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非洲猪瘟知识科普

来源: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   发布日期: 2018-08-09 17:20       |  浏览量:

2018年8 月3 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8 月7 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非洲猪瘟防治工作。为了让大家对该疫情有进一步的了解,今天我们就非洲猪瘟疫情知识来进行科普。

 

 

 

非洲猪瘟是什么?

非洲猪瘟(简称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非洲猪瘟会传染人吗?

非洲猪瘟只传染猪和野猪,对人不致病,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非洲潴瘟病毒并不会传染给人,并且在60度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可以被杀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行动。

虽然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生猪养殖、调运、屠宰等全产业链生产秩序,进而导致猪肉价格异常波动。对我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自今年8月9日起,派出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养猪场(户)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巡查和排查,确保现场巡查全覆盖;同时加大生猪检疫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为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出证等行为,确保辖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能做些什么?

首先,请大家冷静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因为害怕非洲猪瘟就不吃猪肉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猪肉,买来的猪肉定要充分加热后食用。对发现周围出现来历不明的生猪或生猪养殖量出现异常情况,或生猪及野猪异常死亡或死因不明等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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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畜牧局】非洲猪瘟知识科普
  发布日期:2018-08-09 17:20  来源: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8 月3 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8 月7 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非洲猪瘟防治工作。为了让大家对该疫情有进一步的了解,今天我们就非洲猪瘟疫情知识来进行科普。

 

 

 

非洲猪瘟是什么?

非洲猪瘟(简称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非洲猪瘟会传染人吗?

非洲猪瘟只传染猪和野猪,对人不致病,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非洲潴瘟病毒并不会传染给人,并且在60度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可以被杀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行动。

虽然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生猪养殖、调运、屠宰等全产业链生产秩序,进而导致猪肉价格异常波动。对我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自今年8月9日起,派出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养猪场(户)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巡查和排查,确保现场巡查全覆盖;同时加大生猪检疫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为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出证等行为,确保辖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能做些什么?

首先,请大家冷静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因为害怕非洲猪瘟就不吃猪肉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猪肉,买来的猪肉定要充分加热后食用。对发现周围出现来历不明的生猪或生猪养殖量出现异常情况,或生猪及野猪异常死亡或死因不明等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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