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14460
- 主题分类:
- 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22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9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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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9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2021—2024年)
为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确保婚俗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精神,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城中实际,贯彻落实婚俗改革工作部署和试验区改革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社会认同、维护良好风气为重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务实举措、积极探索,加大服务供给、产品供给、经费投入,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通过三年婚俗改革实验工作,基本建立内容完善丰富、覆盖全程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婚姻家庭稳定性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丰富婚俗礼仪表现形式,创新特色鲜明的优质载体,群众的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发挥文明婚俗文化的教化作用,健康向上的婚姻风气进一步巩固;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风促党风带民风,社会风气进一步清明。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完善服务,建立覆盖婚前、婚内、离婚全过程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升婚姻家庭教育的普及度和群众参与度,提高婚姻质量、降低离婚率。
开展婚前教育,以新婚夫妻为对象,拓展婚前教育。依据《民法典》,融汇传统婚姻文化和现实婚姻生活实际,探索开设“婚前一堂课”服务,普及婚姻家庭教育常识,引导新婚夫妻认识婚姻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帮助新婚夫妻认识婚姻家庭生活现实,做好进入婚姻准备,从源头上减少结婚的盲目性、冲动性,减少、避免、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开展婚内辅导,以已婚夫妻为对象,推广婚内辅导。将婚姻家庭教育列入社区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宣讲内容,广泛开展社区居民教育,开设婚姻幸福大讲堂专栏,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提升婚姻生活质量。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各街道。
开展离婚疏导,以计划离婚夫妻为对象,提供挽救教育。设立离婚调解室,提供情感咨询和调解服务,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降低离婚率;开通社区婚姻矛盾调解热线,购买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调解化解家庭矛盾,减少导致婚姻失败的负面因素,减少矛盾升级。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二)推广特色婚俗礼仪
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创新现代礼仪形式,积极探索展现优秀婚俗礼仪内涵的优质载体,不断提升优秀婚俗礼仪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探索颁证服务创新。探索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提升颁证仪式感、幸福感,提升优秀婚俗礼仪的认同度。购买服务聘请专业颁证师开展规范颁证;邀请城区党政领导、金婚夫妻、文明家庭夫妻,为新婚夫妻开展特邀颁证;着传统服饰、执古礼,体验传统纪念颁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持续举办传统集体婚礼。继续举办东门城楼明制传统集体婚礼,不断扩大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知晓度和认同度,树立和引导简约适度的婚礼理念,提升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三)培育文明婚礼文化
培育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联系特定服务对象,为广大适龄青年提供婚恋服务,举办相亲交友活动,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树立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推广“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发挥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道德教化作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责任部门:工会、妇联、团委。
建设婚俗文化阵地。建设婚俗文化长廊、婚俗文化展示厅,增加优秀婚俗文化周边产品展示及展演活动,开展婚俗文化普及宣传,让更多群众在婚俗文化发展中汲取精神营养。拓展户外宣传阵地,在辖区公园、广场建设户外婚俗文化宣传系列打卡点,满足现代青年人对新鲜事物和优秀文化的选择。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探索婚俗风气动态监测。围绕婚姻彩礼、消费、婚闹等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婚俗领域社会风气动态监测,掌握一手数据、具体情况,发布城中区年度婚俗监测报告,树立婚俗风气方向标,引导适度消费、减少铺张浪费。开展“零彩礼”倡导行动,鼓励参加“零彩礼、少彩礼”承诺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天价彩礼。强化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组织对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的监督,维护良好社会风气。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四)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加强全社会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点带面、以小带大,以好家风带动社会文明新风。
深入挖掘传统家风内涵。弘扬“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的传统家风,挖掘体现时代特点的现代家风,提炼体现城中特色、群众广泛认可的家风文化,树立主流文化导向。责任部门:宣传部
广泛开展“五进”行动。进家庭,将家风建设标准纳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内容,加强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进学校,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开展“树家风、重家教、传家训”活动,在青少年中树立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观念;进机关,将家风建设列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工作要求,以良好的家风促进清明的党风;进社区,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作用,用社区的人、社区的事、社区的榜样感化邻里、和睦家庭;进乡村,将家风家教建设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开展“家风牌匾进千家”行动,让好家风成为村民生活的基本遵循,以好家风转民风带村风。责任部门:机关工委、组织部、妇联、文明办,教育局,纪委,街道办,农业农村局。
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婚姻登记处设立家风家训展示墙,实施婚姻登记同步开展“廉洁家风倡议书”签订,从源头上开展好家风教育。打造城中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面向辖区干部群众实现教育常态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纪委。
(五)营造改革宣传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阵地,提高婚俗改革干部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推进婚俗改革的良好氛围。
拓展各类媒体平台,加大与市级及以上的报纸、电视台、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合作,用好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抖音、微博等对外平台,统一声音,集中报道;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宣传部。
丰富“五宣传”内容,宣传婚姻法律知识,构建婚姻法律保护屏障;宣传婚姻登记服务,增添婚姻更多的仪式感;宣传优秀婚俗、婚礼、家风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宣传婚俗改革措施,移风易俗提升影响力;宣传婚俗改革成果,实现正面引导作用最大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宣传部。
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登记场所主阵地,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环境,让每一对新婚夫妻都能得到文化的熏陶、精神的洗礼和认知的提升;覆盖社区(村)宣传阵地,用好各类公告栏、宣传角和其他公共设施,实现宣传常态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将婚俗改革纳入全区深化改革任务清单,民政牵头,宣传、教育、财政、发改、工青妇、街道等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街道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或者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区域内婚俗改革工作。
健全经费保障。各单位积极谋划改革工作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制定经费支出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婚俗改革各项工作经费投入。
强化工作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年度“一计划、两总结”机制,定期总结婚俗改革工作进展。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责任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工作落实。
附件: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杰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冷 晶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安 擎 区政府办主任
范 鹰 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庞诗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 瑀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旭峰 区民政局局长
曾凡智 区发改局局长
钱雪春 区财政局局长
桂 科 区教育局局长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骆 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喻 萍 区妇联主席
蓝佳鑫 团区委书记
盛 欢 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剑华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连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宇 潭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邦振 河东街道办事处书记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骆华峰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领导小组提出召开会议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议题,报请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公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民政局代章。(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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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50202007610012C/2022-14460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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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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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9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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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柳州市城中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2021—2024年)
为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确保婚俗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精神,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城中实际,贯彻落实婚俗改革工作部署和试验区改革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社会认同、维护良好风气为重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务实举措、积极探索,加大服务供给、产品供给、经费投入,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通过三年婚俗改革实验工作,基本建立内容完善丰富、覆盖全程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婚姻家庭稳定性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丰富婚俗礼仪表现形式,创新特色鲜明的优质载体,群众的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发挥文明婚俗文化的教化作用,健康向上的婚姻风气进一步巩固;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风促党风带民风,社会风气进一步清明。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完善服务,建立覆盖婚前、婚内、离婚全过程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升婚姻家庭教育的普及度和群众参与度,提高婚姻质量、降低离婚率。
开展婚前教育,以新婚夫妻为对象,拓展婚前教育。依据《民法典》,融汇传统婚姻文化和现实婚姻生活实际,探索开设“婚前一堂课”服务,普及婚姻家庭教育常识,引导新婚夫妻认识婚姻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帮助新婚夫妻认识婚姻家庭生活现实,做好进入婚姻准备,从源头上减少结婚的盲目性、冲动性,减少、避免、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开展婚内辅导,以已婚夫妻为对象,推广婚内辅导。将婚姻家庭教育列入社区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宣讲内容,广泛开展社区居民教育,开设婚姻幸福大讲堂专栏,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提升婚姻生活质量。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各街道。
开展离婚疏导,以计划离婚夫妻为对象,提供挽救教育。设立离婚调解室,提供情感咨询和调解服务,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降低离婚率;开通社区婚姻矛盾调解热线,购买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调解化解家庭矛盾,减少导致婚姻失败的负面因素,减少矛盾升级。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二)推广特色婚俗礼仪
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创新现代礼仪形式,积极探索展现优秀婚俗礼仪内涵的优质载体,不断提升优秀婚俗礼仪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探索颁证服务创新。探索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提升颁证仪式感、幸福感,提升优秀婚俗礼仪的认同度。购买服务聘请专业颁证师开展规范颁证;邀请城区党政领导、金婚夫妻、文明家庭夫妻,为新婚夫妻开展特邀颁证;着传统服饰、执古礼,体验传统纪念颁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持续举办传统集体婚礼。继续举办东门城楼明制传统集体婚礼,不断扩大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知晓度和认同度,树立和引导简约适度的婚礼理念,提升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三)培育文明婚礼文化
培育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联系特定服务对象,为广大适龄青年提供婚恋服务,举办相亲交友活动,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树立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推广“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发挥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道德教化作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责任部门:工会、妇联、团委。
建设婚俗文化阵地。建设婚俗文化长廊、婚俗文化展示厅,增加优秀婚俗文化周边产品展示及展演活动,开展婚俗文化普及宣传,让更多群众在婚俗文化发展中汲取精神营养。拓展户外宣传阵地,在辖区公园、广场建设户外婚俗文化宣传系列打卡点,满足现代青年人对新鲜事物和优秀文化的选择。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探索婚俗风气动态监测。围绕婚姻彩礼、消费、婚闹等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婚俗领域社会风气动态监测,掌握一手数据、具体情况,发布城中区年度婚俗监测报告,树立婚俗风气方向标,引导适度消费、减少铺张浪费。开展“零彩礼”倡导行动,鼓励参加“零彩礼、少彩礼”承诺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天价彩礼。强化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组织对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的监督,维护良好社会风气。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四)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加强全社会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点带面、以小带大,以好家风带动社会文明新风。
深入挖掘传统家风内涵。弘扬“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的传统家风,挖掘体现时代特点的现代家风,提炼体现城中特色、群众广泛认可的家风文化,树立主流文化导向。责任部门:宣传部
广泛开展“五进”行动。进家庭,将家风建设标准纳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内容,加强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进学校,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开展“树家风、重家教、传家训”活动,在青少年中树立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观念;进机关,将家风建设列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工作要求,以良好的家风促进清明的党风;进社区,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作用,用社区的人、社区的事、社区的榜样感化邻里、和睦家庭;进乡村,将家风家教建设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开展“家风牌匾进千家”行动,让好家风成为村民生活的基本遵循,以好家风转民风带村风。责任部门:机关工委、组织部、妇联、文明办,教育局,纪委,街道办,农业农村局。
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婚姻登记处设立家风家训展示墙,实施婚姻登记同步开展“廉洁家风倡议书”签订,从源头上开展好家风教育。打造城中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面向辖区干部群众实现教育常态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纪委。
(五)营造改革宣传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阵地,提高婚俗改革干部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推进婚俗改革的良好氛围。
拓展各类媒体平台,加大与市级及以上的报纸、电视台、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合作,用好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抖音、微博等对外平台,统一声音,集中报道;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宣传部。
丰富“五宣传”内容,宣传婚姻法律知识,构建婚姻法律保护屏障;宣传婚姻登记服务,增添婚姻更多的仪式感;宣传优秀婚俗、婚礼、家风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宣传婚俗改革措施,移风易俗提升影响力;宣传婚俗改革成果,实现正面引导作用最大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宣传部。
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登记场所主阵地,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环境,让每一对新婚夫妻都能得到文化的熏陶、精神的洗礼和认知的提升;覆盖社区(村)宣传阵地,用好各类公告栏、宣传角和其他公共设施,实现宣传常态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将婚俗改革纳入全区深化改革任务清单,民政牵头,宣传、教育、财政、发改、工青妇、街道等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街道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或者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区域内婚俗改革工作。
健全经费保障。各单位积极谋划改革工作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制定经费支出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婚俗改革各项工作经费投入。
强化工作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年度“一计划、两总结”机制,定期总结婚俗改革工作进展。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责任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工作落实。
附件: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城中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杰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冷 晶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安 擎 区政府办主任
范 鹰 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庞诗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 瑀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旭峰 区民政局局长
曾凡智 区发改局局长
钱雪春 区财政局局长
桂 科 区教育局局长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骆 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喻 萍 区妇联主席
蓝佳鑫 团区委书记
盛 欢 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剑华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连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宇 潭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邦振 河东街道办事处书记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骆华峰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领导小组提出召开会议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议题,报请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公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民政局代章。(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