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25       |  浏览量:


城中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中区科学技术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进行网站内容发布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狠抓落实,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宣传阵地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调整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我单位今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有待加以克服和改进。

1、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够;

2、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2023年,我局将充分认识工作中的不足,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网站内容,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发布到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对应的目录中,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刘君智 审核领导:刘康杰  联系方式:280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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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5:25  来源:城中区科技局


城中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中区科学技术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进行网站内容发布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狠抓落实,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宣传阵地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调整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我单位今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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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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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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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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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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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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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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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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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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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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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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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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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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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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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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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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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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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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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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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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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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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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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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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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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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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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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有待加以克服和改进。

1、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够;

2、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2023年,我局将充分认识工作中的不足,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网站内容,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发布到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对应的目录中,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刘君智 审核领导:刘康杰  联系方式:280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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