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1年监督考核结果公告(柳财采〔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22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21〕38号)的相关规定,柳州市财政局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集采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重点考核了五方面的内容: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纪律情况、信息统计,并抽取了5个代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市集采中心自查阶段、监管部门书面审查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1年市集采中心能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并完成了全流程电子化异地评标和无介质CA的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人员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没有达到60%(含60%)以上。
六、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22号)第十九条,经综合考核评价,2021年市集采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22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21〕38号)的相关规定,柳州市财政局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集采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重点考核了五方面的内容: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纪律情况、信息统计,并抽取了5个代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市集采中心自查阶段、监管部门书面审查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1年市集采中心能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并完成了全流程电子化异地评标和无介质CA的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人员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没有达到60%(含60%)以上。
六、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22号)第十九条,经综合考核评价,2021年市集采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