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40038
- 主题分类:
- 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22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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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22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十四五”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实施乡村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55号)工作要求,我区以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区示范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现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坚持农旅融合的创建模式,建成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我区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区全面推动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质增效,把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经营主体的集聚区、改革创新的集成区、农村三产的融合区、助农增收的典范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二)具体目标
1.建设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22年起,重点升级打造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2.提升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鼓励辖区街道、村积极申报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争取到2025年提档升级并新建一批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
三、主要工作
(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重点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强化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挂钩联系机制,持续加强农业创新团队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力度,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先进生产力、最先进生产模式的展示窗口和依托平台。(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装备农业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努力实现生产工厂化、装备设施化、控制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和全程智能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大棚、存储保鲜冷库等。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
(三)引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地位,培育和引进自治区级、市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的合作,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领建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等)
(四)建设绿色生态基地。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增效行动,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植养殖模式和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种植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城中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
(五)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发挥种业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优质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打造一批农林种植业、渔业等种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集硒元素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力争示范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六)升级主导产业体系。延伸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链,完善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导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对产业融合度高、投资大、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并纳入自治区重点发展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等)
(七)拓展“现代农业+”融合产业。着力拓展现代特色农业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推进农业博物馆、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建设和应用。示范区主要采取讲好产业文化、产品故事、科普知识等措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大力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打好特色牌、生态牌、绿色牌,新增打造一批广西优质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提升示范区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等)
(九)构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鼓励电商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拓宽农产品供应上行渠道,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促进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农村改革,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四、管理机制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分级认定、动态考核、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申请自治区验收认定。各县(区)负责村级示范点、乡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区的考核评定及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把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加以落实,切实加强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及时成立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资金、人才等关键问题,并对其进行统筹规划以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区委组织部和区农业农村局要总结柳州市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的经验,持续聚焦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年度示范区创建计划,运用行动学习“问题导向、群策群力、知行合一”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法,着眼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 加强规划引领
做好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示范区建设规划要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实现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发展思路要清晰、功能定位要明确、规划布局要合理,要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后规划、边建边规划情况。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新增“大棚房”等问题。做好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并严格实施日常巡查和批后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的,指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静兰街道办事处等)。
(三)加强资金支持
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体系,协助部门争取上级配套资金。积极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加大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先进生产设备利用、先进生产技术使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
- 加强人才保障
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引进专家参与园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强化农业职业教育,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提高农民知识水平观念,造就一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人才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返乡入乡人员参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等)
- 积极招商引资
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和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并使落户示范区的企业留得住、发展好。(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等)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和现代各类传媒工具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城中区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展示、销售城中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积极参与区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博览会,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等)
(七)强化督查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职责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县级示范区建设标准
2.乡级示范园建设标准
3.村级示范点建设标准
4.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1
县级示范区建设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5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县(区)制定有示范区“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 | 1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2 |
(四)列入绩效考评 | 列入年度县(区)、乡镇绩效考评。 | 2 |
(五)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20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100万元的得2分,5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4 |
(六)经营主体投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3分,1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 4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3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3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3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涉农企业得5分,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2分,有家庭农场1家以上得2分,有专业大户得1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乡镇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2分,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山区和贫困地区10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30亩或2万平方米或3万袋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5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5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2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2
乡级示范园考评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6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乡镇人民政府印发 | 2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2 |
(四)列入绩效考评 | 列入年度县(区)、乡镇绩效考评。 | 2 |
(五)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20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100万元的得2分,5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4 |
(六)经营主体投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3分,1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 4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3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3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3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涉农企业得5分,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2分,有家庭农场1家以上得2分,有专业大户得1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乡镇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2分,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山区和贫困地区10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30亩或2万平方米或3万袋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5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5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2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3
村级示范点建设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6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村民委员会印发 | 2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村民委员会批准实施 | 2 |
(四)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5分,10万元—20万元的得4分,5万元—10万元的得3分,5万元以下的得2分。 | 5 |
(五)经营主体投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5分,20万元—10万元的得4分,10万元以下的得3分。 | 5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城中区处于领先地位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3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4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5分,有专业大户得2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村屯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3分,20万元—10万元的得2分,1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1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1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4
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提升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实施推进,现成立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占 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谢 和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文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 瑀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凡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仰罡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曾凡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钱雪春 区财政局局长
侯日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超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涛 区商务局局长
黄 俊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郑 业 区统计局副局长
许伟庆 城中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筹划、协调推进等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四人,负责日常工作。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4003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22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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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十四五”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实施乡村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55号)工作要求,我区以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区示范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现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坚持农旅融合的创建模式,建成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我区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区全面推动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质增效,把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经营主体的集聚区、改革创新的集成区、农村三产的融合区、助农增收的典范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二)具体目标
1.建设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22年起,重点升级打造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2.提升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鼓励辖区街道、村积极申报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争取到2025年提档升级并新建一批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
三、主要工作
(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重点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强化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挂钩联系机制,持续加强农业创新团队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力度,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先进生产力、最先进生产模式的展示窗口和依托平台。(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装备农业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努力实现生产工厂化、装备设施化、控制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和全程智能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大棚、存储保鲜冷库等。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
(三)引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地位,培育和引进自治区级、市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的合作,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领建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等)
(四)建设绿色生态基地。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增效行动,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植养殖模式和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种植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城中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
(五)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发挥种业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优质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打造一批农林种植业、渔业等种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集硒元素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力争示范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六)升级主导产业体系。延伸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链,完善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导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对产业融合度高、投资大、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并纳入自治区重点发展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等)
(七)拓展“现代农业+”融合产业。着力拓展现代特色农业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推进农业博物馆、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建设和应用。示范区主要采取讲好产业文化、产品故事、科普知识等措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大力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打好特色牌、生态牌、绿色牌,新增打造一批广西优质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提升示范区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等)
(九)构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鼓励电商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拓宽农产品供应上行渠道,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促进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农村改革,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四、管理机制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分级认定、动态考核、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申请自治区验收认定。各县(区)负责村级示范点、乡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区的考核评定及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把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加以落实,切实加强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及时成立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资金、人才等关键问题,并对其进行统筹规划以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区委组织部和区农业农村局要总结柳州市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的经验,持续聚焦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年度示范区创建计划,运用行动学习“问题导向、群策群力、知行合一”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法,着眼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
- 加强规划引领
做好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示范区建设规划要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实现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发展思路要清晰、功能定位要明确、规划布局要合理,要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后规划、边建边规划情况。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新增“大棚房”等问题。做好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并严格实施日常巡查和批后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的,指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静兰街道办事处等)。
(三)加强资金支持
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体系,协助部门争取上级配套资金。积极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加大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先进生产设备利用、先进生产技术使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
- 加强人才保障
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引进专家参与园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强化农业职业教育,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提高农民知识水平观念,造就一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人才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返乡入乡人员参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等)
- 积极招商引资
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和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并使落户示范区的企业留得住、发展好。(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等)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和现代各类传媒工具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城中区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展示、销售城中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积极参与区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博览会,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等)
(七)强化督查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职责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县级示范区建设标准
2.乡级示范园建设标准
3.村级示范点建设标准
4.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1
县级示范区建设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5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县(区)制定有示范区“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 | 1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2 |
(四)列入绩效考评 | 列入年度县(区)、乡镇绩效考评。 | 2 |
(五)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20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100万元的得2分,5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4 |
(六)经营主体投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3分,1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 4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3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3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3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涉农企业得5分,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2分,有家庭农场1家以上得2分,有专业大户得1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乡镇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2分,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山区和贫困地区10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30亩或2万平方米或3万袋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5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5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2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2
乡级示范园考评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6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乡镇人民政府印发 | 2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2 |
(四)列入绩效考评 | 列入年度县(区)、乡镇绩效考评。 | 2 |
(五)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20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100万元的得2分,5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4 |
(六)经营主体投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4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3分,1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 4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3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3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3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涉农企业得5分,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2分,有家庭农场1家以上得2分,有专业大户得1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乡镇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300万元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300万元的得2分,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山区和贫困地区10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30亩或2万平方米或3万袋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5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5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2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3
村级示范点建设标准
指 标 | 标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6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村民委员会印发 | 2 |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 2 |
(三)编制规划 | 村民委员会批准实施 | 2 |
(四)整合各级资金投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5分,10万元—20万元的得4分,5万元—10万元的得3分,5万元以下的得2分。 | 5 |
(五)经营主体投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5分,20万元—10万元的得4分,10万元以下的得3分。 | 5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4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2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3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 3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3 |
(五)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 3 |
三、科技支撑 | 14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覆盖率达70%以上 | 4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城中区处于领先地位 。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或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80%以上,或者水产苗种检疫率达80%以上,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 | 3 |
(四)建立科技专家对口帮扶机制 | 有技术专家对口帮扶指导 | 3 |
四、三产融合 | 10 | |
(一)农产品加工 | 有农产品初加工 | 5 |
(二)电子商务 | 有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 5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11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3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尤其是要有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4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销售流向、检测信息管理等)。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11 | |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建设 |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得4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 | 4 |
(二)品牌建设 | 有广西名牌产品 | 4 |
(三)注册商标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 | 3 |
七、经营与效益 | 14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得5分,有专业大户得2分。 | 5 |
(二)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3 |
(三)核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拓展区5%以上、辐射区10%以上、所在村屯15%以上。 | 3 |
(四)核心区年经营收入 | 20万元以上的得3分,20万元—10万元的得2分,10万元以下的得1分。 | 3 |
八、主导产业分项 | ||
(一)粮食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高标准农田建设 | 已完成 | 3 |
2.综合机械化率 | 达60%以上 | 2 |
3.烘干及加工设备 | 烘干及加工设备齐全 | 3 |
4.秸秆还田和冬种绿肥 | 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开展冬种绿肥。 | 2 |
(二)糖料蔗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双高基地建设 | 已完成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 达40%以上 | 2 |
(三)食用菌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化生产 | 技术先进 | 3 |
2.菌种培养 | 实现无菌接种、分离和培养。 | 3 |
3.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 2 |
4.菌糠资源化利用率 | 达80%以上 | 2 |
(四)桑蚕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轻简省力高效生产技术 | 大蚕轨道式地面饲养,熟蚕方格蔟自动上蔟,蚕茧机械采摘等。 | 3 |
2.小蚕共育、蚕茧烘干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备,运行良好,小蚕共育率达60%以上。 | 3 |
3.优良蔟具应用率 | 达70%以上 | 2 |
4.蚕沙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 达60%以上 | 2 |
(五)水果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健康苗木覆盖率 | 达7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优质果品率 | 达60%以上 | 2 |
4.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六)茶叶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标准茶园建设 | 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30%以上 | 2 |
4.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七)蔬菜和其他种植产业(参评条件:20亩以上) | 10 | |
1.设施农业面积 | 大棚等设施农业面积10亩以上 | 3 |
2.水肥一体化设施 | 设施齐备,运行良好,覆盖率达50%以上。 | 3 |
3.综合机械化率 | 达40%以上 | 2 |
4.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达60%以上 | 2 |
(八)畜禽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 2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生态绿色发展 | 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 | 2 |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九)水产品产业 | 10 | |
1.养殖规模 | 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水稻(莲藕)田养殖片区核心区面积75亩以上。 | 3 |
2.生产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 。 | 2 |
3.标准鱼塘建设 | 覆盖率达50%以上 | 2 |
4.养殖废水处理率 | 100% | 2 |
5.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 |
(十)休闲农业 | 10 | |
1.休闲体验项目 |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1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 | 2 |
2.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效果突出 | 2 |
3.服务设施 | 有游客接待场所、餐饮场所、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 2 |
4.年营业收入 | 1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分,10万元以下得1分。 | 2 |
5.安全卫生等条件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4
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提升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城中区大美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实施推进,现成立城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占 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谢 和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文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 瑀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凡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仰罡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曾凡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钱雪春 区财政局局长
侯日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超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涛 区商务局局长
黄 俊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郑 业 区统计局副局长
许伟庆 城中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筹划、协调推进等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四人,负责日常工作。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