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落实情况总结
为了保证我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健康、有序、平稳地实施,让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惠,我区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柳州市农业局关于报送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柳农业通字[2018]1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我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评如下:
一、指标任务完成的基本情况
(一)我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文件要求。在2018年5月底6月初就由村委会逐户核实、填写、公示、上报,经审核合格后统一由涉农办事处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系统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也备份保存电子档案。在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凭证都立卷归档保存。
(二)我区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一卡(折)通”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柳财预追[2017]438号)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将43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款划拨到我区财政局。8月24日区财政局就把4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2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经费及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农户。今年得到补贴的农户共724户,补贴标准为每亩117.17元,发放补贴总金额43万元,补贴总面积3478.07亩,财政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2.28万元。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已及时兑现到达农户手中。
(三)为了提高群众积极性,我区加大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了“工作队员下基层送科技助双增春季大行动”,大力宣传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并通过培训会、技术咨询等活动将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我区农业部门也加强了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今年2月到8月,我区农业部门联合纪委、涉农办事处及各村委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环江村、柳东村和静兰村抽查2017年耕地地力补贴落实情况,特别是对申报面积较大的农户,检查组都深入实地核验,确保申报补贴面积真实可靠。经检查,我区补贴面积申报、公示、审核、上报工作程序规范,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表张榜公布到村,操作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涉农办都能按补贴资金发放规定和所辖区的信用部门办理“一折通”手续,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群众非常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
为实施好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农业“三项合一”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区农业、财政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事关我区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建立责任制,区人民政府对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涉农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我区农业、财政、宣传、审计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严肃制度,阳光操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实办,让群众满意,补贴过程严格做到:一公开”即补贴工作公开进行,面积登记核查结果张榜公布;“三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登记到户,资金发放到户;“五不准”即不准调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费、贷款欠款,不准拖延补贴发放时间,不准在发放过程中收取任何欠款。
(五)加强督查,规范程序。一是加强检查和指导。我部门经常到基层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保证了项目的平稳推进。二是严格程序,杜绝各种“暗箱操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各涉农办深入村屯,指导农户填报补贴面积、金额等;村委会负责农户基本情况登记,内容包括户主、组别、面积、申请补贴面积等,汇总后由村主任签字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后上报涉农办。涉农办按照村级上报报表数填写乡镇登记表,对各村统计上报的内容进行汇总和抽查、审核,由涉农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字,上报到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再上报市相关部门。
三、工作成效、亮点
(一)工作积极主动。我区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的文件精神,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计划,推介优良品种,宣传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二)补贴资金发放迅速。按照方案要求,我区2018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2018年8月24日兑现到农户手中,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上级农业及财政部门。
(三)加强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严格制定了资金分配、补贴发放、补贴用途等各项制度。杜绝各种“暗箱操作”。
我区2018年耕地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及时到位,群众满意。
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