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中环责改字〔2019〕43号)玥龙潇餐饮店东北小院油烟扰民

  发布日期: 2019-06-21 11:13       |  浏览量:7793583

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城中环责改字201943

柳州市城中区玥龙潇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202MA5NQWG67W

经营者张冠龙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门面

一、违法的事实

我局对你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餐饮店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经营中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经营中产生的油烟已经影响到附近居民并受到居民投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我局责令你餐饮店在10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加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排烟管道,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餐饮店实施行政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或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

                                 2019620     

联系电话:2620187

   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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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
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中环责改字〔2019〕43号)玥龙潇餐饮店东北小院油烟扰民
  发布日期:2019-06-21 11:13 

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城中环责改字201943

柳州市城中区玥龙潇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202MA5NQWG67W

经营者张冠龙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门面

一、违法的事实

我局对你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餐饮店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经营中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经营中产生的油烟已经影响到附近居民并受到居民投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我局责令你餐饮店在10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加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排烟管道,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餐饮店实施行政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或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

                                 2019620     

联系电话:2620187

   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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