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城中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自治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稳生态促转型,不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城中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稳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城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6%,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污染天数12天,同比去年减少22天,PM2.5平均浓度和PM10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城中区地表水水质达到II类水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2023年,城中生态环境局依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共开展7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抽查企业 25 家次,解决危险废物处置等隐患问题5个,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环江滨水大道农家乐排污问题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排查专项整治、医疗机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监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
(三)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先后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2796件,其中噪声投诉1923件,餐饮油烟投诉698件,其他投诉175件,及时率及回复率均为100%。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城中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6件(荣和天誉小区商用主管道漏烟、第九季酒吧娱乐噪声、斜阳路31-3号臭豆腐店异味、小南路空调外机及顺景茶楼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曙光路烧烤店油烟扰民),重复件1件(第九季酒吧娱乐噪声扰民)。自治区环保督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先后出动车辆15辆次,人员45人次,召开协调会4场次,责令整改问题5处,做到了立行立改,群众比较满意。
(四)严格信息公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环境执法的强度和广度仍有待提升。执法强度方面,四种新监管执法手段运用较少。执法广度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延伸触角有限,对农村的非法生产企业(小作坊)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能力建设有所滞后,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工作难以达到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三是环境执法强制手段有所欠缺,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强化司法支撑,提升联动机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相关环保法规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环境保护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零点行动”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信息员:曾睿 审批领导:车津程 联系电话:2094732)
2023年,城中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自治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稳生态促转型,不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城中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稳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城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6%,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污染天数12天,同比去年减少22天,PM2.5平均浓度和PM10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城中区地表水水质达到II类水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2023年,城中生态环境局依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共开展7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抽查企业 25 家次,解决危险废物处置等隐患问题5个,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环江滨水大道农家乐排污问题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排查专项整治、医疗机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监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
(三)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先后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2796件,其中噪声投诉1923件,餐饮油烟投诉698件,其他投诉175件,及时率及回复率均为100%。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城中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6件(荣和天誉小区商用主管道漏烟、第九季酒吧娱乐噪声、斜阳路31-3号臭豆腐店异味、小南路空调外机及顺景茶楼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曙光路烧烤店油烟扰民),重复件1件(第九季酒吧娱乐噪声扰民)。自治区环保督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先后出动车辆15辆次,人员45人次,召开协调会4场次,责令整改问题5处,做到了立行立改,群众比较满意。
(四)严格信息公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环境执法的强度和广度仍有待提升。执法强度方面,四种新监管执法手段运用较少。执法广度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延伸触角有限,对农村的非法生产企业(小作坊)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能力建设有所滞后,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工作难以达到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三是环境执法强制手段有所欠缺,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强化司法支撑,提升联动机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相关环保法规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环境保护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零点行动”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信息员:曾睿 审批领导:车津程 联系电话:209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