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新路餐饮店油烟问题(第十二批编号D450000201806180094)
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46号)编号第十二批编号D450000201806180094反映的关于“位于柳州市城中区立新路的沿街二十多家餐饮店排放的油烟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影响最严重的时段主要集中在中午十一点半至下午两点及下午五点半至晚上九点。多次反映,得不到妥善处理”的信访件已收悉。城中区政府高度重视,于6月20日,由区环保局牵头,联合区执法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立新街目前有餐饮店22家,其中有油烟产生的餐饮店未为15家,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者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久未清洗维护,导致外排油烟影响附近居民。2018年5月11日曾接到市民关于西施铁锅和刘记蛋炒饭油烟影响的投诉。区环保局要求两家餐饮店对其店内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并建立清洗台账,但两家餐饮店未能提供清洗记录,区环保局拟委托监测公司对两家餐饮店排放油烟进行监督性监测。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立新路沿街上现有餐饮店22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15家。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各别餐饮店虽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久未清洗维护导致净化效果不理想,排烟口处有明显油污。其中西施铁锅和刘记蛋炒饭在经营时所排放油烟呈明显黑色,影响比较严重。
三、处理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城中区环保局将按照以下思路进行处理:
(一)要求未进行环保备案的餐饮店完善环保备案手续。
(二)要求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
(三)要求各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油烟达标排放。
(四)要求产生噪声影响的餐饮店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完善排烟管道,确保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六)召集立新路沿街餐饮店负责人召开协调会,督促各餐饮店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餐饮店未能达到要求,城中区环保局将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