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综合一室  |   发布日期: 2024-03-07 17:00       |  浏览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按照《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重部署、抓落实、强责任、严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1月至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法治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法治理论学习列入单位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此外,按要求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二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门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同时详细介绍资料内容,回复市民咨询,向群众普及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业态、新政策、新要求。通过宣传自然资源和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20231月至今,我局已整理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15条,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信息45条,非法占地建设项目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条。其中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信息14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条;涉及自然人的行政许可信息46条。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要求,为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二是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程序,并使用统一模板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另外,还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调查取证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中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档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目前,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审批职能,制订岗位职权职责,合理调整人员配置,适时开展轮岗活动,避免腐败滋生和厌倦情绪的产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完善我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要求完成国家级基本目录、自治区党委编办正式公布市县乡通用目录认领工作,完成街道(居)民委员会十项出具保留的证明材料实施清单的完善与发布工作,并向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推送实施清单。三是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做好职权范围内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出件工作,确保审批准确。如在受理时对符合条件的,要求当场完成受理;对申请资料错误或不齐的,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通过对各审批环节审核流程梳理,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不出差错。四是服务窗口专设疑难问题解答窗口,及时解答、处理群众疑难问题。派专人对办事群众的疑难件、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四)抓好依法行政重大决策落实,确保重大决策质量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城中资源字〔20211号),依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采取了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征求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并坚持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才集体会审或以集体讨论方式做出决策,以确保决策民主和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我局缺少具有执法办案经验及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也缺少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办案的基本装备,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基层巡查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加上大部分林业违法案件案发地点较为隐蔽,不易被察觉,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我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采取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我局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信息员:洪熠  审核领导:兰淑姣  联系电话:26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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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7 17:00  来源:城中区自然资源局综合一室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按照《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重部署、抓落实、强责任、严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1月至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法治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法治理论学习列入单位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此外,按要求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二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门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同时详细介绍资料内容,回复市民咨询,向群众普及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业态、新政策、新要求。通过宣传自然资源和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20231月至今,我局已整理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15条,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信息45条,非法占地建设项目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条。其中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信息14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条;涉及自然人的行政许可信息46条。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要求,为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二是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程序,并使用统一模板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另外,还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调查取证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中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档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目前,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审批职能,制订岗位职权职责,合理调整人员配置,适时开展轮岗活动,避免腐败滋生和厌倦情绪的产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完善我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要求完成国家级基本目录、自治区党委编办正式公布市县乡通用目录认领工作,完成街道(居)民委员会十项出具保留的证明材料实施清单的完善与发布工作,并向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推送实施清单。三是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做好职权范围内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出件工作,确保审批准确。如在受理时对符合条件的,要求当场完成受理;对申请资料错误或不齐的,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通过对各审批环节审核流程梳理,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不出差错。四是服务窗口专设疑难问题解答窗口,及时解答、处理群众疑难问题。派专人对办事群众的疑难件、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四)抓好依法行政重大决策落实,确保重大决策质量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城中资源字〔20211号),依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采取了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征求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并坚持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才集体会审或以集体讨论方式做出决策,以确保决策民主和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我局缺少具有执法办案经验及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也缺少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办案的基本装备,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基层巡查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加上大部分林业违法案件案发地点较为隐蔽,不易被察觉,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我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采取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我局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信息员:洪熠  审核领导:兰淑姣  联系电话:26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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