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28058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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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城中政规〔20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规〔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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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规〔20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我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区健康优先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健康环境不断改善,初步形成具有城区特色的健康文化。重大慢性病导致的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高速发展。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控效果明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具体行动与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引领、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健康教育体系,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示范作用,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推进分散单一的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引导居民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健康知识,针对全市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发布健康科普核心信息。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类媒介传播健康营养知识,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的警示标识作用;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作用;加强对全社会的科普宣教与指导,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逐步推进贫困、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管理,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建设集综合健身区、球类运动区、儿童健身区、健身步道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全民健身园区;加大力度做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器材设施安全性、公益性,不断打造“15分钟健身圈”,提升群众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逐步拓展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检测人数,发布科学健身活动指南。组织开展各类运动会和节庆体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控烟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和公共场所控烟制度,落实国家推进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等综合手段,加大控烟禁烟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持续开展无烟场所建设、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建设,巩固无烟医院禁烟工作,党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无烟环境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倡导无烟家庭创建普及无烟文化,鼓励和帮助个人戒烟,提高公众控烟意识,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努力降低人群吸烟率。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城中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倡导医务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发挥基层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网底作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组建心理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心理服务,逐步扩大覆心理服务盖面。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宣教活动,规范建设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和心理行为较为突出的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工作,建立由市公安局城中分局、街道社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和8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推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柳州·幸福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统筹治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提升乡村风貌。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城中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推进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和地中海贫血防治体系。促进生殖健康,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深化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鼓励婚前医学检查,积极推行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推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有效衔接,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先天性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10万和11.5/10万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爱、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开齐开足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锻炼健康体魄,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健康促进学校”、“无烟校园”及“卫生先进单位”为抓手,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开展爱眼护眼、护齿、禁烟、禁毒、青春期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开展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柳州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要求。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对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落实柳州市制定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参保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大讲堂等活动,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心理健康和康复等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饮食、合理运动、控烟限酒、控制体重等生活方式指导,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使用急救设施设备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调早发现、早干预,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人群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救治、管理能力,监测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和不健康饮食习惯等健康危险因素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财政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加强防癌知识、定期防癌体检以及规范化治疗的宣传,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为癌症防治提供数据支持。推进常见多发肿瘤疾病、重点癌症早筛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能力建设,提高早期筛查发现率,从而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建立慢阻肺监测随访管理体系,掌握基础资料和变化趋势,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生活方式干预,提高居民对疾病的认识,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和相关诊治设备配备,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帮助患者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血糖自测,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建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对糖尿病高危人群实施危险因素针对性干预,指导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落实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业务培训,提高防控能力,严防疫情输入。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细化15个专项行动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监测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健康中国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凝聚社会力量
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保障体系
强化资金支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和利用好有关政策和各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支撑,成立城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四)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健康知识覆盖面。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与支持医学事业、医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
考核工作由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考核指标框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2.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3.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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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我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区健康优先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健康环境不断改善,初步形成具有城区特色的健康文化。重大慢性病导致的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高速发展。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控效果明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具体行动与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引领、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健康教育体系,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示范作用,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推进分散单一的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引导居民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健康知识,针对全市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发布健康科普核心信息。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类媒介传播健康营养知识,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的警示标识作用;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作用;加强对全社会的科普宣教与指导,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逐步推进贫困、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管理,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建设集综合健身区、球类运动区、儿童健身区、健身步道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全民健身园区;加大力度做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器材设施安全性、公益性,不断打造“15分钟健身圈”,提升群众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逐步拓展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检测人数,发布科学健身活动指南。组织开展各类运动会和节庆体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控烟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和公共场所控烟制度,落实国家推进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等综合手段,加大控烟禁烟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持续开展无烟场所建设、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建设,巩固无烟医院禁烟工作,党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无烟环境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倡导无烟家庭创建普及无烟文化,鼓励和帮助个人戒烟,提高公众控烟意识,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努力降低人群吸烟率。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城中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倡导医务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发挥基层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网底作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组建心理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心理服务,逐步扩大覆心理服务盖面。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宣教活动,规范建设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和心理行为较为突出的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工作,建立由市公安局城中分局、街道社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和8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推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柳州·幸福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统筹治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提升乡村风貌。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城中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推进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和地中海贫血防治体系。促进生殖健康,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深化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鼓励婚前医学检查,积极推行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推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有效衔接,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先天性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10万和11.5/10万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爱、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开齐开足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锻炼健康体魄,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健康促进学校”、“无烟校园”及“卫生先进单位”为抓手,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开展爱眼护眼、护齿、禁烟、禁毒、青春期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开展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柳州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要求。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对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落实柳州市制定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参保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大讲堂等活动,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心理健康和康复等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饮食、合理运动、控烟限酒、控制体重等生活方式指导,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使用急救设施设备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调早发现、早干预,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人群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救治、管理能力,监测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和不健康饮食习惯等健康危险因素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财政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加强防癌知识、定期防癌体检以及规范化治疗的宣传,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为癌症防治提供数据支持。推进常见多发肿瘤疾病、重点癌症早筛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能力建设,提高早期筛查发现率,从而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建立慢阻肺监测随访管理体系,掌握基础资料和变化趋势,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生活方式干预,提高居民对疾病的认识,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和相关诊治设备配备,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帮助患者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血糖自测,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建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对糖尿病高危人群实施危险因素针对性干预,指导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落实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业务培训,提高防控能力,严防疫情输入。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细化15个专项行动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监测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健康中国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凝聚社会力量
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保障体系
强化资金支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和利用好有关政策和各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支撑,成立城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四)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健康知识覆盖面。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与支持医学事业、医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
考核工作由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考核指标框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2.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3.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