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中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始终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全面依法治区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以来我局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多次于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局务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法治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的重要文件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带动全局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系统落地、开花、结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三)加强学法用法,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我局将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法,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学习,依托党组会、“三会一课”、局务会等会议,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观看宣传片等形式,集中学法规学条例,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二是鼓励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平台”、“广西干部网络学院”、“柳州法治”等载体自主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实效。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率100%。四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队伍,组织了2名人员报名并通过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四)深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抓好统计普法工作。
一是开展面向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十余场,每场业务培训均加入统计法宣传内容,不断引导各位统计员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统计、依法填报数据,不断推动统计法治深入企业。
二是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经济普查培训五十余场,并通过社区活动悬挂横幅、政务大厅,街道办事大厅、社区放置宣传册,及电子大屏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关于统计重要文件纳入到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议进行学习,不断强化全区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9月28日,在五星商业步行街举行主题为“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的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紧扣“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的主题,通过现场摆放主题宣传展板和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条、发放统计宣传品、歌唱、舞蹈等文艺演出,统计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向群众积极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等。12月4日,在城中万达广场参加了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统计法》宣传折页,讲解统计相关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统计问题。让更多群众了解统计知识、感受统计工作。
(五)围绕重点指标,提升统计监督实效
为提升统计监督实效,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于10月至12月对城中区35家在库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及营业收入、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及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并对1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等各环节程序。
本年执法检查和往年比,增加了检查数量、扩大了检查范围、新增劳动工资专业作为检查指标,不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就到哪里,始终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着力提升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引导被调查单位对照自查,规范内部管理,推动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统计法治环境仍待改善。
从今年检查结果看,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员更换频繁,统计台账不完善。同时,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统计法规制度概念模糊,依法统计观念淡薄。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在普法形式上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社会民众尤其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统计法治未深入人心,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在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
(三)统计法治力量仍然偏弱。
我局仅有2名执法人员,统计执法人员人数有待增加。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工作的不断完善,对执法人员统计专业知识储备及统计执法程序运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有待锤炼和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内生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关于法治工作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推进中央、自治区、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部门、街道、社区等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对新上规企业统计员或统计员更换的企业等不熟悉统计业务知识的统计员组织培训,及时解决企业在使用电子统计台账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落实数据生产(采集)流程标准。
(二)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促进社会各界守法懂法,促进依法统计。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培育执法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争取通过,进一步充实我局统计执法队伍。安排人员参加自治区、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法治队伍。
(信息员:韦慧娜,领导审核:覃浩巍,联系电话:0772-2831850)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中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始终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全面依法治区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以来我局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多次于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局务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法治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的重要文件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带动全局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系统落地、开花、结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三)加强学法用法,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我局将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法,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学习,依托党组会、“三会一课”、局务会等会议,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观看宣传片等形式,集中学法规学条例,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二是鼓励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平台”、“广西干部网络学院”、“柳州法治”等载体自主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实效。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率100%。四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队伍,组织了2名人员报名并通过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四)深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抓好统计普法工作。
一是开展面向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十余场,每场业务培训均加入统计法宣传内容,不断引导各位统计员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统计、依法填报数据,不断推动统计法治深入企业。
二是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经济普查培训五十余场,并通过社区活动悬挂横幅、政务大厅,街道办事大厅、社区放置宣传册,及电子大屏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关于统计重要文件纳入到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议进行学习,不断强化全区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9月28日,在五星商业步行街举行主题为“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的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紧扣“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的主题,通过现场摆放主题宣传展板和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条、发放统计宣传品、歌唱、舞蹈等文艺演出,统计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向群众积极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等。12月4日,在城中万达广场参加了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统计法》宣传折页,讲解统计相关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统计问题。让更多群众了解统计知识、感受统计工作。
(五)围绕重点指标,提升统计监督实效
为提升统计监督实效,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于10月至12月对城中区35家在库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及营业收入、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及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并对1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等各环节程序。
本年执法检查和往年比,增加了检查数量、扩大了检查范围、新增劳动工资专业作为检查指标,不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就到哪里,始终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着力提升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引导被调查单位对照自查,规范内部管理,推动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统计法治环境仍待改善。
从今年检查结果看,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员更换频繁,统计台账不完善。同时,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统计法规制度概念模糊,依法统计观念淡薄。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在普法形式上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社会民众尤其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统计法治未深入人心,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在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
(三)统计法治力量仍然偏弱。
我局仅有2名执法人员,统计执法人员人数有待增加。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工作的不断完善,对执法人员统计专业知识储备及统计执法程序运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有待锤炼和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内生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关于法治工作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推进中央、自治区、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部门、街道、社区等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对新上规企业统计员或统计员更换的企业等不熟悉统计业务知识的统计员组织培训,及时解决企业在使用电子统计台账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落实数据生产(采集)流程标准。
(二)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促进社会各界守法懂法,促进依法统计。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培育执法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争取通过,进一步充实我局统计执法队伍。安排人员参加自治区、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法治队伍。
(信息员:韦慧娜,领导审核:覃浩巍,联系电话:0772-28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