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1-07-30 09:05       |  浏览量:


一、编制背景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柳州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

三、工作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年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0%,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

对燃煤锅炉、工业锅炉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淘汰(淘汰方式包括拆除、能源替代等)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引导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和治理方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

2、针对河东片区整村改造、牛车坪村整村改造拆迁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内进行洒水降尘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起尘。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派人对出入车辆进行洗车,严禁车胎带泥或带土上路。对裸露地面进行铺设细石,对易产生扬尘的地面进行清扫。及时清运停车场内的建筑垃圾。

)深入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的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

2、做好辖区内主要街道、人行天桥的清洗工作,每天对辖区一、二级道路进行清洗加强对本辖区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洁,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3、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鼓励重点餐饮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

4、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

)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将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柳州市市区应对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的执行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雾霾)危害,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五、工作保障

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以及各项工作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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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城中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30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


一、编制背景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柳州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

三、工作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年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0%,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

对燃煤锅炉、工业锅炉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淘汰(淘汰方式包括拆除、能源替代等)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引导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和治理方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

2、针对河东片区整村改造、牛车坪村整村改造拆迁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内进行洒水降尘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起尘。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派人对出入车辆进行洗车,严禁车胎带泥或带土上路。对裸露地面进行铺设细石,对易产生扬尘的地面进行清扫。及时清运停车场内的建筑垃圾。

)深入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的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

2、做好辖区内主要街道、人行天桥的清洗工作,每天对辖区一、二级道路进行清洗加强对本辖区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洁,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3、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鼓励重点餐饮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

4、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

)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将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柳州市市区应对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的执行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雾霾)危害,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五、工作保障

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以及各项工作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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