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我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害突发时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障灾区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和有序、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风雹和农作物病虫害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广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共七章,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预防预警、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总则主要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主要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主要明确预警信息、信息采集、报送、发布、报告、预防控制;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主要明确分级响应及应急解除;后期处置主要明确善后处置及协商救助;应急保障主要明确人力、资金、物资、信息、职责、宣传等保障;附则主要明确名词术语、预案管理、解释主体及实施日期。
一、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我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害突发时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障灾区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和有序、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风雹和农作物病虫害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广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共七章,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预防预警、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总则主要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主要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主要明确预警信息、信息采集、报送、发布、报告、预防控制;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主要明确分级响应及应急解除;后期处置主要明确善后处置及协商救助;应急保障主要明确人力、资金、物资、信息、职责、宣传等保障;附则主要明确名词术语、预案管理、解释主体及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