重点,切实履行财政主体责任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各环节管理,完善“三保”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制定《城中区过紧日子专项子方案》,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组织全区所有部门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完成54个部门整体及167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涉及项目金额5.44亿元。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分,部门整体绩效复核评分等级在二等以上的部门占98.14%,项目绩效复核评分等级在二等以上的项目占90.62%。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和确定不再需要使用的资金163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财政投资评审方面。调整修订《柳州市城中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设立未结算项目台账,对预审结束半年后仍未送审结算的项目,向业主单位发函催告,督促其送审项目竣工结算材料,确保及时了解项目进度。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投资监督管理,为重点工程抢抓进度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共完成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21个,送审总额28852万元,审定总额26516万元,核减2336万元,核减率8%。
——财政监督检查方面。财政部门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行动指南,积极担当作为,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对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的监督,确保党纪国法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结合上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全年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3次,涉及全区123个行政事业单位,发出各类整改、催缴通知54份,涉及金额超169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
——坚持常态化实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不断完善直达资金分配程序,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确保预算下达应下尽下、能快则快。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需求、补贴补助发放周期,统筹安排支出。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控,预防和制止违规或不规范操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17574万元,已全部分解细化落实至具体执行单位,资金分配进度100%。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查。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持续完善报送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预算收支结构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
(七)预算执行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大环境,我区财政收支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下,我区几个主要税种较上年大幅度下降。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仍处于逐步恢复中,对税收拉动作用不明显。以上原因造成我区可用财力下降明显,对上级转移支付和库款调度的依赖性剧增,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支出方面,城区自行出台的部分政策无截止执行期限,在如今财政紧平衡的现状下,造成城区财政极大负担,多数政策是在城区财力充足的年份出台,并一直沿用至今,在如今的大环境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下,政策补贴的范围是否需要调整,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上级财政部门计划从2024年开始将原3所市级固定收入企业下放至城区,并按照“基数上解、增量共享”的原则分配收入,城区对其收入增量部分实行分税分成。此次体制调整将对我区税收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但目前调整方案还未最终下发,2024年收入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从支出保障方面看,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只能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除“三保”外的其他刚性支出保障顺序只能靠后且由于2023年大量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因财力紧张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年终产生较大结余规模,这些转移支付都将挤占2024年可用财力。财政收支矛盾将继续加剧。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24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指示要求,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2024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根据以上预算编制总体思路,城中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667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按照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综合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优先保障工资、社保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要支出,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安排如下: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2024年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安排159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安排159003万元,财政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主要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667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2763万元;③预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95万元;④上年结余收入272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主要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23775万元;②上解支出预计7953万元;③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27275万元。
(2)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安排7667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安排70450万元。主要项目为:增值税预计12200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6800万元,个人所得税预计33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5550万元,房产税预计24500万元,印花税预计6200万元,车船税预计11900万元。
非税收入预计安排6220万元,主要项目为:专项收入预计234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2500万元,罚没收入预计37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1010万元。
(3)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23775万元,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安排民生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预计99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具体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1626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机关事务支出。安排招商引资扶持经费、创城经费、信创工程经费等项目。
②公共安全支出预计406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公安、司法的行政支出。安排雪亮工程、禁毒经费等项目。
③教育支出预计56694万元。主要安排生均经费、文博小学配套经费、教师体检费、教师培训费、各学校项目经费、暑期维修、校园安全保障等项目。
④科学技术支出预计118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补助、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业创新大赛等项目。
⑤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28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欢乐城中”品牌活动,推动旅游品牌化发展。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1765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社区、村基层政权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支持优抚事业发展。安排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高龄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项目。
⑦卫生健康支出预计369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职工体检、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城乡医疗救助金城区配套等项目。
⑧节能环保支出预计10万元。
⑨城乡社区支出预计15621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改善,提升城乡风貌,推进城市执法工作等。安排环卫清洁项目、市政公厕市场化运作服务采购、“两违”经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项目。
⑩农林水支出预计58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扶持农业生产。安排生态农业项目配套扶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防汛抗旱等项目经费。
⑪交通运输支出预计11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道路交通养护相关经费。
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计281万元。安排“智慧城中”运维、电子政务外网二期等项目经费。
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预计15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自然资源相关事务。
⑭住房保障支出预计33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
⑮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64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及城中消防大队工作经费。
⑯预备费预计1778万元。
⑰其他支出预计1236万元。
⑱债务付息支出200万元。
(五)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6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万元,支出6992万元,收支平衡。
(六)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万元,收支平衡。
(七)2024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32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29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计结余338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931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2335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628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2300万元。
(八)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充分评估需要与财力许可,做到积极审慎、有保有压,确保全区单位平稳运转,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1.积极培植涵养财源活水,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
强化“无财不成政”的财源建设意识,以《城中区财源建设工作方案》为指导,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广泛深入做好企业走访联系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发展诉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推出新的助企纾困举措,更大力度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提振信心,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上规升级。要稳住存量,抓好固本培元,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税源网格化监控管理,切实将政府的经济发展措施转化为税收“真金白银”。要做大增量,坚持把税收贡献作为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发挥新业态集聚区、五星商圈、万达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引领作用,用好城中区总部集中、人才集聚、营商环境优良等有利条件,加快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2.多措并举防风险稳三保,有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
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风险防范,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构建“过紧日子”常态化格局,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统筹人民需要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确保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3.全面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持续改进财政治理效能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加强与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实现检查资源共享,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
各位代表,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工作面临许多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踔厉奋发,奋楫争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高品质城市生活样板区、新业态融合发展集聚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做出财政积极贡献!
注: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6.“三保”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方面支出。
7.零基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支出预算。
8.“三公两费”:“三公”指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因公出国(境),“两费”指会议费、培训费。
城中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1日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城中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指示要求,强化资金保障,紧咬“三保”底线不动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更好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城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面对今年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全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2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7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275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下降3%;(2)上级补助收入62398万元,增长15%;(3)上年结余9754万元,增长168%;(4)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增长50%。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02万元,下降3%;(2)上解支出7717万元,下降60%;(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9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8万元,下降3%。其中:区本级税收收入70288万元,下降2%。主要项目为:增值税12252万元,企业所得税6761万元,个人所得税330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58万元,房产税24245万元,印花税6219万元,车船税1195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5万元。
区本级非税收入6260万元,下降12%。主要项目为:专项收入234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35万元,罚没收入37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02万元。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8万元,国防支出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74万元,教育支出489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3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万元,金融支出22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0万元,其他支出7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按财政部口径计算,民生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94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3%。
4.区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746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269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教育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未动用部分147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2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076万元,2023年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9万元,2023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2205万元。
(二)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22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3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5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上级补助收入40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自治区代发专项债)2635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74万元。主要项目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310万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21万元、专项债务用于支付中小企业账款2088万元等。
(三)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构成为:上级补助收入81万元,上年结余8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8万元。主要项目为: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107万元,市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及遗孀有关费用11万元。
(四)2023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4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9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6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16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9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14万元。
(五)2023年上级补助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3年共收到上级补助62398万元(不含一般债券),债务转贷收入3323万元,实际使用43767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全区民生开支2562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79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39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122万元、生均经费2169万元、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641万元等。
2022年末结转结余9754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结余,2023年全年实际使用4433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贴息116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56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63万元、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375万元等。
(六)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保障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就业、住房等重点领域支出,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把稳住经济的信号传递给广大人民,增强人民对于各项政策的预期和信心。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巩固财源建设成果
——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加力提效落实减税降费。直面市场需求出招发力,及时果断实施减税退税降费缓费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39亿元。制定重点税源走访服务清单,由区领导带队走访,点对点服务企业,依托“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共走访服务企业350余家,收集企业问题266个,办结率100%,助力企业转产、增产、扩产;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平台,联系金融机构为辖区企业提供融资超100亿元,惠及企业1250户次。
——狠抓增收集聚财力,加力提效强化资源统筹。严格落实《城中区财源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共召开全区财源工作推进会2次,财源建设工作协调会6次,财税工作碰头会8次。组织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重点围绕“四大商圈”,进街道、进楼宇逐户核实清理,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核查、房产税查补及欠税清理工作,追缴税款11293万元。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加快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增长48%。
2.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保基本民生方面。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向更加公平而有质量迈进。按国家规定足额安排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和“人”倾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提标经费,助力教育公平稳步推进,坚持促进集团化办学,不断提升名校影响力。安排班主任津贴、优秀教师特殊津贴、晚自习课酬等人员经费,确保教师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持续强化,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5万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安排疫情防控有关经费1402万元,按规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全部用于支持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保市场主体方面。持续助企纾困,强化服务对接。充分运用“政采+金融”组合模式,引导企业用好“桂惠通”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落实“桂惠贷”贴息和企业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审核拨付贴息资金2280万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及消费补贴等超110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超900户次。出台《柳州市城中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城中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对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给予小微企业20%价格扣除、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等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于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城中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达99.3%,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金额1.37亿元。
——促城市发展方面。积极推进城市功能提升、特色风貌延续和居住条件改善,持续塑造绿色生态的美丽城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牵引,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安排老旧小区改造经费1.3亿元,背街小巷改造提升1009万元。探索创新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新模式,安排相关经费7722万元。通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乡融合步伐,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限额4082万元,实际收到政府债券资金332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项目。按照政府债券管理规定,将一般债务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时录入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和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政府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
3.突出财政管理重点,切实履行财政主体责任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各环节管理,完善“三保”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制定《城中区过紧日子专项子方案》,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组织全区所有部门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完成54个部门整体及167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涉及项目金额5.44亿元。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分,部门整体绩效复核评分等级在二等以上的部门占98.14%,项目绩效复核评分等级在二等以上的项目占90.62%。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和确定不再需要使用的资金163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财政投资评审方面。调整修订《柳州市城中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设立未结算项目台账,对预审结束半年后仍未送审结算的项目,向业主单位发函催告,督促其送审项目竣工结算材料,确保及时了解项目进度。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投资监督管理,为重点工程抢抓进度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共完成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21个,送审总额28852万元,审定总额26516万元,核减2336万元,核减率8%。
——财政监督检查方面。财政部门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行动指南,积极担当作为,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对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的监督,确保党纪国法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结合上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全年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3次,涉及全区123个行政事业单位,发出各类整改、催缴通知54份,涉及金额超169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
——坚持常态化实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不断完善直达资金分配程序,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确保预算下达应下尽下、能快则快。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需求、补贴补助发放周期,统筹安排支出。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控,预防和制止违规或不规范操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17574万元,已全部分解细化落实至具体执行单位,资金分配进度100%。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查。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持续完善报送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预算收支结构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
(七)预算执行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大环境,我区财政收支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下,我区几个主要税种较上年大幅度下降。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仍处于逐步恢复中,对税收拉动作用不明显。以上原因造成我区可用财力下降明显,对上级转移支付和库款调度的依赖性剧增,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支出方面,城区自行出台的部分政策无截止执行期限,在如今财政紧平衡的现状下,造成城区财政极大负担,多数政策是在城区财力充足的年份出台,并一直沿用至今,在如今的大环境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下,政策补贴的范围是否需要调整,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上级财政部门计划从2024年开始将原3所市级固定收入企业下放至城区,并按照“基数上解、增量共享”的原则分配收入,城区对其收入增量部分实行分税分成。此次体制调整将对我区税收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但目前调整方案还未最终下发,2024年收入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从支出保障方面看,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只能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除“三保”外的其他刚性支出保障顺序只能靠后且由于2023年大量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因财力紧张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年终产生较大结余规模,这些转移支付都将挤占2024年可用财力。财政收支矛盾将继续加剧。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24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指示要求,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2024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根据以上预算编制总体思路,城中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667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按照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综合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优先保障工资、社保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要支出,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安排如下: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2024年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安排159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安排159003万元,财政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主要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667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2763万元;③预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95万元;④上年结余收入272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主要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23775万元;②上解支出预计7953万元;③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27275万元。
(2)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安排7667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安排70450万元。主要项目为:增值税预计12200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6800万元,个人所得税预计33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5550万元,房产税预计24500万元,印花税预计6200万元,车船税预计11900万元。
非税收入预计安排6220万元,主要项目为:专项收入预计234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2500万元,罚没收入预计37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1010万元。
(3)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23775万元,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安排民生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预计99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具体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1626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机关事务支出。安排招商引资扶持经费、创城经费、信创工程经费等项目。
②公共安全支出预计406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公安、司法的行政支出。安排雪亮工程、禁毒经费等项目。
③教育支出预计56694万元。主要安排生均经费、文博小学配套经费、教师体检费、教师培训费、各学校项目经费、暑期维修、校园安全保障等项目。
④科学技术支出预计118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补助、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业创新大赛等项目。
⑤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28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欢乐城中”品牌活动,推动旅游品牌化发展。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1765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社区、村基层政权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支持优抚事业发展。安排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高龄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项目。
⑦卫生健康支出预计369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职工体检、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城乡医疗救助金城区配套等项目。
⑧节能环保支出预计10万元。
⑨城乡社区支出预计15621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改善,提升城乡风貌,推进城市执法工作等。安排环卫清洁项目、市政公厕市场化运作服务采购、“两违”经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项目。
⑩农林水支出预计58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扶持农业生产。安排生态农业项目配套扶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防汛抗旱等项目经费。
⑪交通运输支出预计11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道路交通养护相关经费。
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计281万元。安排“智慧城中”运维、电子政务外网二期等项目经费。
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预计15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自然资源相关事务。
⑭住房保障支出预计33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
⑮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64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及城中消防大队工作经费。
⑯预备费预计1778万元。
⑰其他支出预计1236万元。
⑱债务付息支出200万元。
(五)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6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万元,支出6992万元,收支平衡。
(六)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万元,收支平衡。
(七)2024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32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29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计结余338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931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2335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构成为:(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628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2300万元。
(八)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充分评估需要与财力许可,做到积极审慎、有保有压,确保全区单位平稳运转,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1.积极培植涵养财源活水,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
强化“无财不成政”的财源建设意识,以《城中区财源建设工作方案》为指导,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广泛深入做好企业走访联系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发展诉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推出新的助企纾困举措,更大力度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提振信心,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上规升级。要稳住存量,抓好固本培元,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税源网格化监控管理,切实将政府的经济发展措施转化为税收“真金白银”。要做大增量,坚持把税收贡献作为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发挥新业态集聚区、五星商圈、万达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引领作用,用好城中区总部集中、人才集聚、营商环境优良等有利条件,加快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2.多措并举防风险稳三保,有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
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风险防范,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构建“过紧日子”常态化格局,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统筹人民需要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确保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3.全面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持续改进财政治理效能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加强与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实现检查资源共享,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
各位代表,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工作面临许多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踔厉奋发,奋楫争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高品质城市生活样板区、新业态融合发展集聚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做出财政积极贡献!
注: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6.“三保”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方面支出。
7.零基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支出预算。
8.“三公两费”:“三公”指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因公出国(境),“两费”指会议费、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