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
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128号)的有关规定。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柳州市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1月2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城中政办〔2022〕2号,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发生亡人火灾事故44起,共造成46人死亡;其中,仅12月以来,各地已发生7起亡人火灾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呈现多发趋势,火灾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火灾亡人概率,确保城中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决策部署、制定“控宣”结合的方式,将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领域逐一排查到位,摸清隐患存量,分类登记造册,严防失控漏管,全面夯实消防安全职责。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在辖区内开展人员密集及学校、医院、养老院、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沿街商铺、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加强居民社区和小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方案》编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128号)
四、《方案》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次专项行动于1月24日实施,组织对人员密集及学校、医院、养老院、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沿街商铺、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五、《方案》核心重要内容解读
严格落实《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将沿街店面、群租房、门面房、生产加工作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村民自建房、“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拆除铁栅栏障碍物,清除可燃杂物,打通疏散通道,确保人员逃得出、不亡人。掌握辖区建筑内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沿街商铺及其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等底数和基本情况,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大力推广运用简易喷淋和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技防、物防措施。
六、《方案》实施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1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
(二)组织实施(2022年1月15日至3月10日)。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信息员:庞翰雯 审核领导:韦姗姗 联系电话:2833565 )
关于《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
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128号)的有关规定。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柳州市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1月2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中区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城中政办〔2022〕2号,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发生亡人火灾事故44起,共造成46人死亡;其中,仅12月以来,各地已发生7起亡人火灾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呈现多发趋势,火灾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火灾亡人概率,确保城中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决策部署、制定“控宣”结合的方式,将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领域逐一排查到位,摸清隐患存量,分类登记造册,严防失控漏管,全面夯实消防安全职责。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在辖区内开展人员密集及学校、医院、养老院、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沿街商铺、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加强居民社区和小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方案》编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128号)
四、《方案》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次专项行动于1月24日实施,组织对人员密集及学校、医院、养老院、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沿街商铺、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五、《方案》核心重要内容解读
严格落实《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将沿街店面、群租房、门面房、生产加工作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村民自建房、“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拆除铁栅栏障碍物,清除可燃杂物,打通疏散通道,确保人员逃得出、不亡人。掌握辖区建筑内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沿街商铺及其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等底数和基本情况,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大力推广运用简易喷淋和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技防、物防措施。
六、《方案》实施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1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
(二)组织实施(2022年1月15日至3月10日)。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信息员:庞翰雯 审核领导:韦姗姗 联系电话:2833565 )