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4〕8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4)2号 | 北部生态新区龙卜公墓 (A区)地块 | 121981.05(合182.97亩) | 不大于0.2且不小于0.01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 | 不低于10%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12米之间 | 殡葬用地 | 50年 | 12270 | 2454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出让条件
1、公益性面积占地块面积不得低于65%,经营性面积占地块面积不得超过35%;
2、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3万个公墓安葬墓位,其中公益性公墓墓位数量不得少于13000个,生态安葬墓位数量不得少于10000个;
3、公益性公墓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公益性墓区每亩建设墓位不宜少于320座,墓间道路不宜小于0.6米,墓体间距不宜小于0.3米。经营性公墓墓穴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4、道路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以不小于10米为宜,墓区主干道(车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次干道(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支道宽度不宜小于0.6米。主干道为单行道的,每300米设置一处以上错车位;
5、园区植物绿化平均覆盖率不应低于50%;
6、该地块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设施)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总面积2648.13平方米,附属物(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北部生态新区龙卜公墓(A区)地块附属物(设备、设施)明细表》。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设施)总价款7943万元,竞得人须于签订本地块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柳州市财政局另行支付完毕;
7、地块内须配建公厕(在墓区内合理设置不少于两个公厕,每个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确保可独立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
三、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11226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159056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4)2号 | 北部生态新区龙卜公墓 (A区)地块 | 121981.05(合182.97亩) | 不大于0.2且不小于0.01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 | 不低于10%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12米之间 | 殡葬用地 | 50年 | 12270 | 2454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出让条件
1、公益性面积占地块面积不得低于65%,经营性面积占地块面积不得超过35%;
2、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3万个公墓安葬墓位,其中公益性公墓墓位数量不得少于13000个,生态安葬墓位数量不得少于10000个;
3、公益性公墓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公益性墓区每亩建设墓位不宜少于320座,墓间道路不宜小于0.6米,墓体间距不宜小于0.3米。经营性公墓墓穴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4、道路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以不小于10米为宜,墓区主干道(车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次干道(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支道宽度不宜小于0.6米。主干道为单行道的,每300米设置一处以上错车位;
5、园区植物绿化平均覆盖率不应低于50%;
6、该地块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设施)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总面积2648.13平方米,附属物(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北部生态新区龙卜公墓(A区)地块附属物(设备、设施)明细表》。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设施)总价款7943万元,竞得人须于签订本地块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柳州市财政局另行支付完毕;
7、地块内须配建公厕(在墓区内合理设置不少于两个公厕,每个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确保可独立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
三、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11226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159056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