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城中应急字〔2023〕6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城中应急字〔2023〕6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贸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现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城中消安办〔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及柳州市安委会关 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城中消安办〔2023〕2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专项行动,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两类工贸企业场所。
1.商贸企业场所。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宾馆、餐饮饭店、商场等场所。
2.轻工、烟草等其他工贸企业场所。包括企业生产车间、员工休息室、行政办公等场所。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详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附件 1)。
三、工作措施
(一)对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开展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附件2),每月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清单,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开展 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加强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统一协调管理。
(五)结合实际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开展 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工作步骤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集中安排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分以下四个环节开展: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将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企业自查查出消防重大风险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消防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联合消防部门依法严肃处罚。
辖区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并限期整改,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将加强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合格的及时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延期手续,跟踪整改进展,直至问题隐患彻底解决。
(四)总结提高 (2023年12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稳步推进
此项工作贯穿全年,辖区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周密部署,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 聚焦重点,提升效能
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根据企业类型、特点对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扎实推进工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防范事故水平。
(三) 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要对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教育引导作用。
(四) 注重总结,及时报送材料
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每月将对各企业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请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每月26日前填写附件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2023年6月26日前为首报时间)并发至城中区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由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后一并上报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章晟,2094728。
报送邮箱:lzczaj@126.com。
附件:1.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3.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1: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关键环节 | 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 检查情况 |
火源管理 |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是£ 否£ 不涉及£ |
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是£ 否£ 不涉及£ | |
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源管理 |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是£ 否£ 不涉及£ |
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是£ 否£ 不涉及£ | |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是£ 否£ 不涉及£ | |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
安全疏散条件 |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是£ 否£ 不涉及£ | |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是£ 否£ 不涉及£ | |
防火分隔 |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是£ 否£ 不涉及£ |
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设施设备 |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是£ 否£ 不涉及£ |
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是£ 否£ 不涉及£ | |
管理责任落实 |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是£ 否£ 不涉及£ |
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不涉及£ | |
主要负责人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 是£ 否£ 不涉及£ | |
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是£ 否£ 不涉及£ | |
初期火灾处置 |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是£ 否£ 不涉及£ |
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是£ 否£ 不涉及£ |
附件2: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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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1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 | 烟草 |
2 |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 轻工 |
3 |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城中分公司 (红星欧丽洛雅商场) | 商贸 |
4 | 柳州市兴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深航鹏逸酒店) | 商贸 |
5 | 柳州丽笙酒店有限公司 | 商贸 |
6 | 柳州万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万达嘉华酒店) | 商贸 |
7 | 柳州市万达广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城中万达广场) | 商贸 |
8 | 柳州碧水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莲花山庄) | 商贸 |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发
(信息员:毛晓玲,审核领导:张琳,联系电话:2021820)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城中应急字〔2023〕6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贸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现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城中消安办〔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柳州市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及柳州市安委会关 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城中消安办〔2023〕2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专项行动,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两类工贸企业场所。
1.商贸企业场所。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宾馆、餐饮饭店、商场等场所。
2.轻工、烟草等其他工贸企业场所。包括企业生产车间、员工休息室、行政办公等场所。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详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附件 1)。
三、工作措施
(一)对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开展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附件2),每月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清单,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开展 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加强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统一协调管理。
(五)结合实际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开展 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工作步骤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集中安排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分以下四个环节开展: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将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企业自查查出消防重大风险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消防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联合消防部门依法严肃处罚。
辖区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并限期整改,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将加强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合格的及时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延期手续,跟踪整改进展,直至问题隐患彻底解决。
(四)总结提高 (2023年12月底前)。辖区各工贸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稳步推进
此项工作贯穿全年,辖区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周密部署,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 聚焦重点,提升效能
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根据企业类型、特点对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扎实推进工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防范事故水平。
(三) 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要对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教育引导作用。
(四) 注重总结,及时报送材料
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每月将对各企业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请辖区各重点工贸企业每月26日前填写附件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2023年6月26日前为首报时间)并发至城中区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由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后一并上报柳州市城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章晟,2094728。
报送邮箱:lzczaj@126.com。
附件:1.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3.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1: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关键环节 | 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 检查情况 |
火源管理 |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是£ 否£ 不涉及£ |
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是£ 否£ 不涉及£ | |
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源管理 |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是£ 否£ 不涉及£ |
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是£ 否£ 不涉及£ | |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是£ 否£ 不涉及£ | |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是£ 否£ 不涉及£ | |
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
安全疏散条件 |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是£ 否£ 不涉及£ | |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是£ 否£ 不涉及£ | |
防火分隔 |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是£ 否£ 不涉及£ |
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是£ 否£ 不涉及£ | |
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设施设备 |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是£ 否£ 不涉及£ |
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是£ 否£ 不涉及£ | |
管理责任落实 |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是£ 否£ 不涉及£ |
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是£ 否£ 不涉及£ | |
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不涉及£ | |
主要负责人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 是£ 否£ 不涉及£ | |
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是£ 否£ 不涉及£ | |
初期火灾处置 |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是£ 否£ 不涉及£ |
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是£ 否£ 不涉及£ |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是£ 否£ 不涉及£ |
附件2: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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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中区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1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 | 烟草 |
2 |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 轻工 |
3 |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城中分公司 (红星欧丽洛雅商场) | 商贸 |
4 | 柳州市兴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深航鹏逸酒店) | 商贸 |
5 | 柳州丽笙酒店有限公司 | 商贸 |
6 | 柳州万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万达嘉华酒店) | 商贸 |
7 | 柳州市万达广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城中万达广场) | 商贸 |
8 | 柳州碧水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莲花山庄) | 商贸 |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发
(信息员:毛晓玲,审核领导:张琳,联系电话:20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