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05887
- 主题分类:
- 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城中政办〔202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
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4个单位《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精神,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柳州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春运期间将举办北京冬奥会,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我区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决定成立城中区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宏虎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春卉 区政府办副主任
袁志耀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农志折 城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勋国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时燊 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国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文姬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向 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嘉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贵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莹莹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唐丽晖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肖燕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骆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守斯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永刚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骆 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廖聖燕 团区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中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志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贵坤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组。由区交通局负责关注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和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区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城中交警大队做好交通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组。由区工信局、发改局牵头,会同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提前制订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地区,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四个工作组的牵头部门,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并报送区交通局OA。
各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要在自治区和柳州市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区财政局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增强意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柳来柳人员的管理服务,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柳来柳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体温检测异常、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处置。倡导市内干部群众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出本区、不前往境外。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部地区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引导人民群众错峰出行。教育部门要有序组织学生离返校,指导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高峰期。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文旅部门要引导公众周边游、近郊游,减少长距离旅游外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三)确保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到位。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 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或航线。
四、统筹协调,优化运力组织衔接
(一)确保交通运力充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监测点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在农民工重点输出地区、学生集中地区组织农民工、学生有序流动。行政执法局要备用100人做为城区应急队伍。
(二)优化出行方式衔接。要强化公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与铁路、民航部门的对接,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与铁路、水运、民航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网约)汽车运力,及时疏运到站(港)旅客,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货物运输保障。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努力保障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做好春运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的运输保障。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积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等服务,坚决防止“一刀切”劝返,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五)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要及时掌握监测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协调当地道路客运、铁路运输企业尽量采取专车、专列的形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流动提供便利。
(六)精准实施志愿服务。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 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 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五、从严从细,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等要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纠正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全力保障交通路网畅通。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订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要及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
(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订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六、尽心尽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加强健康安全出行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二)丰富春运宣传媒介途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切实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加强值班,做好节日信息报送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姚璐,联系方式:0772-2021329。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0588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
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4个单位《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精神,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柳州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春运期间将举办北京冬奥会,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我区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决定成立城中区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宏虎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春卉 区政府办副主任
袁志耀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农志折 城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勋国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时燊 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国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文姬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向 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嘉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贵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莹莹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唐丽晖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肖燕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骆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守斯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永刚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骆 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廖聖燕 团区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中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志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贵坤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组。由区交通局负责关注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和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区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城中交警大队做好交通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组。由区工信局、发改局牵头,会同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提前制订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地区,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四个工作组的牵头部门,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并报送区交通局OA。
各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要在自治区和柳州市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区财政局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增强意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柳来柳人员的管理服务,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柳来柳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体温检测异常、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处置。倡导市内干部群众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出本区、不前往境外。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部地区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引导人民群众错峰出行。教育部门要有序组织学生离返校,指导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高峰期。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文旅部门要引导公众周边游、近郊游,减少长距离旅游外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三)确保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到位。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 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或航线。
四、统筹协调,优化运力组织衔接
(一)确保交通运力充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监测点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在农民工重点输出地区、学生集中地区组织农民工、学生有序流动。行政执法局要备用100人做为城区应急队伍。
(二)优化出行方式衔接。要强化公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与铁路、民航部门的对接,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与铁路、水运、民航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网约)汽车运力,及时疏运到站(港)旅客,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货物运输保障。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努力保障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做好春运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的运输保障。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积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等服务,坚决防止“一刀切”劝返,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五)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要及时掌握监测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协调当地道路客运、铁路运输企业尽量采取专车、专列的形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流动提供便利。
(六)精准实施志愿服务。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 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 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五、从严从细,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等要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纠正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全力保障交通路网畅通。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订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要及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
(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订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六、尽心尽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加强健康安全出行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二)丰富春运宣传媒介途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切实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加强值班,做好节日信息报送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姚璐,联系方式:0772-2021329。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