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看报 | 1.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区图书馆每年图书采购经费投入不低于1元/人,确保人均藏书量不低于1册。 |
2.在辖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公共场所阅报栏免费为群众提供阅读服务,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等)。 | ||
收听广播 | 3.配合做好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建立市、县区、行政村(社区)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衔接。 | |
观赏电影 | 4.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 |
5.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
送地方戏 | 6.为农村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 | |
设施开放 | 7.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 8.辖区内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全民健身器材。 | |
文体活动 | 9.城乡居民依托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0.区文化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培训、讲座、展览、辅导),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60次,每年举办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 |
文体活动 | 11.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不少于4次。 | |
硬件建设
| 文体设施 | 12.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街道办事处设置综合文化站。 (1)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建设力争达到文化部要求的二级以上标准。 (2)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制定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和《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 (3)社区(村)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在社区(村)统筹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13.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区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14.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纳入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 15.辖区内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
流动设施 | 16.根据城区实际,配备用于图书借阅、电影放映、群众文化辅导等公共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 |
人员配备 | 人员编制 | 17.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名编制,并明确为专门负责文体工作的人员;社区(村)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1名由城区政府财政补贴的文体专管员。 |
业务培训 | 18.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文体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信息员:李思晓 审核领导:张莹莹 电话:2612350)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看报 | 1.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区图书馆每年图书采购经费投入不低于1元/人,确保人均藏书量不低于1册。 |
2.在辖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公共场所阅报栏免费为群众提供阅读服务,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等)。 | ||
收听广播 | 3.配合做好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建立市、县区、行政村(社区)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衔接。 | |
观赏电影 | 4.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 |
5.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
送地方戏 | 6.为农村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 | |
设施开放 | 7.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 8.辖区内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全民健身器材。 | |
文体活动 | 9.城乡居民依托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0.区文化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培训、讲座、展览、辅导),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60次,每年举办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 |
文体活动 | 11.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不少于4次。 | |
硬件建设
| 文体设施 | 12.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街道办事处设置综合文化站。 (1)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建设力争达到文化部要求的二级以上标准。 (2)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制定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和《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 (3)社区(村)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在社区(村)统筹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13.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区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14.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纳入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 15.辖区内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
流动设施 | 16.根据城区实际,配备用于图书借阅、电影放映、群众文化辅导等公共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 |
人员配备 | 人员编制 | 17.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名编制,并明确为专门负责文体工作的人员;社区(村)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1名由城区政府财政补贴的文体专管员。 |
业务培训 | 18.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文体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信息员:李思晓 审核领导:张莹莹 电话:26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