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42294
- 主题分类:
- 体育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23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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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23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全民健身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城中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8号)精神,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柳州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城市发展、展示城市实力、鼓舞精神、砥砺意志当中的综合价值与多元作用。构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完善,政府与社会多元化服务供给模式成熟,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法治保障健全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新篇章、开创城中区“三区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城中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60.7%。体育健身设施更加便利,构建较为完善的社区、街道、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更加便捷的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6.4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达到1.5块以上。健身指导更加科学,每千人拥有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2.3人以上,建设与城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健身法治保障更加健全,推动实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全民健身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完善城中区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体育服务法治体系。全民健身与体育培训、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发展更加融合。力争在全市率先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建管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供给
强化规划统领,扩大总量优化结构。认真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柳政办〔2021〕90号),全面完成城中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摸清现有设施现状,结合我区人口密度、人群需求、用地环境等条件,科学、精准细化具体项目,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强乡村振兴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国家、自治区分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推进城中区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街道开展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开展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两个一”工程建设;社区开展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两个一”工程建设。
开展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城中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5块以上建设目标。支持利用有条件的学校、公园、绿地、边角地等空闲用地改建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
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合理整合规划,完善覆盖辖区内社区“10分钟健身圈”建设,打造“处处可健”、健身与餐饮、娱乐、购物、旅游等于一体的高品质健身空间。
(二)聚焦资源整合,探索复合共建模式
压实社会建设责任。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建立审批联动、数据共享、监管同行的联动监督机制,督促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维修、更换一批老旧社区的健身设施,持续加大老旧社区体育设施的改善力度。
发展嵌入式体育场地。根据城区特点,在桥下空间、公园绿地、景区景点、社区广场等可复合利用空间增建体育健身步道、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自行车道、登山步道、露营地集群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融入自治区体育休闲集聚区、体育休闲养生经济带、山地户外体育休闲圈建设。鼓励发展休闲健身体育,健身、培训进商场。
倡导复合用地和租赁用地。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联动,支持对城区建设、公园规划设计、中心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健身设施进行功能整合,使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完善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在符合城区规划的前提下,依照有关规定,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
(三)健全管理机制,用好管好现有资源
优化场馆免低收费开放工作。严格执行获补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加大相关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开放,以及开展赛事、培训、讲座等公益活动。
打造示范样板,提高运营效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运营原则,由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编制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营管理示范性合同样本,建立健全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安全开放管理制度,推动各场馆高效、规范运营。推进场馆社会化合作与智能化升级。
扩大开放释放公共资源潜能。有序推进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逐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推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在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支持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积极引进社会机构参与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管理。
促建控管规范体育设施管理。完善健身路径等基础设施报建、维护、开放、使用管理机制,城中区每年财政应配套有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预算。每年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向街道、社区、村征集建设需求意见,简化申报手续,形成良好建设管理监督、倒逼机制,激发建设积极性。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我区乡村、社区需求特点设置建设项目。
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明确管理责任,根据权属情况并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是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要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器材接收、安装、验收工作,定期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器材配建、安装、验收、移交、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按要求与器材接收方签订不动产协议,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种类数量和管理维护责任等事项,建立可查询追溯的工作台账。
(四)统筹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更好满足群众活动需求
打造城中区全民健身品牌系列活动。巩固城中区近年来打造形成的“欢乐城中”赛事品牌,整合现有赛事资源,科学规划设置,建设结合人群分类、城市特色、季节节庆等需求及特点,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群众体育赛事体系,大力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广泛开展户外徒步、健步走、广场舞、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剑)、民族健身操(舞)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力推广水上运动体育项目;创新办好五人制足球、气排球、广场舞比赛等体育活动;开展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体育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全民健身工作。
灵活办赛培育多元主体办赛模式。建设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区、街道、社会体育组织三级群众健身赛事活动组织体制,根据广西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内容,利用城中区自身山水资源优势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与当地节庆旅游相融合,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系列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将体育赛事活动与旅游休闲度假相结合,到风景区、旅游景区办赛。利用社区小广场等便利设施开展社区运动会,放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准入标准,完善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等制度保障,支持企业、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各层级联动的办赛体系,发展体育锻炼人口。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在有条件的项目开设残疾人组别。
探索互联网+赛事活动新模式。推进体育健身产业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龙城市民云”平台,鼓励各项全民健身体育组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全民健身组织方式。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打破传统线下时间及地域的限制,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开设线上体育教学,开展棋牌类、体能类、田径类、传统武术、养生拳、跳绳等非对抗性赛事活动项目的线上比赛,完善线上比赛评判标准,组织规范等体制保障。支持企业、社团组织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五)依托社会体育服务指导站点,构建健身指导平台,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科学健身权威评价体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积极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运动会等结合起来。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开展居民、职工、学生体质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五类素质的锻炼,引导群众爱健身,帮助群众会健身,提升全民体质水平。
发展科学健身指导机构。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资料库、城中区体医融合专家库,城中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互联网平台建设,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编制有科学健身指导经费预算,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完善基层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等建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扩容提质,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严把入口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前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教育活动,开展体育指导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服务价值,为指导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
(六)引导社会体育组织有序发展,提升组织服务质量
构建规范透明公平高效的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登记前期审核,运行监督评价及注销登记管理制度,构建独立履行主体责任自律,章程设置依法依规,运行管理规范,监事效能健全,业务归口责任明确,社会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筑牢社会体育组织良性发展法治保障。
指导体育协会、俱乐部建立完善裁判员、运动员培养管理,领导班子选举、换届,财务管理等涉及资源调配和社会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科学、规范。
落实“双减”规定,提升社会体育组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双减”体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行为规范,加强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和培训活动监管,提升校外体育培训服务质量。
拓展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渠道。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推进体育事业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在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方面,着力推进体育“多元化”办赛改革,广泛采用社会组织、企业承办,政府指导的形式办赛,将适合市场化运营的赛事运营权、招商权等核心资源,尽可能交给市场与社会主体进行开发。
(七)关注重点精准发力,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加强顶层设计,以重点人群带动全面发展。重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健身需求,坚持顶层设计、一体推进的原则,每年制定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以重点带动整体,促进我区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实施体教融合,多元助力青少年体育均衡发展。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柳州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动青少年体育“教会、勤练、常赛”,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引导社会体育组织下乡村、下基层,积极开展体育乡村振兴服务,体育公益足球等活动。深化体教融合,有序推进体育进校园课后服务。促进青少年健身均衡化发展,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善基层体育自治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等群体健身。加强老年人等群体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龄化程度。支持我区群体性体育协会发展,到2025年全区建设完成结构完善、保障得力、运行高效的适龄人群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好老年人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群众、农民、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八)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强体育产业发展动能
规范市场供给,营造良好体育消费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场馆运营规范机制、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机制等体育消费促进机制,积极培育体育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营造群众想消费、敢消费、会消费的良好体育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协调发展。积极争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重点优化“一核三带多点”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做优城中区地方特色产业项,实现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突出河东片区“一核引领”优势,持续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柳州市李宁体育馆、城中体育园、山水游艇汇等城中体育的名片。支持老城区发展传统体育,围绕五星商圈的消费基础,打造太极拳、乒乓球等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构筑体育名人堂文化宣传基地、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等平台,引导体育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扩大体育市场,弘扬体育精神。深入推进“体育+”融合,以“大美环江”旅游带为基础,提升“静兰湾水上运动基地”影响力,拓展承办赛事、水上运动培训、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进一步提升城中区水上体育知名度。
丰富产品业态,优化供给结构。一是持续发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产业和水上运动、汽车自驾运动等消费引领型项目产业。二是做优竞赛表演产业,构建多层次赛事体系、审慎有序实施各类赛事产业发展项目、加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竞赛表演业关联企业组建同业联盟和异业联盟。三是做深“体育+”产业,创新“体育+”产业业态、加快青少年体育培训业发展、挖掘体育文化资源。
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推动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和骑行道建设、夯实户外运动产业设施基础。二是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利用街道及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全民体育服务小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
构建发展平台,提升发展质量。根据《“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组织开展“体育贷”等融资工作,对体育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缓解体育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九)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支持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实现教育系列与体育系列赛事融合,每年举办区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
推动体卫(医)融合。贯彻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柳州“体医融合、资源共享”实施方案(试行)》和《柳州市体医融合服务机构职能概要》要求,与柳东卫生院、静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潭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就“体医结合”项目工作进行深入合作,最大化利用好已挂牌成立的“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城中区静兰街道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城中区潭中街道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推动各级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和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医院体检项目,每年按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十)深耕精品赛事品牌建设,加强体育对外交流
加强全民健身城际、省际、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广西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举办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发展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交流。协助柳州市举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柳州站比赛、中国柳州水上休闲运动会、马拉松、“三大球”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持续打造中国水上娱乐运动之都,以赛为媒,增强城市名片宣传力与影响力。
(十一)弘扬体育精神,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持续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运动是良医”等科学健身栏目,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教育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方式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健身故事,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完善单位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全区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区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依托龙城市民云,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建设我区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订、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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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50202007610012C/2022-4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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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2〕23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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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柳州市城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全民健身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城中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8号)精神,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柳州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城市发展、展示城市实力、鼓舞精神、砥砺意志当中的综合价值与多元作用。构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完善,政府与社会多元化服务供给模式成熟,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法治保障健全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新篇章、开创城中区“三区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城中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60.7%。体育健身设施更加便利,构建较为完善的社区、街道、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更加便捷的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6.4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达到1.5块以上。健身指导更加科学,每千人拥有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2.3人以上,建设与城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健身法治保障更加健全,推动实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全民健身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完善城中区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体育服务法治体系。全民健身与体育培训、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发展更加融合。力争在全市率先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建管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供给
强化规划统领,扩大总量优化结构。认真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柳政办〔2021〕90号),全面完成城中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摸清现有设施现状,结合我区人口密度、人群需求、用地环境等条件,科学、精准细化具体项目,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强乡村振兴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国家、自治区分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推进城中区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街道开展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开展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两个一”工程建设;社区开展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两个一”工程建设。
开展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城中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5块以上建设目标。支持利用有条件的学校、公园、绿地、边角地等空闲用地改建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
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合理整合规划,完善覆盖辖区内社区“10分钟健身圈”建设,打造“处处可健”、健身与餐饮、娱乐、购物、旅游等于一体的高品质健身空间。
(二)聚焦资源整合,探索复合共建模式
压实社会建设责任。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建立审批联动、数据共享、监管同行的联动监督机制,督促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维修、更换一批老旧社区的健身设施,持续加大老旧社区体育设施的改善力度。
发展嵌入式体育场地。根据城区特点,在桥下空间、公园绿地、景区景点、社区广场等可复合利用空间增建体育健身步道、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自行车道、登山步道、露营地集群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融入自治区体育休闲集聚区、体育休闲养生经济带、山地户外体育休闲圈建设。鼓励发展休闲健身体育,健身、培训进商场。
倡导复合用地和租赁用地。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联动,支持对城区建设、公园规划设计、中心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健身设施进行功能整合,使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完善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在符合城区规划的前提下,依照有关规定,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
(三)健全管理机制,用好管好现有资源
优化场馆免低收费开放工作。严格执行获补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加大相关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开放,以及开展赛事、培训、讲座等公益活动。
打造示范样板,提高运营效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运营原则,由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编制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营管理示范性合同样本,建立健全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安全开放管理制度,推动各场馆高效、规范运营。推进场馆社会化合作与智能化升级。
扩大开放释放公共资源潜能。有序推进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逐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推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在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支持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积极引进社会机构参与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管理。
促建控管规范体育设施管理。完善健身路径等基础设施报建、维护、开放、使用管理机制,城中区每年财政应配套有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预算。每年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向街道、社区、村征集建设需求意见,简化申报手续,形成良好建设管理监督、倒逼机制,激发建设积极性。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我区乡村、社区需求特点设置建设项目。
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明确管理责任,根据权属情况并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是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要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器材接收、安装、验收工作,定期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器材配建、安装、验收、移交、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按要求与器材接收方签订不动产协议,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种类数量和管理维护责任等事项,建立可查询追溯的工作台账。
(四)统筹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更好满足群众活动需求
打造城中区全民健身品牌系列活动。巩固城中区近年来打造形成的“欢乐城中”赛事品牌,整合现有赛事资源,科学规划设置,建设结合人群分类、城市特色、季节节庆等需求及特点,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群众体育赛事体系,大力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广泛开展户外徒步、健步走、广场舞、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剑)、民族健身操(舞)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力推广水上运动体育项目;创新办好五人制足球、气排球、广场舞比赛等体育活动;开展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体育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全民健身工作。
灵活办赛培育多元主体办赛模式。建设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区、街道、社会体育组织三级群众健身赛事活动组织体制,根据广西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内容,利用城中区自身山水资源优势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与当地节庆旅游相融合,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系列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将体育赛事活动与旅游休闲度假相结合,到风景区、旅游景区办赛。利用社区小广场等便利设施开展社区运动会,放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准入标准,完善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等制度保障,支持企业、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各层级联动的办赛体系,发展体育锻炼人口。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在有条件的项目开设残疾人组别。
探索互联网+赛事活动新模式。推进体育健身产业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龙城市民云”平台,鼓励各项全民健身体育组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全民健身组织方式。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打破传统线下时间及地域的限制,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开设线上体育教学,开展棋牌类、体能类、田径类、传统武术、养生拳、跳绳等非对抗性赛事活动项目的线上比赛,完善线上比赛评判标准,组织规范等体制保障。支持企业、社团组织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五)依托社会体育服务指导站点,构建健身指导平台,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科学健身权威评价体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积极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运动会等结合起来。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开展居民、职工、学生体质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五类素质的锻炼,引导群众爱健身,帮助群众会健身,提升全民体质水平。
发展科学健身指导机构。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资料库、城中区体医融合专家库,城中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互联网平台建设,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编制有科学健身指导经费预算,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完善基层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等建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扩容提质,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严把入口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前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教育活动,开展体育指导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服务价值,为指导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
(六)引导社会体育组织有序发展,提升组织服务质量
构建规范透明公平高效的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登记前期审核,运行监督评价及注销登记管理制度,构建独立履行主体责任自律,章程设置依法依规,运行管理规范,监事效能健全,业务归口责任明确,社会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筑牢社会体育组织良性发展法治保障。
指导体育协会、俱乐部建立完善裁判员、运动员培养管理,领导班子选举、换届,财务管理等涉及资源调配和社会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科学、规范。
落实“双减”规定,提升社会体育组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双减”体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行为规范,加强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和培训活动监管,提升校外体育培训服务质量。
拓展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渠道。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推进体育事业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在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方面,着力推进体育“多元化”办赛改革,广泛采用社会组织、企业承办,政府指导的形式办赛,将适合市场化运营的赛事运营权、招商权等核心资源,尽可能交给市场与社会主体进行开发。
(七)关注重点精准发力,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加强顶层设计,以重点人群带动全面发展。重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健身需求,坚持顶层设计、一体推进的原则,每年制定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以重点带动整体,促进我区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实施体教融合,多元助力青少年体育均衡发展。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柳州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动青少年体育“教会、勤练、常赛”,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引导社会体育组织下乡村、下基层,积极开展体育乡村振兴服务,体育公益足球等活动。深化体教融合,有序推进体育进校园课后服务。促进青少年健身均衡化发展,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善基层体育自治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等群体健身。加强老年人等群体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龄化程度。支持我区群体性体育协会发展,到2025年全区建设完成结构完善、保障得力、运行高效的适龄人群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好老年人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群众、农民、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八)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强体育产业发展动能
规范市场供给,营造良好体育消费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场馆运营规范机制、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机制等体育消费促进机制,积极培育体育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营造群众想消费、敢消费、会消费的良好体育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协调发展。积极争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重点优化“一核三带多点”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做优城中区地方特色产业项,实现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突出河东片区“一核引领”优势,持续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柳州市李宁体育馆、城中体育园、山水游艇汇等城中体育的名片。支持老城区发展传统体育,围绕五星商圈的消费基础,打造太极拳、乒乓球等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构筑体育名人堂文化宣传基地、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等平台,引导体育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扩大体育市场,弘扬体育精神。深入推进“体育+”融合,以“大美环江”旅游带为基础,提升“静兰湾水上运动基地”影响力,拓展承办赛事、水上运动培训、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进一步提升城中区水上体育知名度。
丰富产品业态,优化供给结构。一是持续发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产业和水上运动、汽车自驾运动等消费引领型项目产业。二是做优竞赛表演产业,构建多层次赛事体系、审慎有序实施各类赛事产业发展项目、加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竞赛表演业关联企业组建同业联盟和异业联盟。三是做深“体育+”产业,创新“体育+”产业业态、加快青少年体育培训业发展、挖掘体育文化资源。
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推动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和骑行道建设、夯实户外运动产业设施基础。二是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利用街道及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全民体育服务小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
构建发展平台,提升发展质量。根据《“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组织开展“体育贷”等融资工作,对体育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缓解体育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九)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支持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实现教育系列与体育系列赛事融合,每年举办区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
推动体卫(医)融合。贯彻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柳州“体医融合、资源共享”实施方案(试行)》和《柳州市体医融合服务机构职能概要》要求,与柳东卫生院、静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潭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就“体医结合”项目工作进行深入合作,最大化利用好已挂牌成立的“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城中区静兰街道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城中区潭中街道健康指导与运动处方服务站”,推动各级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和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医院体检项目,每年按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十)深耕精品赛事品牌建设,加强体育对外交流
加强全民健身城际、省际、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广西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举办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发展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交流。协助柳州市举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柳州站比赛、中国柳州水上休闲运动会、马拉松、“三大球”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持续打造中国水上娱乐运动之都,以赛为媒,增强城市名片宣传力与影响力。
(十一)弘扬体育精神,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持续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运动是良医”等科学健身栏目,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教育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方式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健身故事,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完善单位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全区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区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依托龙城市民云,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建设我区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订、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