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9)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9)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19: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一是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按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每年不定期对辖区产废企业进行排查,确保危险废物均交给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并确保处置有计划、有制度,规范科学处理。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二)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0月10日,由区政府办组织城中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组成自行验收组,审阅整改台账,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松,监督电话: 0772-2620187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9)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19: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一是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按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每年不定期对辖区产废企业进行排查,确保危险废物均交给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并确保处置有计划、有制度,规范科学处理。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二)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0月10日,由区政府办组织城中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组成自行验收组,审阅整改台账,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松,监督电话: 0772-2620187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