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根据轮候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的原则;
(三)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的原则;
(四)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一)2014年(含)以前历年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包括正在领取补贴家庭和已停发补贴但保留分房资格家庭),并向城区住建局提交要求实物分房报告,且通过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
(二)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已参加一次选房,因家庭原因等放弃但仍保留一次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
三、分配房源:
城中区135套。单间21套;一房一厅81套;二房一厅33套。本次分配房源中除“宜居馨苑” 、“洛维新居”、“柳韵华府”和“杨柳新居”为本年新增房源,其余为历年房源。“杨柳新居一期”公租房位于柳北区杨柳路2号(沙塘工业园旁),“洛维新居”公租房位于鱼峰区葡萄山路11号(洛维工业园旁),“柳韵华府”公租房位于柳北区鹧鸪江路10号,“宜居馨苑”公租房位于鱼峰区荣军路与银桐路交叉处东南面(荣军路231号),“栗园新居”公租房位于石烂路6号,“如意名邸”公租房位于前锋路5号。
四、分配实施阶段:2018年7月13日-7月31日城中区住建局根据公租房候选名单,结合城中区房源套数制定具体的实施分配方案。布置会场,调配工作人员,充分做好分配前准备工作。
五、选房会时间安排:
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
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3:30-5:30
地点:城中区人民政府3楼第2会议室(河东管理大厦)。
分房对象:拥有选房资格家庭
六、具体工作步骤:
(一)身份审核
1、 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
2、 非本人: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
需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证件的复印件、被代理人签字的
委托书。
(二)选房:按照《2018年城中区公租房轮候名单》顺序号选房。依次按照历年申请批次、轮候号排列顺序号且未参加选房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特殊的家庭优先,放弃过选房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登记组工作人员对选中房号的选房家庭予以确认登记,选房人签字确定房号后不可更改,领取选房确认通知单。
(二)选房要求:根据《柳州市保障性住房轮候选房操作暂行办法》第十条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选房遵循规定:本次房源不符合申请人可分配房型和安置地段意向的,申请人可选择放弃,仍保留轮候资格和轮候顺序,当有符合申请人配租条件的房源时再配租,但最多只能选择放弃1次。
(三)认真做好现场申请人放弃配租资格的登记工作。选房结束后,未办理放弃登记手续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申请家庭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重新提出申请。
七、分配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本次分配房源中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充足,在优先满足符合一房一厅条件轮候家庭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由符合两房一厅和单间条件轮候家庭自主选择一房一厅户型。
(二)各城区住建局对已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当进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终确认其选房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房结果。
(三)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申请人选定公租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1.未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
2.已参加选房但未选房的;
3.已选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柳南、柳北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的。
附件1:2018第一次公租房选房会房源信息
附件2:2018年城中区第一次公租房选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