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且耕地上种有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西瓜、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的农户个人。以下情形不符合补贴范围,一律核减,不予补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水产品、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如林苗木、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
补贴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则仍按上年的补贴依据:原计税耕地面积给予登记,核减不符合补贴的面积,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
三、补贴流程
各村民小组负责组织农户据实申报补贴面积并予以核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村委会于2022年3月19日前将核实核减的补贴面积汇总表及农户基础信息明细,签字盖章后报对应的街道。各街道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将核实核减的各村屯农户申报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在《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包含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加盖涉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开展街道、村两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镇(街道)负责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有农户签字则不需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以涉农街道办事处正式文件呈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2022年4月30日前,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对补贴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审核,按照每个街道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各街道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街道将整改情况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确认。
四、资金及分配
上级下达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万元。我区本级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补贴资金31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依据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街道上报核定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并制定补贴分配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批复各街道,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街道收到批复后,以涉农街道办事处名义在每个村张贴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
工作经费4万元:环江村1.1万元、柳东村0.35万元、静兰村0.2万元、牛车坪村0.35万元。
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城中区包干使用。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直接补贴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任漓江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一、补贴对象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且耕地上种有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西瓜、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的农户个人。以下情形不符合补贴范围,一律核减,不予补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水产品、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如林苗木、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
补贴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则仍按上年的补贴依据:原计税耕地面积给予登记,核减不符合补贴的面积,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
三、补贴流程
各村民小组负责组织农户据实申报补贴面积并予以核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村委会于2022年3月19日前将核实核减的补贴面积汇总表及农户基础信息明细,签字盖章后报对应的街道。各街道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将核实核减的各村屯农户申报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在《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包含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加盖涉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开展街道、村两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镇(街道)负责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有农户签字则不需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以涉农街道办事处正式文件呈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2022年4月30日前,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对补贴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审核,按照每个街道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各街道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街道将整改情况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确认。
四、资金及分配
上级下达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万元。我区本级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补贴资金31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依据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街道上报核定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并制定补贴分配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批复各街道,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街道收到批复后,以涉农街道办事处名义在每个村张贴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
工作经费4万元:环江村1.1万元、柳东村0.35万元、静兰村0.2万元、牛车坪村0.35万元。
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城中区包干使用。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直接补贴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任漓江 联系电话:0772-261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