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城中农字〔2021〕12号 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报告

来源: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7-23 12:10    |  作者: 陈攀    |  浏览量: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城中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0)文件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我区农民种粮效益,保护和提高我区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中央财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我区有关部门及时布置、认真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现将城中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0)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工作,操作流程基本规范。2021年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2500亩,补贴农户854户,补贴标准12/亩。目前已完成补贴面积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补贴资金预计在815日之前发放完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涉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农业农村牵头做好补贴面积申报、核实等工作,向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及资金分配方案等。财政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玉米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人民政府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涉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对申报补贴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补贴申请资格,并进行全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该项工作流程较长,专项资金到位慢,延后了补贴发放时间,导致工作滞后。

(二)该项补贴项目是年中新增的一项补贴工作,年前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因此没有配套的工作经费,从而导致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工作开展。

(三)面积核实工作难度较大,工作推进慢。

特此报告。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城中区财政局

                     2021723

    

(联系人:陈攀0772-2094727    王瑀微0772-20947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1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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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农业农村局】城中农字〔2021〕12号 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23 12:10  来源: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城中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0)文件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我区农民种粮效益,保护和提高我区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中央财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我区有关部门及时布置、认真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现将城中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0)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工作,操作流程基本规范。2021年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2500亩,补贴农户854户,补贴标准12/亩。目前已完成补贴面积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补贴资金预计在815日之前发放完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涉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农业农村牵头做好补贴面积申报、核实等工作,向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及资金分配方案等。财政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玉米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人民政府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涉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对申报补贴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补贴申请资格,并进行全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该项工作流程较长,专项资金到位慢,延后了补贴发放时间,导致工作滞后。

(二)该项补贴项目是年中新增的一项补贴工作,年前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因此没有配套的工作经费,从而导致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工作开展。

(三)面积核实工作难度较大,工作推进慢。

特此报告。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城中区财政局

                     2021723

    

(联系人:陈攀0772-2094727    王瑀微0772-20947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1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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