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柳州市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1-23 18:03       |  浏览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9﹞3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城中区政府页面进行公开,纸质版在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公开。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体系。调整了城中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建立健全了城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并且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2名政务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上报阶段工作总结,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提升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严格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和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口头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于所要公开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在公开时限内及时上网公开,并且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部署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涉及环保、民政、行政审批等领域,落实专人负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均按照要求,按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公开时限内在网上公开信息。

 

  (四)强化载体,促进公开形式多样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运行和管护工作,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建设,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拓展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城中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我区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部门共计35个,包含政府组成部门、政府挂牌机构、政府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织)及其他和各街道办事处共计五大类。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计15573条,公开信息分为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收费、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共计13大类。同时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查阅点为辅,让公众能以多种形式对公开信息进行了解。

 

  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有效部署,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安全、征地拆迁、教育、保障性住房等9个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城中区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和各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重要信息;保障性住房栏目公开了2015年城中区公租房项目房源及分配名单;食品安全栏目公开了针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检查和整治的工作动态等等。每个重点领域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我区通过持续督查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此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不断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拓展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不断强化“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并及时向查阅点报送各种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公共查阅点及区档案馆接待公众咨询、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000多人次,借阅文件71件。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更新办公和查阅设施,规范各单位向“一中心两馆”交送主动公开文件资料工作流程,做好材料的归档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台账。

 

  (三)2015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工作进展顺利,网站共更新信息2400篇,网站信息来源于全区各部门,信息内容以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为主。为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工作,提升网站管理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今年为区机关各电子政务绩效考评参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更新了CA数字证书,用于授权分管信息安全领导和网站信息员使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该证书的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了账号的安全性,规范了身份的真实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积极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2015年,我区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共计10件,受理数10件,按期办结数10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我区发布文件流程与保密审查机制相结合,属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已进行相关备案。

 

  (三)继续加强我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区严格执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收费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查阅人的任何费用;查阅人通过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不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也没有收取其他公开信息的费用。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严格执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仍存在公开的信息量较少、更新较慢、把握不准的问题;二是我区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同时,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政府惠民惠企的信息公开,强化责任,规范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保密审查与协调会商、专家咨询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公开应依法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
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度柳州市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23 18:0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9﹞3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城中区政府页面进行公开,纸质版在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公开。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体系。调整了城中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建立健全了城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并且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2名政务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上报阶段工作总结,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提升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严格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和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口头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于所要公开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在公开时限内及时上网公开,并且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部署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涉及环保、民政、行政审批等领域,落实专人负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均按照要求,按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公开时限内在网上公开信息。

 

  (四)强化载体,促进公开形式多样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运行和管护工作,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建设,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拓展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城中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我区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部门共计35个,包含政府组成部门、政府挂牌机构、政府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织)及其他和各街道办事处共计五大类。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计15573条,公开信息分为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收费、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共计13大类。同时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查阅点为辅,让公众能以多种形式对公开信息进行了解。

 

  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有效部署,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安全、征地拆迁、教育、保障性住房等9个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城中区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和各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重要信息;保障性住房栏目公开了2015年城中区公租房项目房源及分配名单;食品安全栏目公开了针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检查和整治的工作动态等等。每个重点领域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我区通过持续督查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此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不断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拓展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不断强化“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并及时向查阅点报送各种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公共查阅点及区档案馆接待公众咨询、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000多人次,借阅文件71件。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更新办公和查阅设施,规范各单位向“一中心两馆”交送主动公开文件资料工作流程,做好材料的归档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台账。

 

  (三)2015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工作进展顺利,网站共更新信息2400篇,网站信息来源于全区各部门,信息内容以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为主。为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工作,提升网站管理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今年为区机关各电子政务绩效考评参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更新了CA数字证书,用于授权分管信息安全领导和网站信息员使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该证书的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了账号的安全性,规范了身份的真实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积极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2015年,我区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共计10件,受理数10件,按期办结数10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我区发布文件流程与保密审查机制相结合,属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已进行相关备案。

 

  (三)继续加强我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区严格执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收费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查阅人的任何费用;查阅人通过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不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也没有收取其他公开信息的费用。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严格执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仍存在公开的信息量较少、更新较慢、把握不准的问题;二是我区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同时,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政府惠民惠企的信息公开,强化责任,规范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保密审查与协调会商、专家咨询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公开应依法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