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城中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6 11:30       |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2023年区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部门动态等栏目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全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法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城中区门户网站为主要依托,严格按照《条例》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要素。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局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梁建宁 审核领导: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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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局】城中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1:30  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2023年区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部门动态等栏目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全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法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城中区门户网站为主要依托,严格按照《条例》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要素。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城中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局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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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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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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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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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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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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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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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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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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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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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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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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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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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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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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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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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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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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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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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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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梁建宁 审核领导: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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