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城中教字〔2023〕19号
★
关于做好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各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柳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由我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0772-2021827。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城中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户籍在柳州市城中区管辖区内;
(2)持有有效期内的柳州市居住证;
(3)在柳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州的;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柳州市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
(5)驻柳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秋季学期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上半年系统开放时间:3月21日至7月25日
下半年系统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17日9:00至7月6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四、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
据我市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
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
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
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
人一致。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地址: 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号窗。
上半年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7月14日;
下半年提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2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772-2021827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柳州市城中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柳州市城中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市城中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市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 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资格认定
我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证书颁发
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我局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三)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寄,由我局寄达本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地点为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号窗,具体领取时间等待我局电话通知。
七、相关说明
1.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申领广西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认定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常见问题栏目”中查询。
4.全城通办。本次认定采取柳州市五城区通办,即在柳州市任意一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初审,由接件窗口按户籍归属原则转交给相应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
特别提醒,网上平台报名要按照户籍归属地教育局进行申报。(为确保全城通办的严谨性,所有提交的材料由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复印,并留存全套材料复印件)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信息员:熊靖 审核领导:利昕霖 联系电话:2616145)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城中教字〔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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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各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柳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由我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0772-2021827。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城中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户籍在柳州市城中区管辖区内;
(2)持有有效期内的柳州市居住证;
(3)在柳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州的;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柳州市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
(5)驻柳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秋季学期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上半年系统开放时间:3月21日至7月25日
下半年系统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17日9:00至7月6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四、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
据我市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
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
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
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
人一致。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地址: 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号窗。
上半年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7月14日;
下半年提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2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772-2021827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柳州市城中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柳州市城中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市城中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市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 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资格认定
我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证书颁发
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我局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三)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寄,由我局寄达本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地点为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号窗,具体领取时间等待我局电话通知。
七、相关说明
1.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申领广西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认定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常见问题栏目”中查询。
4.全城通办。本次认定采取柳州市五城区通办,即在柳州市任意一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初审,由接件窗口按户籍归属原则转交给相应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
特别提醒,网上平台报名要按照户籍归属地教育局进行申报。(为确保全城通办的严谨性,所有提交的材料由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复印,并留存全套材料复印件)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信息员:熊靖 审核领导:利昕霖 联系电话:261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