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1-30 10:20       |  浏览量:

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对本办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限时公开。同时,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大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没有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起诉、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全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法公开。

(四)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结合工作进展,由专人统筹协调,统一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做好整改和日常信息维护,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数量、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我办将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下一阶段,我办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李翔宇   审核领导:朱辉  联系电话:0772-20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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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0:20  来源:城中区人民政府

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对本办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限时公开。同时,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大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没有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起诉、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全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法公开。

(四)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结合工作进展,由专人统筹协调,统一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做好整改和日常信息维护,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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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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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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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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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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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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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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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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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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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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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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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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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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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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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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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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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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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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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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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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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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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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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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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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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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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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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数量、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我办将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下一阶段,我办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李翔宇   审核领导:朱辉  联系电话:0772-20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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